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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金融監理時代已刻不容緩
2009/05/16 14:59:52瀏覽387|回應0|推薦1

此次諾貝爾獎經濟學得主克魯曼來臺演講,對臺灣民眾而言,無疑是上了一重要的一課.自金融風暴後,經濟一直不前,因引發之此次風暴之主因為金融監理不當,造成衍生性金融產品一一誕生,最後如野火潦原般擴大到一發不可收拾.由於世界金融進步速度太快,而金融監理法規跟不上日新月異的金融業務發展,因此許多金融從業人員便紛紛創出新之金融商品.不但創出新產品還創出新名詞,以似是而非之用語,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認為此商品為一安全之投資,當出現問題時,主事者卻在將條文解釋為有極大之危險性,以此劃清責任.因而造成了許多消費者之財產損失,而索賠無門.
克魯曼認為,一九八○年代之後,由於經濟思潮改變,政府大幅放寬金融管制法規,導致許多新興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紛紛在市場中出現,此些商品根本無法可管,直接形成了這一波金融風暴的開端.他暗批美國聯準會前任主席葛林斯班,要不是Fed低利率政策維持太久時間,再加上官員過於自滿的心態,金融海嘯的影響規模與程度應不至於如此驚人.數月前葛林斯班曾在國會之聽証會上向大眾致歉,錯誤的政策,讓天下人承擔.並造成如此不可收拾之慘劇.
這一回的危機規模,光是使用貨幣政策是不夠的,有人分析,如果想有效紓解市場資金流動性不足,Fed必須把基準利率降至負百分之五的水準,「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政府必須積極推動其他政策.並訂出新法,以防止歷史重演.克魯曼強調,銀行經營與一般行業不同「如果軟體公司發生問題,不過就是自己關門大吉,如果銀行發生危機,卻會擴散到全球」因此,不管承平時期或金融危機,主管機關都必須建立適合的金融監管制度.並且執法從嚴.
我國在此次之風暴中雖受傷較輕,但也不少消費者有所損傷,吾等必需趕緊立法,在充足之法源中,從金融風暴中走出來,在未來的金融市場,方可取得優勢,政府也能以保護人民財產之安全下,嚴審上市之金融商品,並加以上市後的追蹤管理,執法決對要從嚴,方能防止上市後因發生危機,導致損失而造成不可收拾之慘劇,最後他說
,國際收支失衡的後遺症很多,例如有些國家照道理應該是赤字,卻因為需求下降導致進口減少,反而變成經常帳順差,隱藏了許多金融惡化情況,很可能成為下回金融危機未爆彈的引信之一,不得不防之.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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