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載政府應課奢侈稅,財政部委託學者研究開徵「奢侈稅」學者認為,奢侈稅應該「抓大放小」只針對豪宅、私人飛機、遊艇、高級汽車、頂級精品等金字塔頂端的消費課稅;而且庶民經濟時代是實施奢侈稅的最佳時機,應儘快實施.
其中提到豪宅部份,欲增加豪宅稅,但是其增稅之金額,在明眼人中,增加之金額只是那九牛之一毛,根據核算後只是多一份管理費,根本無關痛癢,再是高級汽車、游艇、私人飛機等,此乃都須註冊並須課稅,另高級手錶、文具、皮草大衣、珠寶等,此都不須註冊,因此課稅有些困難.再出國旅遊也應劃入課稅之標準.
平均地權中提到,為遏止土地為少數人壟斷,有增加其稅的辦法,數十年前曾有專家建議採累進稅之辦法,徵收財團的土地與房屋稅,在繳稅後並不得當做扣除額使用.另購買前所述之高級汽車、游艇、私人飛機、高級手錶、文具、皮草大衣、珠寶等也不得在公司之業務支出與費用類報支.最後之旅遊稅,許多的旅遊是業務公司,為獎勵績優銷售人員而辦理,因其所可列業務支出,因此此項可考慮增其稅收.並一併不得在扣除額中扣除.
在開徵奢侈稅中,為防止有心人逃漏,應訂訂辦法,例如在海外消費,將物品帶回國內,則須仰賴海關加強檢查.應無太大問題,以目前首要的是從土地與房屋開始,先從財團之土地房屋稅收開始.該土地房屋之稅不得再當列舉扣除額用.並在修法凡財團之名下之不動產,以累進方法計稅.房屋以建材徵稅,舉凡豪宅之建材等均應以實際加重開徵.最後為照顧到中低收入者,應對民生必須品則應免稅,方可達到照顧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