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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宋主席的一封信:興票案的律師公開講話,刊登于各報 收件者
2012/01/06 21:06:31瀏覽91|回應0|推薦5
給宋主席的一封信:興票案的律師公開講話,刊登于各報 收件者:




寫給宋楚瑜主席的一封公開信

宋楚瑜先生台鑒:

今年七月以來,我有些話積存心中想要告訴您;現在就用信函把箇中事實與個人感受,以筆代口的寄送給您。

我是用兩個身分而提筆寫下這封信:一是我是「興票案」中您的委任律師(免費);二是我是具有國民黨員身分的選民。前者讓我可以講出具體事實;後者讓我有權講出一些公道是非。

先說興票案:

您說2000年馬英九用假民調讓您落選,否則您不僅是「宋前省長」,您更應該是「宋前總統」。因此,您一直深怨馬英九,您更要找中選會去申訴云云。

您錯了!是「廢省」斷了您的後路;是「興票案」又阻斷了您的前程。冤有頭,債有主;這一切都應該歸責李登輝。您在興票案中委任我幫您向法院辦理提存二億四仟六佰萬元,孫大千拿著30張台支本票到我律師事務所來,我在書狀上寫的是「清償提存」。
「清償提存」的法律定義是:這些錢是您在興票案中結算應該返還國民黨的「照顧蔣家遺眷的『公款』」;這些錢並不是您在「省長選舉中的『政治獻金結餘款』」。提存讓您可以解除「興票案的『侵占刑責』」;但是,您在去年卻用政治獻金結餘的名義暨在李登輝沉默代替同意下,您把錢領回去了。國民黨則在隱忍中並未去法院提出異議。同時,您又用幾近負荊請罪的「扁宋會」,讓阿扁把擱置在法院經年的「興票『再議案』」,加以法律解套;從此徹底解除了您在「興票案」中的刑責,於是您就可以放膽的去掀風起浪了。

然則,您卻把這筆政治老帳,記掛在馬英九和國民黨的頭上,您也就無時不忘伺機報復;當然,參選2012總統就是您對國民黨(馬英九)所施用的最佳政治報復手段。但是,您自七月宣布參選以來,您出口只知責怪馬英九(國民黨);您卻可曾真正說出了「興票案」中上面的這些事實真相與公道是非?

再說組黨吧:

您在2000年3月敗選之夜,我站在台邊催喊「組黨」,我又於次日對劉松藩院長詮釋「組黨而非籌組政團的『法理』」。於是,劉院長擊桌定案:請宋先生下樓「宣布組黨」;我又於日後建請黃幸強上將先行組成「甘泉黨部」。誰知今日:親民黨已經成為「不知有漢(只責罵國民黨);無論魏晉(不責罵台獨與民進黨)」的「亂『局(橘)』政黨」。當然,組黨又是您的權利;但是,親痛仇快的街井公評,您都可以耳不聽又眼不見嗎?

站在民主與法治的基礎上,我也要說句公道與是非:

先說棄保效應吧。台灣今日的選舉棄保,絕對不會構成選舉誹謗犯罪。理由厥在:棄保是一種民心歸趨;棄保也是一種真正的民主真諦。我要更進一步說:如果按照您的邏輯:「棄宋保馬」是構成犯罪;那麼您在媒體上公開說:您的參選就是要把馬英九拉下台,在今日只有三人參選的情形下,您不也是在「棄馬保蔡」嗎?那您不也構成犯罪?究實言之,今天台灣的總統選舉棄保,選民不僅是在論人(例如:棄宋保馬);選民也是在論事(就是「棄台獨」而「保國脈」)。就是這種非常淺顯的道理,您為何還要嘴硬而仍強作違心之論?

最後,我要引述兩段故事作為結論:一是兩位湖南人士的故事;二是兩位歷史人物的故事。

近代史家的公評與公論稱:曾國藩是一位經世濟民的傳統讀書人;毛澤東則是一位禍國殃民的另一種讀書人。今天對於系出同門(蔣氏傳人與國民黨員)又屬同鄉(湖南人)的宋楚瑜和馬英九二人來說,單純就參選2012總統的心態言之,這五個月來的歷次民調,也己經說明了「棄宋保馬」的民心歸向了。關於此點,選民更會在民國101年元月14日再用選票做出他們的最後評斷。

中國歷史的評斷人物忠奸,並不在外在的行為舉措而是在內心的良知覺醒。明末大漢奸洪承疇曾在航行經過浙東海面時寫下一首詩曰:「子為功名隱,我為功名來;羞見先生面,夜半過釣台」。詩中的故事與場景是:東漢嚴光幫助劉秀(漢光武帝)滅莽復國後,隱居浙東海邊用一支釣竿漁隱終生;後人就稱嚴氏隱居處為「釣磯岩」。明末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毀滅了大明江山,洪氏就永遠被歷史戲謔稱為「二臣傳之『首』」。洪承疇當年猶且知羞而寫詩自況如是;請問:宋先生,您將來的歷史定位又會是如何呢?

宋先生:自今年七月您宣布參選總統以來,您就指天罵地的彷彿全天下人都欠了您一份情;然則,您既然自命是蔣氏傳人又曾經是國民黨員,今天如果您真把馬英九拉下台而再次幫忙「台獨上台」;這不就好像2000年李登輝的幫忙「阿扁上台」?這不更坐實了您參選的真正目的是要:李扁宋(送)蔡(菜);「台獨」與「貪腐」捲土又重來?您試捫心自問:自民國77年元月經國先生逝世以來,您在國民黨內所扮演的「『二臣傳』故事」,還不夠多嗎?您如今已年屆七十;您還要再多扮演這最後一次的「二臣傳」嗎?!

秋風冬雨,冷暖自知。國民黨人暨湖南鄉親固多寬厚而不忍對你苛責;我則寄望您還能夠及時勒馬與自省自重。

林 憲 同 律師 敬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TEL:(02)2958-8880

0910-167-636

FAX:(02)2958-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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