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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漲價"人民放縱政客•••自食惡果!"
2012/05/04 08:25:08瀏覽328|回應0|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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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調漲-人民放縱政客就自食惡果
誰把臺電搞成由盈轉虧的禍首
  這就是各級首長應擔負的責任,是要有道德勇氣敢去承擔的,不能只一味討好或只考量自己的得失!!!
  國家不只是一個人的!但誰當家,就要有能力與勇氣去處理。
  今天的病,肇因十多年前,再不好好處理,十年後我們的子孫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這不就是台灣廿多年來競爭力落後的原因。
漲價的共業誰來擔?(陳文茜)       2012年04月21日
    走進一家豆漿店。老闆狂罵,馬英九第一任還沒完,漲電、漲油、又要漲水費。豆漿店一大早,9張小桌已滿;按理老闆應笑瞇瞇。可是這老闆不只橫眉,炸油條的手還邊投油鍋邊揮,危險至極。
  客人拿了招牌燒餅往外走,見我直問:政府為什麼要漲電油價?
  我知道政府漲價的理由,我狐疑地是為什麼主事者沒能力說明?近日我忍不住針對幾個社會輿論沸騰、但明顯認知錯誤的議題,向官方要說帖。不管文林苑都更案、台電漲價案、中油漲價案,政府的說明能力,恕我直言其文字之落差、重點之模糊、語意之不清、資料整理能力之低落,令我錯愕。
  以漲電價為例,台電目前負債1兆3000多億元,面對財務窘境,甚至把為核一、核二除役提撥的準備金2000多億元拿來周轉。
  這幾天媒體同聲反漲,但也同聲不回答真相。台電落入財務窘境,有兩個重大背景,第一:台灣電價在亞洲幾乎最便宜,但這並非台電非漲不可的唯一因素。1998年台電尚餘資產1兆6000億元台幣,到了2003年我當立委審查預算,台電資產只剩3000多億元。10年變成倒負債1兆3000多億元,我一點也不驚訝。1998年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那是黑金政治的高峰,打著「電業自由化」大旗,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而且「保證收購價格」,一次簽約「25年」。
  於是台北企業圈從那一刻起,奔相走告,有一個只賺不賠的行業出現了;而台電反成冤大頭。例如燃煤,保證價格2.13元至2.5元之間,隨國際煤價波動;天然氣發電一度約4.5元。而台電向老百姓徵收的電費僅2.6元台幣,這裡還包括輸配電成本、各家戶收費營業成本、購電後統籌成本。
  立委要求變更合約,台電董事長老實回答,「政府依法已承諾25年商業合約,無法片面變更」,真是賤賣國家成全財團。
  當年批准麥寮、和平(以上燃煤)、長生、嘉惠、新桃、星能、森霸(天然氣)等9家電廠,2003年長億集團一度出現資金困難,出售長生電廠金雞母。經濟部奉扁之令,要發另一張長昌電廠執照,我在立院質詢台電總經理,有此前例嗎?他答:「沒有。」我問:「準備簽約多少年?多少錢?」他答:「依法25年,依計算2000多億元。」我再問台電總經理:「25年後,我69歲,你80歲,你們如此掏空台電對得起下一代,對得起每日上山下海爬電線桿的台電基層員工嗎?」總經理看著我,點頭,然後無語;駁回長昌電廠。
  「自由化」既無改善台電長期被詬病的輸配電低效率,也沒解決《京都議定書》排碳議題。唯一是讓資產1兆6000億元的台電,數年間財政迅速惡化。去年底最新資料:台電負債1兆3278億元,台電累積50年國庫,12年被掏空。
  台電董事長沒有勇氣說的實話是:「諸位立委,12年前你們的前輩種下了惡果。請諸位記此教訓,莫再出賣國家,成全財團及自己的政治獻金。」
  許多人可能忘了美國2001年12月2日恩隆案,加州電力公司申請破產,那是場難忘的赤裸交易;它也同時在1998年台灣上演。我還記得當年查帳台電時,一位立委好意問我:「你擋上千億上兆財路,不怕人家派黑道追殺妳?」我回答:「仇家太多,要排隊。」
  而當我們守著國庫時,民眾及媒體只關心藍綠惡鬥!很感慨地說實話,我公布的電廠,許多老闆與我個人還頗有私交。但國家沒人要,人們只為權力殺紅眼;甚至我的質詢(最終預算表)決得到國、親、台聯三黨支持,還被貼上藍色標籤。我當下的反應很簡單:「國家不是我一個人的,如果眾人皆漠不關心,10年之後眾人共業眾人擔。」
  10年之後,台電果然撐不住了,也不可能再撐。或許經濟不好時,它不該選擇此時漲,但我想請教現在罵漲電價的媒體,當年曾經關注《民營電廠設置條例》嗎?當我們冒著至少得罪大財團守預算時,媒體曾給予支持嗎?還是僅熱衷風花雪月及藍綠符號的新聞?
