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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鞠躬「鏡粹」‧政「志良」心
2011/02/11 08:14:32瀏覽1039|回應0|推薦31

功成身退  勖世典範

楊志良的公事包網拍,起標價1000元台幣,最終出價竟然超過了500萬元。這件事雖然要等得標者匯入款項才能確定,但網路上競標一個退休政務官的公事包,創下紀錄,已反映出今日社會人心之所嚮往。

公事包不起眼,貌不驚人的楊志良為官期間也不長,網友競相出高價,買的不是包的價值,而是一段楊志良政壇為官的特殊典型。這個典型不容易一句話說明白,但大約就是「直言不諱,義無反顧」。

楊志良畢竟是楊志良,官場生涯的句點,依舊是「楊志良模式」的繼續演繹。他卸任前批了狀告名嘴的公文,儘管未必能告得成,但拚一股真氣,縱使要走了,一定要把話說清楚。楊志良一年多的署長任期,數度跟電視政論節目槓上。他批判這群名嘴妖言惑眾,讓防疫漏了大洞,死去的人命等於是被名嘴間接殺害。他甚至為此多次落淚,金剛之怒背後讓人看見了一個歐吉桑的慈悲。

這是楊志良留下的身影,一個今日政壇罕見的擁有「粉絲團」的官員。真去考究,楊志良的言論並無驚人高論,甚至可說就是常識而已,但為什麼他總得到高民調支持?其實很簡單,因為他所言所行,就是一般人心裡頭的是非觀念和道德準據。道德是非本就不是什麼艱澀的道理,市井小民人心皆同,但偏偏多數作官的只敢說官話。楊志良只是說「人話」、不說「官話」而已。

所謂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心之所嚮,楊志良成了牽引風俗厚薄的「一二人心」的象徵,其實十分諷刺。大部分官員,一碰到理盲而濫情的民意,不是瑟縮詞拙,就是巧言令色。其實民眾未必皆盲從,有時只待官員將政策道理說清楚。這麼簡單的事,多數官員卻不敢做,總是要先觀風向。楊志良既非英雄也非聖人,他對事情看不下去就直說,該據理力爭就力爭,實在理念不合就請辭,正所謂無欲則剛。

500萬元有人要買楊志良的公事包,無非是為當今政壇留一個註解:老百姓欣賞真情的為官風格。但不知楊志良的官場同僚,能否看懂這種人心之所嚮往?

【2011/02/12 聯合晚報】

「白目歐吉桑」楊志良在衛生署長任內最後一天批定的最後一份公文,是以衛生署的名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鄭弘儀等七名電視名嘴,涉嫌散布傳染病疫情謠言,導致沒打疫苗的民眾因流感重症喪命。

誠然,這不是一件容易從法律途徑獲得解決的爭議。楊志良自亦有此認知,故對是否告得成似不抱太大期望,他說只是想「讓名嘴們跑跑法院」;相對地,被告們則顯得有恃無恐,好像吃定告不成,鄭弘儀等甚至揚言要反告楊志良。

然而,法律訴訟是一回事,在本質上,這卻是一個十分嚴肅的道德倫理事件。楊志良所主張者,不在告不告得成,而主要是希望社會大眾及名嘴皆能記取教訓,在公共議題的爭議中必須維持倫理道德的思慮。相對地,鄭弘儀等所應思考者,也不應在是否會被告倒,而是自己在道德倫理上有無應當感到羞恥之處,及在社會良知上有無應當感到愧疚之處。

也就是說,在此一事件中,有無社會道德犯罪感,應比法律是否判罪更受關注;亦即,要不要臉,比會不會定罪更重要。正如楊志良所說,他覺得那些名嘴應當「下地獄」,但未必會「進監牢」。

這又是一件「言論自由/社會責任」的爭議,也又是一件「媒體論壇/政爭劇場」的爭議。疫病流行,人命關天,無論是媒體人或政治人物,當然有參與議論的責任;但是,倘若把防疫也炒作成政爭題材,使國人的認知發生偏差,甚至致人於死,這自然就會有法律及道德上的爭議。就此案而論,未來開庭後,若有染病致死者之關係人作證是因聽信名嘴「疫苗奪命」的說法而送命,自不無可能成為院檢斷案的依據;而即使名嘴的言論與未注射疫苗而致死的法律聯結不易建立,但「大話新聞」當時如何渲染挑唆的情景,其實迄今國人皆仍記憶猶新,即使法律不能對名嘴定罪,但名嘴們難道在今日一切情勢皆已明朗之後,仍然絲毫沒有道德上的犯罪感?亦對社會公眾沒有絲毫的歉意?在這個時刻,名嘴的自我反省,比法律的制裁更重要。

