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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台南縣警局逮錯人事件
2007/03/19 23:20:26瀏覽1012|回應4|推薦20

廢弛瀆職,錯置頂罪............

功過專案,耐人尋味................

是烏龍,還是栽誣?

警方偵辦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鬧成大烏龍。被冤枉逮捕的陳榮吉算是運氣好,在媒體一再質疑可能抓錯人,而真正兇嫌也迅速到案的情況下,警方不得不認錯放人。從警政署長侯友宜、內政部長李逸洋到行政院長蘇貞昌這一干官員,也只好向陳榮吉及其家人道歉。

但從當初警方處理本案的粗暴方式看來,這究竟只是一場烏龍?抑或本想「抓在籃裡就是菜」,有陳榮吉這樣一個缺乏自辯能力的人落網,便不論其是否真的涉案,先將罪名栽上再說?仍值得外界探討。

例如,明知陳有不在場證明卻不去查證,只憑一名員警的指認就宣布陳是兇嫌。而陳是領有殘障手冊的智障者,偵訊時依法須有律師在場;然檢方逕予聲押,法院竟也即照准。種種跡象,顯示在急於破案下,人權固不在警檢考量之內,被捕者是否涉案也由他們說了算。

尤其陳榮吉只因曾出現在贓車更換車牌現場的監視錄影帶,便硬被警方認定為兇嫌;這般情節,與警方因已死的陳義雄曾出現在三一九現場錄影帶中,便硬將槍擊案栽給他,簡直如出一轍。陳義雄家屬至今仍在喊冤,警檢卻鐵齒咬定已破案。但若非真兇到案,陳榮吉豈非含冤莫白?如此說來,三一九案真相如何,還大有抽絲剝繭的必要。

襲警殺人案,警方鬧了烏龍;南迴搞軌案,法醫當庭承認檢方曾施壓要她變更被害人的死亡理由,顯示檢方也可能在玩烏龍。然則,三一九案,警檢配合栽誣陳義雄的斧鑿斑斑,豈難道也是烏龍一場?

侯友宜、蘇貞昌為誤逮陳榮吉的烏龍事件道歉,但曾否想過:同樣的粗暴辦案有多少,而陳義雄家屬亦在苦苦等待他們的道歉?

【2007/03/21 聯合報】

烏龍裡的偏見

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鬧出抓錯人的烏龍,如果不是媒體鍥而不捨揭露疑點,警方有可能認錯道歉,被逮捕並聲押獲准的陳榮吉,有可能那麼快獲得釋放嗎?我們真的不知道。只能說,這次警方是「靠點運氣」,才讓自己沒再「錯上加錯」!

兩名員警,發現行蹤可疑者,上前盤查,竟被奪走警用槍械。歹徒又竟然持警用槍,在國道上攔車殺人,這問題有多嚴重,可以想見。我們無法確知嚴重失職的警員,是否過於擔心要負的責任,以致於指認歹徒時慌了手腳,才誤指陳榮吉犯案,但至少這起烏龍事件,提醒了民眾:所謂人證俱在,所謂眼見為憑,這些常識性看法,即使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依然可能犯錯。既然如此,警方辦案,豈能不更加戒慎恐懼?

這起烏龍,還有二個常犯的偏見。第一,警方之所以逮捕陳榮吉,是因主嫌石國慶原先駕駛的贓車,在更換車牌的地點附近,監視器拍到陳榮吉,警方便拿這當線索,調查他。到這階段,倒也OK啦,畢竟是該一一過濾所有可疑線索嘛。問題出在,警方是「過濾線索」呢,還是在急於破案壓力下,「選擇性的」挑線索辦案?畫面會說話,然而畫面若被「刻意鎖定」,那它說的就可能是假話,是警方設定要的答案,一旦如此,就非常可怕了。

第二個偏見,更糟糕。警方鎖定陳榮吉之後,一定知道他領有殘障手冊是智障人士,雖說智障者不一定不會犯罪,但警方是否不自覺的對有竊盜前科的陳榮吉產生偏見?甚或,乾脆存心讓他扛下責任?這樣說,或許很重,很傷警方尊嚴,但若依媒體第一時間提出「抓錯人」的質疑時,警方仍振振有詞替自己辯護來看,外界有這樣的批評,不算過份。

警員在盤查車輛時被奪槍,已經很丟臉,被奪走的槍枝竟成無辜第三者的致命武器,尤其讓警方扛下「我不殺伯仁,伯仁為我而死」的罪過。而失職警員一再誤指陳榮吉犯案,警方調查相關線索時,又漫不經心且被偏見誤導,實在讓民眾「大開眼界」,這豈止是道歉即能了事?侯友宜署長該給個交代!記住,是給「交代」,而非「膠帶」封嘴不語喔。

【2007/03/20 聯合晚報】

冷眼集》一連串失誤 警方錯得離譜

「為什麼會抓錯人?」偵辦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的專案小組擺了個大烏龍,社會譁然。究其原因,破案壓力是主因,只因警員林裕崇的指認,沒有其他佐證下,就認定陳榮吉犯案,一連串的過程都過於草率。

專案小組在本月十五日查出石國慶駕駛的贓車,是陳姓車主所有,十天前在嘉義縣民雄鄉被搶;嘉義警方提供線索指向陳榮吉,專案小組將陳榮吉照片拿給車主指認,認為有點像,就於十六日晚逮捕了他。

陳榮吉提出過不在場證明,指案發時他正逛夜市和大賣場,也不認識石國慶,警方理應清查他不在場證明是否確實?是否與石認識?這些都沒有查,僅根據林裕崇指認就認定陳榮吉涉案,實在不符辦案專業要領。

