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中特許登記 台中北區科技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南屯其他稅務會計服務推薦
2023/03/17 23:53:22瀏覽30|回應0|推薦0

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記帳士會計事務所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大里申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潭子漁會稅務諮詢, 台中北屯特許登記

Q:您好, 想請教營業稅相關問題 國外A公司向國內課稅區B公司購買物料, 指定交貨給A公司之國內分公司C 而分公司C屬於保稅工廠 , C公司進貨時須做進口申報, 因A與C之間屬非交易行為, 故做B1/98報單(報單有備註此筆貨物為B公司 接受 A公司訂購貨物,依 A 指示將貨物交與C公司, 此貨物的所有權仍屬於A公司) 想請問: 1. 若B公司的物料為國外進口之物料, 非B公司生產製造, 而C公司以統計方式98申報, B公司是否無法銷退當初進口的進口稅金及營業稅? 或是B公司須檢附什麼資料給國稅局舉證沖銷營業稅呢? 2. 若B公司的物料為 B公司自己生產製造後出貨給C公司, 請問C公司做B1/98申報, 是否B公司需付營業稅? 或是B公司須檢附什麼資料給國稅局舉證沖銷營業稅呢? 3. B公司是否需開立零稅率發票給國外A公司? 以上問題,再麻煩專業的顧問們解惑, 謝謝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律師事務所為受僱律師繳交之公會會費,可列為事務所之費用,惟應併入該受僱律師之薪資所得計算扣繳稅額及申報扣免繳憑單。  該局說明,依律師法相關規定,律師欲執行業務,須先加入律師公會並繳納入會費。律師事務所如為受僱律師繳納律師公會入會費,雖以受僱律師個人名義加入公會,然如係因受僱事務所業務需求目的而加入,則屬該事務所之直接必要費用,其性質上係事務所對受僱律師之補貼,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  該局舉例說明,最近查核某律師事務所106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案件,發現其列報受僱律師數人之公會費用200,500元,未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併入該等受僱律師之薪資所得計算扣繳稅額及申報扣免繳憑單,經該局依同法第114條規定處予罰鍰,另通報補徵各受僱律師106年度綜合所得稅。  該局呼籲,律師事務所為受僱律師繳交之公會會費,應注意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免受罰。

Q:您好 若廠商不願意開立貨款發票,公司就不能申報此筆費用,實際上支出費用是否會被政府認列為收入?要多繳所得稅嗎?要如何解釋給老闆會比較好? 謝謝

ACC711CEV55CE


台中潭子申請電子發票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西屯公司會計 台中潭子商標登記 台中中區資本配置台中西屯出進口廠商登記 台中潭子國稅局查核案例分享 台中大雅申請統一發票會計師事務所
( 在地生活家庭親子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7adx6bd15243&aid=17862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