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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分期貸款試算 立即過件的銀行推薦 (135)
2015/11/06 05:27:15瀏覽6|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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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女子6年前買下北市安和路一間房子,但她指控原屋主惡意隱暪頂樓違建加蓋的爭議,讓她誤以為可合法使用,因此打官司要求對方賠償。最高法院認定,原屋主沒有盡告知義務,致買屋的王女受損害,昨判決須賠償446萬多元確定。王女主張,她在2009年11月與原屋主王姓婦人簽約,約定以3418萬元買下對方位於安和路的7樓公寓,但因王婦將屋頂平台部分加蓋,卻隱暪其他住戶要求淨空的事實,讓她誤信買房後可使用增建部分,直到交屋後經其他住戶告知,她才知加蓋建物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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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王婦辯稱,建商興建完成後,她已居住達26年,同棟住戶均容許她使用建物頂樓,她在房屋現況確認表中,勾選增建及占用部分「沒有」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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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住戶爭議,是因為其他住戶只是提出協商,並未要求她淨空增建部分,不願意賠償買方。高院審理後認為,依交易慣例屋頂增建通常與頂樓建物一併出售,雖然增建部分不能登記,因使用面積較大,成交價通常也較高,但賣方應誠實告知增建部分有無爭議,賣屋的王婦故意不告知,致買方陷於錯誤,判須賠償446萬多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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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電玩動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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