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大多仍將大麻列為管制物
網友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建議將大麻從二級毒品調降至三級毒品的提案成功。毒審會於十月二十六日開會討論,認為大麻仍具成癮、濫用及社會危害性而否決了這項提案,維持大麻仍屬二級毒品的身分。
胡守得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八月簡化作業流程後,第一件提案成功的「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議案,建議將現行的吸大麻違法行為「除罪化」,只處行政罰鍰。經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十月二十六日召集檢、學、醫等專家開會討論,事與願違,毒審會一致決議,大麻仍維持二級毒品不變。
「提點子」平台簡化後,網友在平台的提議,六十天內有超過五千筆附議,主管機關就必須聯繫提案人,請提案人進一步說明,然後將提案人意見帶回研議,並在討論後做出正式回應。
提點子平台簡化後首件成功提案
「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自提議後,一個月內即獲得五千多個附議,成為「提點子」改版後的首件成功提案。提案內容表示,大麻目前在歐美國家正逐步開放醫療使用及娛樂使用,且多份醫學報導其成癮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很低,對人體危害也不比菸酒嚴重,甚至有多項醫療價值,而台灣卻與安非他命同列為二級,在國際社會上相對嚴苛。
提案指出,近幾年在相關醫療應用上,有證據顯示大麻在癌症、癲癇、止痛等病症的醫療價值,國內卻無法在醫療上進行研究,讓民眾只能接受副作用更嚴重的處方藥物,實為人民之不幸。
提案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立法目的應是保護人民健康與穩定社會安全,不是以限制人民為目的,甚至透過恐嚇而使人民對藥物使用產生錯誤偏見。為提高人民生活品質、避免過度刑罰,建議將二級毒品大麻,調降到三級毒品,並開放醫療研究。
中樞神經迷幻劑的大麻,俗稱「草」、「飯」、「麻仔」或「老鼠尾」,常見的吸食方式,是將大麻葉乾燥後,混雜菸草捲成香菸般抽吸。國內近十年的大麻查獲量,二○○九年曾出現六十一‧一公斤的高峰點外,每年都在十~二十公斤上下,一一年甚至降到僅有一‧六公斤,去年則是三十九‧九公斤。
由檢、審、醫藥、法律學者及民間公正人士組成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十月二十六日開會討論大麻毒性。
網友提案認為:「大麻在多份醫學報導其成癮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很低,對人體危害也不比菸酒嚴重。」但毒審會彙整大麻資料顯示,大麻在吸食初期,會產生刺激性快感、引起迷幻現象,吸食過量往往發生僵直性昏厥而喪失運動功能,認知能力也會降低,將導致焦慮、憂鬱、多疑及攻擊性等症狀;大麻不僅會造成吸食者記憶喪失,方向感也會變差,進而影響操作機器及開車技能,容易引發交通意外事故。
大麻對肺損害較香菸嚴重
另外,大麻生物鹼對免疫系統具有毒性,會導致吸食者的肺部防禦機制和全身性免疫功能降低外,大麻燃燒後會產生多種已知致癌物,抽吸會增加肺癌及呼吸道疾病的風險,對肺功能的損害程度較香菸更為嚴重。
目前荷蘭依年齡、定點、持有量控管吸大麻,美國也有不少州自行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娛樂用大麻則僅有阿拉斯加等少數地區開放,但美國聯邦政府仍將大麻視為不合法,列第一等級管制物質。實際上,各國對大麻態度,聯合國《一九六一年麻醉藥品單一公約》將大麻列為第一級列管品項,英國也是,德國則將大麻名列List 1毒品;加拿大、澳洲則將大麻列為次高的管制物。
毒審會主席、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說:「大麻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明文例示的二級毒品,如同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二級毒品的古柯鹼、安非他命等,若要降列,必須透過立法院修法,毒審會無權更動;毒審會只能針對《毒品條例》附表的歷來新興毒品,如二級毒品搖頭丸(MDMA)、三級毒品K他命等做調整。」
大麻仍具成癮、濫用、社會危害性
張斗輝指出,參酌世界各國對於大麻現狀,絕大多數國家仍將它列為毒品,且有國家還將大麻列為一級;與會專家學者審酌各項文獻報告,也都認為大麻的濫用性、成癮性及危害性仍然存在。
張斗輝表示,目前我國對大麻的毒品政策未改變,會中委員經決議,一致否決「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提案,維持大麻仍屬二級毒品的身分。
對於毒販針對化學毒品更改化學結構,成為《毒品條例》的「不設防毒品」,或將安非他命、K他命混合其他毒品,改頭換面以咖啡、奶茶包的混毒形式出現,規避檢警查緝,張斗輝指出,法務部會同衛福部針對這類新興毒品,每三個月定期召開一次毒審會,審議是否列為新種毒品外,情況緊急,更可臨時開會決議,對於毒品查緝不會有太大的落差。
資料來源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TOP&i=TXT20161102141556UN3
戒毒之毒品種類: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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