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經濟狀況不佳,鄰居一家十幾口用餐時,常聽老人不斷叮嚀:「分食有剩,搶食無份。」看到近期年金改革爭議,讓我想起蘊含的先民智慧與經驗的俗諺。
就分食言,經濟情況好,祖孫三代誰也不在乎吃多吃少?如今情況變差,如果祖父說:「我吃好、吃多習慣了,先滿足我;兒子晚點吃,少吃些;孫子還有沒有,我不管。」合理嗎?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否就像這樣呢。
已退人員享受七五制,所得替代率九成以上,甚至破百,依然想照舊,卻要下一代依九○制,所得替代率上限七成五;至於廿年後才退休的人,有無保障則不知道。
為何不對已退者也刪減呢?已退者拿出「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兩項法「保」,待商榷!
公退法規是行政法範疇,法律不溯既往非絕對原則,在情事變更原則(財政今非昔比)及公義(影響公平正義,危及國家財政)原則下,是可以改變的。
即使採絕對不溯既往的刑法,也只適用於結果行為,不適用於繼續行為。領公退金是繼續性行為,不溯既往是以前領的不能追回,但往後比照下一代的所得替代率,是可以的。
已退者又主張,是信賴政府法規的退休條件,才退休的,應受保護;但在情事變更及公義考量時,得予調整。再就信賴層次而言,人民信賴公務人員,是為全民福祉著想,不會只顧私人利益。而今公、勞退制明顯不公;最慘的私校教師更是公保不理,勞保不收,政府不管。政府已辜負全民信賴,豈可為了公退信賴,繼續助長財政惡化,罔顧全民信賴。
公退溯及刪減,但不能違反退休制精神,「對一生奉公者,應保障其免受饑寒,不保障其坐領高薪。」所以刪減應先訂合理範疇,依平均國民所得增減,如每月僅一萬左右的老兵,應提高至兩萬;兩萬以上者,累進遞減。至於圖領高退休金玩法的一日將軍及高官,應回原職核算,以杜後患。大家合理分減,財政才能有剩。
因對退休年金不安而造成公、勞退人數劇增,形成搶食現象,財政危機加重。不能怪這些搶退者,誰不怕老年衣食無著,只能怪政府一直拿不出長遠負責、公平合理、有效保障的政策。再火大,也不能有助「斷炊之憂」。
人民不在乎馬英九選黨主席合不合法,只在乎退休年金政策公不公平、合不合理?不在乎藍、綠誰執政,只在乎朝野能否為人民的養老年金,認真負責的開會,提出合理、有效方案,至於叫不叫國是會議,人民不在乎。
面對國家財政惡化,全球經濟艱困時,「分食有剩,搶食無份」,是全體人民應有的認知與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