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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手法,守法,合法
2007/08/13 02:49:04瀏覽433|回應0|推薦7
中華電信未經當事人同意,便將電話裝上來電答鈴,使許多客戶憤怒.致電客輔中心卻不得要領,卻有人接到的回答是客戶自己允諾,更是令人火冒三丈,因無法舉証使得是死無對證,客戶只得自認倒楣.此舉使筆者想起十多年前,我在美國使用長途電話,由筆者申請A家的長途公司,不想時過幾個月,卻接到B家的電話帳單,經交設後方知被人偷轉,因該銷售人員因有業績壓力於是利用職權,進入網站中隨機抓下的名單,將其轉入B家的公司.事後該公司再三致歉,並將線路轉回.
八九年前,筆者任職C家的長途電話公司,從事長途線路與帳單的服務,當時的該公司打出兩小時免費,但兩小時後卻收費相對的提高,大家精打細算後,都予以拒絕,銷售率幾乎是零.上面的壓力來了,下令不管用何方法我要看到業績,否則後果自知,果然業績衝上高峰,但一個月後,問題浮現,所有抱怨,申訴的電話蜂擁而進入筆者服務的公司,口徑一致都是銷售人員云,你中獎了,贏得免費兩小時,其它一句也不提,當線路轉入後,一個月後問題出來,已不干他事,他已取得業績獎金,不知去向了,某日筆者在家中,電話鈴響起,應答時立即傳來恭喜聲,謂你中獎免費兩小時,我立即反問你電話幾號,服務代號,該員突然止聲,我告知我就服務於此,汝等如此銷售手法,害的我們忙翻天,該員才告知是給逼的,要是賣不出去要被裁員的.次日上班將此情告知我的主管,主管將此情上達總公司,果然該計劃立即停止,我們也在兩個月後,鬆了口氣.
數年後,此業務轉至筆者公司,同樣的話在我們的主管口中說出,當時電話卡在全美風行,費用比長途公司便宜太多了,該主管聞知後,只說一句儘力吧!不想幾周後該主管突下令,想辦法一定要賣出,說完便離開,不給吾等辯駁的機會,次周總裁來訪,一一會見了我們的服務人員,我們將情形告知他們,次月突不見該主管來上班.暗中打聽方知,該主管因不去做市場研究,濫用職權,強逼下屬,造成困擾.終被公司免職.
以前的政務官,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行事,對下屬更是保護有佳,但也有少數不知自愛,最後落得收到一紙人事命令『另有任用,予以免職.以下空白』今日中華電信如此手法,是否已觸法,中華電信也是國營事業的出身,雖現已更為民營,也不可能會有『另有任用,予以免職.以下空白』的人事命令,但也不該以如此手法銷售,更應遵守法令,以為表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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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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