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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21:35:02瀏覽915|回應1|推薦14 | |
【剝雞說】今天因為被叫去跑吳淑珍的偽證罪一審宣判,所以就跑去台北地院聆聽判決。 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聽判決(之前只有過被告出庭的經驗,這故事以後再說吧!),三位法官與一位書記官登場後看了看現場,稍等了一下,因為除了陳敏薰的一位律師來到現場,其他四位被告與律師都未到庭。 判決的結果就不用多說了,很多媒體都報導了,不過,今天有個有趣的花絮,當我在地院一樓寫稿時,連上台北地院網站首頁,看到新聞稿連結,突然發現「吳淑珍」被打成「吳淑貞」,於是我趕緊截圖下來,把這一個花絮寫成新聞。 不過因為新公司的後台管理系統還有問題,稿子發了卻也傳不上去,所以這則獨家不知何時才能見到天日,所以就先放在BLOG給大家看啦!等以後後台程式搞定,再請大家到我們家網站來參觀指教。 2009.09.01 黃揚明/台北報導 不但首頁顯示連結為吳淑貞,點入頁面後,摘要部分的吳淑珍同樣也被誤植為吳淑貞:「本院98年度訴字第1272號被告吳淑貞等偽證案件,業於98年9月1日16時宣判。本案之主文、事實及理由如附件所示。」 不過,北院網頁維護人員1個小時後發現錯誤,把網頁的錯字改回,讓吳淑珍順利恢復本名,也讓這場國人矚目的宣判增加一絲趣味。(如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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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