當「媒體公共論壇」變成了「綠色名嘴劇場」,由於道德倫理的扭曲,造成了是非正誤的扭曲;又由於是非正誤的扭曲,造成了道德倫理的扭曲。當H1N1疫情警報發布之際,整個綠營洋溢著「這是給馬政府就職周年的最佳禮物」的幸災樂禍之情,一方面全力渲染疫情,一方面又全力扭曲阻撓防疫工作;「大話新聞」就是以這「兩方面」來搬演其政爭劇場。然而,當時可能因自己無知而玩弄民心,但若迄今一切真相大白仍不知反省道歉,那就是不知羞恥了。「新聞自由」容許媒體有犯錯的空間,但「新聞自由」並未包庇縱容媒體有明知犯錯卻不肯反省的特權。

當台灣國成為綠營的最高價值,「大話新聞」即對中華民國的一切皆全盤否定;當馬英九成為綠營編結的「傾中賣台」的稻草人,「逢馬必反」即成了「大話新聞」的唯一真理。鄭弘儀等名嘴是在反對防疫工作嗎?其實他們只是不希望看到馬政府任何的施政有成功的機會,其中當然包括希望馬政府提供的疫苗無人接種;至於有沒有國人會因未接種疫苗而致死,在他們看來,也只是對馬政府及中華民國的一種懲罰而已!看懂了以上邏輯,就能看懂如「大話新聞」這類的節目;亦即,因為以中華民國為敵,所以也常自陷於以中華民國之人民為敵的陷阱之中。

當鄭弘儀以「綠色當家名嘴」的身分,出現在綠營獨派的政治集會中,對著群眾斥罵馬英九總統「這就是,幹X娘」的時候,「陸生三萬」的曲直何足道?「疫苗奪命」的是非何足惜?花博空心菜的真偽何足論?一切的道德倫理又豈在其心念之中?

即使法院未來判定鄭弘儀等人有罪,也只能處以每人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這與此事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實不成比例。問題在於:當楊志良認為民眾因未打疫苗而致死是衛生署長的責任,名嘴們會不會覺得也有「伯仁因我而死」的道德犯罪感?也就是說:知不知恥,比會不會被定罪重要!

【2011/02/12 聯合報】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昨天在談話節目透露,衛生署已告發七位名嘴,涉嫌煽動民眾別打流感疫苗導致死亡。據了解,衛生署告發對象就是三立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以及常上節目的六位名嘴。

楊志良前天剛卸任,昨天受邀上談話節目談施政內幕。他未改大砲性格,吐露卸任前批示的最後一紙公文,就是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名嘴,顯然他卸任前說「讓名嘴偶爾跑跑法院」,是來真的。

楊志良在節目中被問到告了哪些名嘴?他只回答:「從鄭先生開始,有七個人。」據衛生署人員透露,除了鄭弘儀,還包括經常上該節目的來賓徐永明、鍾年晃、吳國棟、侯漢君、王定宇和何博文等。

楊志良也說:「如果地檢署不受理,再來研究用民事告!」他指出,用「疫苗奪命」這種標題,影響很大,「以後防疫怎麼做?我該作為而不作為,是否我失職?」講到「不要愧對國人,這樣就可以了!」他還一度哽咽。

衛生署人員透露,楊志良在八日下午五時四十幾分批示這件公文,公文及大話新聞節目相關錄影光碟片,都已送至地檢署。由於地檢署需分案辦理,還要一些時間,才會知道檢察官是否起訴。

衛生署人員解釋,用白話來說,告發就是檢舉,先就刑事責任,了解名嘴有否有犯罪嫌疑;未來,若號召因未打流感疫苗而往生家屬控告名嘴,則是訴求民事賠償。

為民眾不敢接種新流感疫苗,楊志良槓上名嘴,昨揚言怒告三立「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和參與討論的名嘴吳國棟、侯漢君、鍾年晃、徐永明、何博文及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對楊志良的提告,鄭弘儀和台南市議員王定宇都表示會反告回去。

鄭弘儀說:「我一定會循求法律的途徑,告人不能亂告,當時我們的討論都是有根有據,加拿大、美國的疾管局都有死亡的例子傳出,台灣資料也顯示,有些人接種過後會暈針、顫抖,這些有後遺症的人,政府對他們的關心和照顧在哪裡?」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表示:「我不排除要反告他汙告,所有的資訊都是公開透明的,H1N1在他當署長任內死了多少人,相當清楚,現在他不調查死亡原因,卻要來告人,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聽聞被告,名嘴鍾年晃回應:「他是要告什麼?我們從來沒有在節目上叫大家不要打疫苗,但有些人因為打完疫苗產生損傷是事實。」名嘴吳國棟則問:「他是以楊志良的名義告嗎?那很好啊!我們都等他告,希望他告人不會用到政府的錢,現在政府很窮!」

侯漢君則表示不願再回應;另一名嘴徐永明至截稿前未接手機。

【2011/02/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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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2)  
2011/02/13 02:51 【不平則鳴】 唯恐天下不亂的名嘴
2011/02/13 02:51 【不平則鳴】 臺灣阿Q: 告死[禍國殃民]的名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