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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22:41:57瀏覽636|回應0|推薦4 | |
必知遇臨檢時的相關法規
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 遇 警 察 臨 檢 盤 查 須 知 )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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