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進入除權息熱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15)日表示,許多人申報遺產稅時,由於沒收到繼承人的股票股利、現金股利扣繳憑單,就忘記將股利納入遺產稅申報。南區國稅局長許春安提醒,繼承人應注意股票股利扣稅規定,以免漏報。
許春安指出,被繼承人是在除權息基準日前死亡,則該股票在除權息時,產權已轉移到被繼承人身上,因此會有繼承人的扣繳憑單。但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基準日後死亡、還沒發配股利,由於扣繳憑單早已寄給被繼承人,因此繼承人往往沒看到憑單,就以為不須申報。
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8/18 14:32:41瀏覽352|回應0|推薦0 | |
2011/08/15 | |
(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