另外,專案小組只根據陳榮吉行動電話通聯紀錄,本月四日曾在民雄搶車地點附近發話,就認定陳榮吉搶車,非常牽強;因為贓車內並未採到陳的指紋,通聯只是孤證。

【2007/03/20 聯合報】

國道襲警殺人》抓錯人?被襲警員:沒看錯

中度智障的陳榮吉因涉襲警奪槍案被逮,卻傳出警方可能捉錯人。對此,國道八隊隊長黃道立今天說,他上午還特別詢問當天負責盤查贓車乘客的警員林裕崇,林裕崇仍認為就是陳榮吉沒錯。

黃道立表示,專案小組抓到陳榮吉後,交由林裕崇指認,林裕崇表示,一眼就認出陳榮吉就是奪警槍的贓車上乘客,陳否認涉案,專案小組也沒有旁證,他與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都告訴林裕崇,此事非同小可,絕不能認錯人,林裕崇指他與陳說過幾句話,相信沒看錯。

黃道立今天上午看過報紙的報導指警方逮到陳榮吉,可能並非當時襲警奪槍的嫌犯,特別再找來林裕崇詢問,希望林不要受誤導,不要有壓力,再平心靜氣的指認,而林裕崇再度堅持沒認錯。

台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長林坤村說,抓陳榮吉是合法的,現在只是指認對不對的問題。

【記者謝進盛/南縣報導】

國道3號台南縣六甲交流道下襲警殺人案,由於警方鎖定的兩嫌是在逃的石國慶及另名方姓嫌犯,專案小組之前逮到的嫌犯陳榮吉,可能是「抓錯人」,麻豆警分局上午表示,因證人指認陳榮吉案發時在場,警方只好在偵訊後依法移送,如不移送,反而是瀆職。

麻豆警分局副分局長郭士傑上午表示,專案小組當初會逮捕陳榮吉,包括三點重要跡證,分別是:一,本月5日陳涉嫌在嘉義縣民雄搶車的車主指認。二,15日晚間六甲交流道下襲警奪槍時,國道警員林裕崇指認陳無誤。三,根據調閱的通聯紀錄,顯示陳榮吉本月4日涉嫌搶車的前一天,曾在附近發話,警方懷疑他是先勘查地形,因此被專案小組鎖定。

警方說,根據曾與兩名歹徒近距離對峙的國道員警林裕崇指認,其中一位歹徒脖子有傷痕,而且有兔唇,幾乎與陳榮吉特徵相符,再加上民雄警分局掌握到陳榮吉通聯紀錄等證據,警方才會將陳榮吉鎖定,檢方進一步偵訊後,確定他涉有重嫌,才被收押禁見。

專案小組坦承,民雄被害人後來改口稱是在逃主嫌石國慶犯案,而非陳榮吉,確實讓警方相當困擾,如今因石國慶及方姓嫌犯被鎖定,警方也不排除陳榮吉真的未涉襲警奪槍。麻豆警分局長張榮興表示,嘉義警方提供的搶車案發現場監視器,是兩名歹徒騎機車搶車犯案,被害人先稱是陳榮吉,後又改口指認是在逃主嫌石國慶。

【2007/03/19 聯合晚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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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嵐奇(MYKE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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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警察士氣何以渙散?
2007/03/22 08:03
聯合筆記》警察士氣何以渙散?

十年前,白曉燕案兇手陳進興流竄大台北地區犯案時,台北縣警局一名副局長談到基層警員擒兇不力的原因時說:「警察不過就是一份職業,大家也是為薪水而工作。」意思是,都什麼時代了,還叫警察要有捨身除惡的精神,根本是昧於現實。連高層警官都這麼想,基層的心態可想而知。

一周來,台南縣先後有警員於執行勤務時被歹徒奪槍,歹徒再持警槍犯案,殺死民眾,還擊傷警員。有武裝且受過訓練的警察,如此輕易就被繳械,使得朝野嘩然,質疑警察訓練不足,沒有敵情觀念,感嘆勇警不再,甚至嘲笑這麼「魯肉腳」。

表面看,朝野的批評皆言之成理;但深入看,在黑槍氾濫的當下,街頭警匪對陣,除了比技術、比氣勢,還要比機智。官兵抓強盜時,盜賊為逃生,當然會在險境奮力反撲,拚命一搏;員警這方所倚恃者,則是平日的緝兇訓練,以及對現場情狀的研判。最近兩次奪槍事件,明顯都是員警現場機警不足,當然也可見平日訓練欠缺。

相較於其他公務系統,警察待遇好、獎金多,辦案單位更不缺重賞。勇警不再,主要是政治環境正氣不足使然,基層失去了鬥志和使命感。

在官僚系統,通常是上有道揆,則下有法守;反之,居上位者無道,下層自然士氣渙散。警察是官僚系統的一部分,警察勇不勇,和政風有密切關係。當今警界,充斥官邸派、院長派、部長的人、署長的嫡系等種種傳聞,深夜督勤的幹部未必會比政治正確的同僚升遷更快。從前,警政署長會拿著要犯照片叫警員指認,如今,仗恃著背後關係加上鈔票,一樣可以換得前程;上位者如此,如何激勵出勇警?

警察形象與社會地位,有賴認真執法的勇警點滴累積而成;但一個高層搞貪汙、決策常有瑕疵、加上黨同伐異式分肥的政府,如何能培養出勇警最需要的正氣呢?

【2007/03/22 聯合報】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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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2007/03/21 11:42

遠勝過共產黨統治之下的政治笑話!

想到臺灣的同胞, 反而笑不出來!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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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衣禿頭男
2007/03/20 23:48
已經枉死一位了.....

泥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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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心一笑!
2007/03/20 12:06

這幅漫畫與對白,堪令人會心一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