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中如果有反省能力 就該辭職下台 回鄉好好思考自己所說匪夷所思之言!! 徐佳青教養未成年兒子是她的私人事務 怎可謬立名目 與公務出國行程相混搭!?!公務出國行程開銷的是納稅人血汗錢 徐佳青的兒子有何資格一併使用!?!而且徐佳青的配偶也涉案!! 徐佳青明顯涉嫌公私不分 且事關公帑 已涉瀆職重嫌!!當然必須停職 並依法查辦!! 外交部政次吳志中乃資深高階公務員 竟對徐佳青此案口出如此荒謬言論 合理懷疑 吳志中是否還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