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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藝術的特性
2007/08/22 18:56:02瀏覽3454|回應0|推薦3

新媒體藝術最大的特性在於其非物質性可複製性,而這兩大特性也為美術館等收藏機構帶來許多典藏上的難題。

新媒體藝術的運作是以軟體、系統及電腦網路作為基礎。從藝術史的觀點來看,新媒體藝術與之前的藝術運動,如達達及新浪潮主義之中以概念指示為導向的本質,有著密切的關連,並且繼承了觀念藝術的核心概念:藝術物件的「去物質性」(Christiane Paul2006)。相較於繪畫、雕塑、攝影等傳統藝術表現媒材,透過新媒體呈現的藝術,並無法直接經由載體觀看,而需再藉由其他組成元素,如螢幕、放映機、擴音機……等的輔助,才能達到讓人「觀看」的動作。新媒體藝術展示的數位影像是虛擬、訊號式的,亦可說是一種非物質性的存在。

新媒體藝術另一個特色即為挑戰傳統藝術原作本質的可複製性。蔡昭儀(2005)認為,在視覺藝術領域的傳統價值觀中,不管在作品的物質層面或創作精神層面上,強調的都是其獨一無二、不容混淆的權威性,所謂的原作、模仿、重製、複製,一向都必須謹慎的界定與考據,它不但是學術考證上對於作品身份真假二元對立的嚴肅問題,同時也牽動作品的購藏價格及典藏意願的高低。傳統的維護保存方法,其主要目的亦在維持作品各細部元件的完整性及創作完成之時的原始狀態。但新媒體藝術的創作取向,不管在典藏、維護保存或展示的主體物件上,顯然正面的挑戰傳統思惟對「原件」的定義。

運用科技的視覺藝術,一個明顯的議題便是科技帶來的藝術品複製性與真實性的問題,Benjamin1936年時,就曾以複製行為對藝術品原件所造成的靈光(aura)消逝的影響做說明,以先知的姿態,提供一種新的觀點,教人們如何正確地審視機械時代的藝術品,了解複製行為對藝術品的影響,並以全新的態度來面對複製的藝術品,而不是以傳統的藝術觀點強套在新形式的藝術品上。

數位化科技成熟後,講求光與速度,去物質化 (dematerialized)的虛擬影像透過媒體四處傳播,複製已經不再是模仿、替代真實或是真實的幻覺,數位世界已然成為另外一種真實(Rush, 1999,引自張恬君)。因為影像可被轉換為數位語言,可被任意操弄,因而影像成為一種資訊,於是藝術行為也大大不同於前,藝術家在龐雜的影像資訊中,選擇、過濾、重新組裝,不只是利用技術來解決視覺問題,開發新的視覺經驗,更利用新媒體去呈現人們生活中的種種困境,作品意義的產生存在於事件的脈絡還有與觀賞者的互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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