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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3 15:01:26瀏覽1428|回應8|推薦42 | |
以下ㄉ文是Anybody:(因為內容太長, 所以分開貼)
請**幫我把這則轉給p哥niki(幫我發起一人一信的那位朋友)和其他願意替我偷偷轉的人 ******************* 針對你提出的,第一、您確實有散布分身消息、違反網路城邦公告之行為,且非初犯,因此予以停權處分,我確實依照我的判定,認定nana就是茶貓。可是我有私下偵察ip嗎? 你在網路城邦的公告內容說的是我私下偵測ip
請問城邦有禁止網友分身的事情嗎?臺面下多少猜測分身的事情,不就是因為茶貓開了很多分身大量攻擊人,引起大家的厭惡,深怕不小心沾惹了茶貓嗎? 所以我想知,城邦有禁止網友討論分身的禁令,並據以作為網友停權的理由?若有的話 請明白公告,讓網友遵循。 你在對我的停權內容公告的是「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
(二) --- 08/8/12 (星期二),udn 網路城邦 <netinn@udngroup.com> 寫道: 寄件者: udn 網路城邦 <netinn@udngroup.com> anybody,您好:
第一、您確實有散布分身消息、違反網路城邦公告之行為,且非初犯,因此予以停權處分。 第二、停權通知函上明確寫出「於2008/05月份你即已違反「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此回再犯將自2008/08/11~ 2008/08/18,予以停權一周。」也就是說,您的停權理由是因為二度「散佈分身帳號消息」。
udn網路城邦•電小二 敬覆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yaya lee To: udn 網路城邦 Sent: Tuesday, August 12, 2008 5:36 PM Subject: RE: udn網路城邦的聲明
謝謝電小二再次來函 我是將你的停權通知原文一字不改的轉給我的朋友 我們幾個朋友不只有在聯網有部落格 在其他平台也有 所以資訊的交流非常清楚 我照登你的停權通知並且表明不會申請復權的想法 另外在此必須跟你澄清 請問你據以指控我私下偵察ip 的證據在哪裡?我並沒有私下偵測ip 你提及的nana和茶貓是不同人,nana先預告他要出國,其實是回到茶貓的網誌,他也跟你承認他有七個分身,nana不在的這幾天,他利用茶貓網誌寫了一百多篇文章攻擊數名網友,攻擊完刪文,再回去nana網誌發表抄襲的文章。ip的偵測當然可以偵測,可是若是用不同電腦或是到網咖,都可以逃避。所以早就不再以ip 來指控茶貓。你這次以這個名義停我的權讓我覺得很奇怪 你說我公開網友真實資料,我貼出的和解書上面地址和身份證字號是遮掩的 你甚至把很早已前我照相存證茶貓攻擊我的文章也刪除 其他你引為未經原作者同意轉載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麼,是未經nana同意我轉載他抄襲來的文章還是被害者Hans的文章? 我轉貼Hans的文章是經過他的同意的,那麼你的意思視我為經過nana同意轉貼囉 這在邏輯上說不通,nana的抄襲文章貼出來是公開的,是必須受公平的,我很明確的在證明聯網的網友公然偷竊別的部落個平台的文章,難道我必須先徵得nana的同意嗎? 你要如何處理我的問題我不在意,我會再把你的停權通知再轉寄一次給受害者Hans 僅此 順頌祈安
(三) --- 08/8/12 (星期二),udn 網路城邦 <netinn@udngroup.com> 寫道: 寄件者: udn 網路城邦 <netinn@udngroup.com> anybody,您好: 在外站網友Hans的部落格文章中http://www.hans543.com/2008/08/hans5432600.html, 內容提及:「8/11補充:這篇文章目前看不到了…以下為Anybody來信告知的內容~『舉發的anybody因為當事人以未經授權轉貼他的那篇竄文的理由被聯網停權』,他好像也不打算複權了@@對他真是拍謝丫~」 在此請您停止散播此不實言論,否則聯合線上不排除延長您的停權日期。 敬請您加以配合。 電小二 敬上 *偶怎敢得罪電小二 !萬一??????? 不過偶粉欽佩他棉.這麼有耐力這件素好像搞了一年??還素別有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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