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第一信用合作社貸款給企業,審核授信時,卻無視於這幾家企業的營收成長率、純益成長率與淨值成長率均為負數的事實,先後多次核貸超過一億元,結果沒多久企業陸續倒閉,負責人也行蹤不明,檢方認為一信理事主席王永安等六人涉嫌偽造文書、背信,昨日將他們全部起訴。 由於王永安的兒子縣議員王敏光,正在爭取彰化市長提名,起訴時機格外敏感。 被檢方起訴的六人除了王永安之外,還有一信的副總經理黃清松、業務經理林正雄、代理襄理沈錦城、永安分社經理林俊哲與辦事員莊智超。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游健二與鄭麗貞夫婦,分別為台灣漂白水公司、佳樂美公司與建葳汽車公司負責人,二人並與王永安有借貸關係。 九十四年二月間開始,游、鄭二人多次向一信申請無擔保放款,先後貸得一億零二百一十萬;結果同年九月起,這三家公司即陸續停業並他遷,游、鄭二人也下落不明遭到通緝。 檢方調查發現,游、鄭二人的公司財務報表上顯示,其應收票據、應收帳款者已提供銀行質押在案,且營收成長率、純益成長率、淨值成長率均為負數,顯見這幾家公司的還款能力有問題,但沈錦城等人竟違背職務,在徵信報告表上不實記載「獲利能力佳」「財務情況穩定」等評語,而予核貸。檢察官認為,王永安等人的行為已造成一信的不良債權,嚴重影響一信社員的權益,因而將他們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