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 愈害怕失去一個人
是愈想要一個人過的。」
在一個不認識的人的網誌裡看到這麼一句話時,心中有某個部分被觸動了。
如果越渴望的是緊緊抓住,是不是,其實心中有某部份是很想放手的?
是不是我不知道,因為我的情況剛好相反。
我渴望的是放手,卻覺得自己越來越放不開手了;我渴望的是孤獨的一個人的過著活著,卻漸漸眷戀在一起的感覺。
是不是物極必反的原理應用在這種極端渴望的情況上也是作用的?若我對自己寬容,若我放任自己沉浸在這種眷戀的享受中,能不能,還我初時渴望的自由?我還是想孤單一個人的,那些跟別人在一起的太美好的經驗,有時候會是一種記憶上的負擔;那種沉浸在共享中的歡樂、那種歡樂的不能再樂的事情,是不是悲苦來臨之前的甜頭?我不知道,卻很害怕這種事情是真的。
我竭力抑制自己的感受,不想太過耽溺於這樣的美好氛圍中,誰知道下一刻會不會是夢碎的時候?
我可以享受,但絕對不可以沉溺其中。
無可自拔的結果,是辜負自己對自己的承諾。
況且,越想和別人在一起,就會越依賴別人。這是不行的,對我來說,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只有自己不會嫌自己麻煩,只有自己不會背棄自己的依賴。依靠別人是不行的,是不行的。但我越不想依賴,就越依賴別人。這樣的行為上的不自覺的依賴讓自己都很傷腦筋。
莫瑞說過:「不執著的意思,並不是你不讓感覺經驗穿透你,事實上正好相反,你要讓它完全穿透你。這樣你才能將它放下。」
該是放下的時候了吧!
我覺得執著、歡樂、眷戀、不捨……這些感覺經驗我都享受過了,是不是,可以停止了?可以放下了?
但為什麼,我還是很捨不得放手?是這些還沒穿透我的全身嗎?還是,我無法不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