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MY COMIC】順我者昌‧ 逆我者則移轉處分?
2007/04/10 01:33:25瀏覽635|回應0|推薦20

政治有多險惡?民進黨有多善鬥?看蘇貞昌開鍘兩名NCC委員,看民進黨立委連番砲轟NCC,要求解散NCC,即可窺知一二。

NCC委員吳忠吉、劉宗德以自己的兒子、姊夫擔任司機,確實給民進黨抓到小辮子,趁機再度修理NCC。然而,這次我們嗅到的訊息是,民進黨要「徹底消滅NCC」!為什麼?很簡單,新仇加舊恨,這個綠營內閣中的「一抹藍」,一直是民進黨眼中釘,不除掉它,民進黨政府對付起媒體硬是礙手礙腳。

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回蘇貞昌毫無預警的出手,應該還隱藏一個更大「陰謀」,那就是消滅NCC,讓NCC癱瘓失能,乃至於解散。這對民進黨有什麼好處?好處太多了。NCC一旦癱瘓,所有職能、業務都將停擺嗎?當然不,停擺對民進黨好處不大,那頂多是消極性好處。民進黨摧毀NCC以後,絕對不會停在原點,而必然讓新聞局接手,明顯且立即的要務便是:繼續施壓TVBS,同時貫徹收回中廣兩頻道的原新聞局決策。

此外,更大陰謀很可能是,民進黨政府將「直接插手」台視公股釋股案,讓鄭文燦穿針引線的綠色媒體其背後的財團,可取得台視公股。這懷疑,不是沒依據。實質審查五家競標公司的公權力,理應掌握於NCC手上。NCC一旦停擺,或者,行政院開鍘了兩名藍營推薦的委員後,導致NCC陷入「半殘廢狀態」,那無疑可讓民進黨政府予取予求。無論哪一種情況,民進黨都是贏家!

NCC委員不知避嫌,讓親人替委員開車,無論怎麼辯解,都難以服人。這是NCC委員自己造的業,接受批判與懲處,無話可說。但民進黨的「司馬昭之心」亦未免太露骨了,停職處分符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兩位委員不知避嫌是罪過,那鄭文燦公然邀約特定媒體與台視股東吃飯「喬事情」,卻僅僅換來行政院一紙不痛不養的「不妥報告」,而鄭文燦的去職並非承認犯錯,不是受罰只是為了化解蘇揆飽受批評的政治壓力。試問:這公平嗎?兩事相比,到底哪個重要啊?

鄭文燦的錯,若繼續追下去,難保不變成日本富士台代表口中的「政治醜聞」!NCC應該承認委員犯錯,但卻該堅持挺下去,不能上了民進黨「消滅NCC」的當!

【2007/04/10 聯合晚報】

政論鬥爭下的犧牲品....................

冷眼集》未觸刑法處分「停職」 無法無天

行政院昨天以違法任用親人擔任司機,沒有利益迴避為由,對NCC兩位委員處以停職。這項處分無論從法理上來講,都站不住腳,行政院已違法濫權,毫不講法制。

首先,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規定的非常清楚,公務員包括廣義的公務員(政務員),犯有刑法上三種情況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即: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執行中者。

換言之,公務員受停職處分,必須是有違刑法,而NCC委員任用親人當司機,只是違反行政法,並沒有違反刑法,受到行政院「停職處分」,實在是說不通。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遭停職,程序雖然瑕疵,但至少他的圖利行為已違反刑法,受到處分還比較沒話說。

此外,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規定,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左:一撤職。二休職。三降級。四減俸。五記過。六申誡。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處分於政務官不適用之。

嚴格來說,NCC委員的懲戒要就是「撤職」,不然就是「申誡」,並不適其他方式。

再者,沒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上頭長官要你走路就得打包走人,沒啥好說,但是立法院通過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可不是上頭長官可以呼來喚去的。除了違反刑法以外,其他方面的過失,若要加以懲處,其實是要送監察院的審查的,監察院可以通過彈劾,但最後還是要送有司法機關性質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要如何懲戒才算數,不是行政院或監察院可以說了算。

因此,行政院逕行對兩位NCC委員處以停職處分,可說是無法無天,完全把公務員懲戒法不放在眼裡。

【2007/04/10 聯合報】

共產黨在台灣

李登輝提到台視釋股案,對扁政府悍然以政治力介入,深表憤慨。他引述日本人的批評道:「台灣政府介入,和共產黨有什麼兩樣!」

扁政府意圖一手操控台視,甘冒大不韙的作法被日本人指為「國際醜聞」;李登輝則因扁政府阻撓女婿賴國洲取得經營權,老羞成怒下,援引日本人說法砲轟扁政府。但雖是出於私怨,李登輝此時以共產黨比喻民進黨政府,寓意如何,倒是值得推敲。

弔詭的是,民進黨政府的作為,若干關鍵點上竟確有些酷似共產黨在改革開放前之處。共產黨的惡質,因它認為國家的一切均是它權力所及,於是專擅自恣,無法無天;然而,像扁政府公然將台視股票視為禁臠,像扁汲汲操縱金控,扁嫂出面喬定民營的太百經營權,儼然均是將屬於國家或私人的產業,皆視為自己權力下的獵物!

倘不遂己意,便像這次對NCC委員開鍘般的,展示「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鴨霸作派。但更像共產黨的卻是:動輒以撕裂社會、發動鬥爭為鞏固自己權力的不二法門。只不過共產黨搞的是「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民進黨搞的正名、去中、去蔣,則是以「族群鬥爭,一抓就靈」的刻毒心態,人為地製造台灣內部的對立與分裂。

可是,現在大陸的共產黨已揚棄階級鬥爭,認真推動經濟;「物權法」通過後,私有財產受到法制保障,當權者也不便再染指。所以,李登輝說扁政府像共產黨,其實,恐應修改為「像從前的共產黨」。

【2007/04/11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ykey&aid=883983
 引用者清單(1)  
2007/04/10 04:30 【不平則鳴】 做賊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