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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稱台糖好寶寶  「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藍批護航
2026/08/03 22:44:08瀏覽166|回應0|推薦0

  
對於經濟部指稱「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並稱台糖是"好寶寶"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 陳宏達今(8月3日)日表示:
  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  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  真正不能無限上綱的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
 
中央政府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  食品業者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  就應須立即採取停止販售、 回收、 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
依此可證
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  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
更重要的是
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  而非「危害已經證實」.
這代表立法者採取的是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預防原則"!!
 
陳宏達強調  法治國家講究的是法律要件  而不是政策口號.
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    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
食品安全制度設計的目的  本來就是要求業者寧可及早通報  也不要延誤通報
主管機關的責任  則是在接獲通報後迅速查證、 適時說明
而不是讓業者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 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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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致癌毒油事件」  事涉全體國人健康與食安!!
 
行政院和經濟部 衛福布 食藥署 以及台糖  停止狡辯及硬拗  面對並承擔行政失能及稽查失職責任!!!!
卓榮泰 石崇良 姜至剛 三人必須下台負責!!!!
賴阿德必須向國人鄭重道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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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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