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辦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鬧成大烏龍。被冤枉逮捕的陳榮吉算是運氣好,在媒體一再質疑可能抓錯人,而真正兇嫌也迅速到案的情況下,警方不得不認錯放人。從警政署長侯友宜、內政部長李逸洋到行政院長蘇貞昌這一干官員,也只好向陳榮吉及其家人道歉。
但從當初警方處理本案的粗暴方式看來,這究竟只是一場烏龍?抑或本想「抓在籃裡就是菜」,有陳榮吉這樣一個缺乏自辯能力的人落網,便不論其是否真的涉案,先將罪名栽上再說?仍值得外界探討。
例如,明知陳有不在場證明卻不去查證,只憑一名員警的指認就宣布陳是兇嫌。而陳是領有殘障手冊的智障者,偵訊時依法須有律師在場;然檢方逕予聲押,法院竟也即照准。種種跡象,顯示在急於破案下,人權固不在警檢考量之內,被捕者是否涉案也由他們說了算。
尤其陳榮吉只因曾出現在贓車更換車牌現場的監視錄影帶,便硬被警方認定為兇嫌;這般情節,與警方因已死的陳義雄曾出現在三一九現場錄影帶中,便硬將槍擊案栽給他,簡直如出一轍。陳義雄家屬至今仍在喊冤,警檢卻鐵齒咬定已破案。但若非真兇到案,陳榮吉豈非含冤莫白?如此說來,三一九案真相如何,還大有抽絲剝繭的必要。
襲警殺人案,警方鬧了烏龍;南迴搞軌案,法醫當庭承認檢方曾施壓要她變更被害人的死亡理由,顯示檢方也可能在玩烏龍。然則,三一九案,警檢配合栽誣陳義雄的斧鑿斑斑,豈難道也是烏龍一場?
侯友宜、蘇貞昌為誤逮陳榮吉的烏龍事件道歉,但曾否想過:同樣的粗暴辦案有多少,而陳義雄家屬亦在苦苦等待他們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