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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7:41:29瀏覽50|回應0|推薦0 | |
投信投顧公會統計,境外基金銷售金額近年銷售金額都持續增加,但國內投信公募規模始終都在「原地踏步」,而且新基金在開放贖回後6個月,規模更急速下降,近一半基金規模都縮小5成以上。 投信投顧公會指出,經數據分析和深入了解後發現,主要是因國內投資人有頻繁轉換基金所致,多數投資人投資基金相當信任銷售人員建 議,因此投信投顧公會研擬調整,未來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銷售獎勵金改以資產管理規模計,而不是投資人只要申購時就給獎勵金,減少銷售人員頻繁勸誘投資人申贖基金。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 北報導】 若投資人以100萬元買共同基金持有一年、手續費率2%計算,基金業者表示,通路可以收到四種費用:一是申購時手續費2萬元,二是在持有基金期間,銷售通路還可以從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境外基金機構)至多取得 經理費約1萬元,三是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銷售通路立即可以從基金公司等最多有1萬元的銷售獎勵金,四是銷售機構全年可以向基金公司等取得最多600萬元的產品說明會、員工教育訓練贊助金以及最多100萬元的行銷贊助費。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轉換基金愈頻繁,銷售業務員和銷售通路可以賺愈多;另一問題,是因為境外基金手續費率比境內基金手續費率高,理專通常都會建議投資人買手續費較高或者回饋給較多的境外共同基金,讓一些對通路回饋較少的國內投信共同基金「輸」在起跑點,不受銀行理專青睬。 金管會目前已要求各基金銷售通路需向基金申購者說明通路收費方式,但基金投資人只在乎所買的基金報酬率多少,真正了解基金銷售通路費的投資人似乎不多,基金業者表示,很多投資人被理專「帶進帶出」,頻繁轉換基金,因為轉換再申購一次,銷售人員就可以收取申購費用。 為避免銷售機構想賺取投資人手續費或者通路報酬而勸 誘投資人頻繁轉換基金,投信投顧公會擬調整銷售通路收費方式,未來基金公司給銷售機構的銷售獎勵金可能改以資產管理規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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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