  豆漿店的老闆或許是無辜的,但誰來告訴他真相?誰來揭穿政商媒的惡質結構?
〈我的陳文茜〉作者為電視節目主持人
 
找到了!電價不得不漲的八大元凶
電價不得不漲,台電「行之有年」的營運漏洞再度變成輿論砲轟焦點;但你知道,是誰A走台電的錢?元凶其實就是政府自己!
根據台電資料,在賠錢的同時,地方區公所的員工暨眷屬文康活動,找台電贊助,一出手就是十萬元。台電猶如家道中落的第二代,已經欠一屁股債,還要打腫臉充胖子。
當中油要調漲油價、台電要抬高電價,上從董事長、下到員工,從薪水到績效獎金,都被立委、名嘴拿出來做文章,好像公司賠錢,都是因為中油台電員工A了全民的錢。
兩大漏洞沒補,政府是元凶
面對此景,員工也很委屈,大制度就是如此設計。是誰讓中油、台電員工變成代罪羔羊?是政府。政府看到問題卻放任不管,讓他們成為外界指責的箭靶。回到根本問題,中油、台電的「不當補貼」與「不當支出」,才是營運破大洞的兩大漏洞。
漏洞一:不當補貼
高價買民營電力,變相圖利財團
全台灣的路燈電費,最後埋單的,是台電。這筆原本該由各縣市政府負責的費用,結果台電每年花了快35億元補貼,面子做給縣市政府,台電連續賠五年,大做爛好人。
但這數字和收購民間發電廠、汽電共生廠電力的費用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1991年,政府為鼓勵民間設立電廠,規定台電向民間電廠與汽電共生廠各保證收購25年與15年,且以高於台電售價成本約兩成的價格收購。
有富爸爸撐腰,吸引九家財團成立電廠、超過百家公司設立汽電共生設備。這樣的設計,美其名是電業自由化,其實是變相的圖利財團。
台電為此付出什麼代價?台電財報資料顯示,去年收購電力的金額高達1,408億元。根據立委羅淑蕾的資料推算,等於讓這些民間電廠每年穩穩的從台電身上賺取超過200億元。別小看這些民間電廠,他們可是大有來頭的財團:台泥辜家、亞泥徐家,還有台塑王家等。
漏洞二:不當支出
「敦親睦鄰」費用 年花三十億
在台電財報中還編列了一項「推銷費用」。壟斷台灣電力的台電,竟還需要推銷?且每年推銷費用約67億元。儘管連續虧損六年,推銷費用金額卻一點都沒變。而台電的「敦親睦鄰」費用,每年更高達30億元。
年年虧損 還得幫政府單位付帳單
檢視台電在去年八大不該花錢的項目,一年竟總共被A走1,554億元,其中更不乏政府單位:
1.   每年購入民間電力:金額1,408億元。
2.   離島供電虧損:金額55億元。
3.   公用路燈電費:金額34.9億元。→誰該付錢?縣市政府。
4.   敦親睦鄰費:金額30億元。
5.   學校用電費:金額9.3億元。→誰該付錢?教育部。
6.   公用自來水:金額8.4億元。→誰該付錢?自來水公司。
7.   電化鐵路變電站:金額5.8億元。→誰該付錢?台鐵。
8.   農漁用電費:金額2.8億元。→誰該付錢?農委會。
要堵住兩大漏洞,政府得先從根本改革,開放市場民營化。依照政府規畫,2003、2005年,中油、台電應該開始民營化。只是,九年過去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
原地踏步的代價,就是到去年底,中油累計虧損達361億元,虧掉四分之一個股本。台電的情況更慘,從2006年出現虧損迄今,到去年底,累計虧損達1,179,賠掉約三分之一個股本。
兩家國營事業的累計虧損,已達1500億元,也就是說,這次的漲價,根本不足以彌補兩家事業的虧損,全台灣三百七十萬納稅戶,平均每戶得從口袋拿出4萬多元,才能幫他們把虧損彌平。
現在不從根本改革,讓國營事業民營化,開放市場競爭,這樣的漲價夢魘有終止的一天嗎?我們還能坐視政客們繼續和稀泥,虛擲我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嗎?油電價可以馬上漲,為何營運不能馬上改革?
我們要求,馬總統任內務必解決此事,而且,我們不要做半套的油電雙漲,我們要看到有終止漲價惡夢的方案!
商業周刊 – 2012年4月26日下午4:0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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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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