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真荒唐
小女靠獎學金在美修博士, 沒有工作. 月初我收到她的國民年金繳費單. 我到勞保局問是否可以緩繳? 經辦員說, 凡是在台有戶籍年滿二十五歲都須參加國民保險, 沒有緩繳的規定. 我問她, 如果繳不起怎麼辦? 她回答說, 我們是執行單位, 我們仍舊每期(兩個月)會寄繳費通知單並加上利息. 我又問, 如果按期繳納有什麼好處? 她說, 被保人六十歲以後, 每月可領到新台幣參千元. 阿彌陀佛! 被保險人每期繳 NT$1,348.- 三十五年共 NT$3,396,960.-
假設被保人活到七十歲, 十年共計NT$360,000.- 政府在每一貧困國民身上竟然搜括三百多萬元! 這是什麼德政? 尤有甚者, 失業貧困的人民, 眼前的生活都成問題. 那還能為二三十年後的事? 政府立法隨心所欲. 那管人民死活! 荒唐! 荒唐! 真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