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閱讀指南與討論
1.史提夫.哈蒙的辯護律師凱西.歐布萊恩說,她想讓她的當事人在「陪審團眼中看起來像個人」(第16頁),有別於助理檢察官所說的「做出偷竊、殺人等事情,枉顧他人權利」的「禽獸」(第21頁)。你認為沃爾特.狄恩.麥爾斯為什麼將書名取為《禽獸》?
2.你能否舉出小說中幾個有史提夫的朋友與家人出場的場景,顯示他比較像人而非禽獸?
3.《禽獸》是一本以劇本體裁寫成的小說,其中穿插了史提夫的日記。你認為本書採用這種體裁是否具有效果?原因為何?
4.在第82頁,奧斯瓦多.克魯茲對史提夫說:「大家都知道你根本沒種,只是隻軟腳蝦而已。」他也在法庭上作證,要加入他的幫派──暗黑破壞幫──必須割傷別人的臉來「表示自己很帶種」(第107-108頁)。在奧斯瓦多生活的環境裡,「有種」是什麼意思?史提夫被人罵沒有種是好事還是壞事?你認為史提夫希望自己有種嗎?
5.在史提夫參加的史岱文森高中攝影社裡,社團指導老師薩維奇先生把電影觀眾比喻為陪審團:「如果你的影片太老套,他們會早在影片結束之前就做好評判了」(第19頁)。你是否早在看到本書結局之前,便已斷定史提夫有罪或無罪?後來是否改變心意……或是產生懷疑?如果有,請問是在何時改變心意或產生懷疑?
6.在第244頁,歐布萊恩問史提夫,十二月二十二日──也就是搶案發生當天──他是否在藥房裡。他回答沒有。但在第140頁,史提夫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他「走進藥房裡找薄荷糖,然後我走出來。」這是否表示他在宣誓之後又撒謊?你是否因此質疑史提夫的清白?
7.在第260頁,檢察官珊卓.佩卓伽利說:「他們都一樣有罪,包括拿菸的人、奪槍的人和事先去探路確認沒有警察的人。」你贊同她的說法嗎?你認為在犯罪案件中,共犯是否與主嫌一樣罪大惡極?為什麼?
8.你認為作者為何要一點一滴地將資訊透露給讀者,以緩慢的步調陳述史提夫的故事?
9.薩維奇老師對史提夫的評價極高,說他拍的影片「足以表達出他內心深處的人格特質」(第236頁)。在第93頁史提夫寫道:「我自己心裡知道,我並不壞。」根據史提夫的日記以及他對開庭經過的記錄,你認為他的本質如何?如果他犯了錯,你認為他犯的是什麼錯?你認為他被逮捕之後,人生觀有什麼改變?
10.史提夫只希望在這場官司裡,陪審團能認為他與其他涉案人有所不同。他的律師是否認為他與詹姆斯.金恩、波波和奧斯瓦多有所不同?在史提夫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後,她為何拒絕與他擁抱?史提夫有什麼不同?他是否和其他人一樣?
11.看完歐布萊恩與佩卓伽利的結辯後,史提夫這場官司中的檢方與辯方立場都已十分明確。如果你是這場官司的陪審員,是否會判史提夫無罪,將他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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