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ee文哲的個人看法 正確嗎?? 鞭刑 也可以考慮包括交通之「嚴重違規不當駕駛行為」!! 例如 "毒駕"肇事致人於重傷或死亡 以及 "酒駕"累犯 及酒駕致人於重傷或死亡 國民黨推動「死刑公投」 及「鞭刑公投」當然有其必要!! 咱台灣號稱"成熟社會" 但 實際上 台灣社會遍布自私而且不顧公共安全的駕駛人!! 柯pee文哲贊成交通罰款 可是 交通罰款就能夠嚇組「毒駕」和「酒駕」嗎???? 咱台灣的街道上 有著多少蠻不在乎的「酒駕」累犯者!! 「毒駕者」更在激增中!!!! 死刑 尤其是絕大多數國人對台灣司法失望的原因之一!! 司法的[實質廢死」 死刑名存實亡 司法屢屢更顧惜兇手的人權 豈非匪夷所思!?! 而且 致令凶匪之輩沒有顧忌的下毒手!??! 此乃時有所聞 登載於新聞媒體的事實!!!! 柯pee文哲因「京華城貪汙案」已經一審被判重刑在案!! 實應多專注於自身案件二審辯護的準備!! 柯pee文哲對公共司法事務的發言與看法 還能具有多少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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