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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彰化市運動大會親子寫生比賽活動開始嚕~
2009/05/05 17:21:35瀏覽417|回應0|推薦0

一、宗旨:推廣體育活動響應正當休閒活動,促進親子和諧關係營造祥和社會提高生活品質。

二、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

三、協辦單位:彰安國中

四、比賽地點:彰化縣立體育場

五、寫生主題:彰化市運動大會相關活動為主題(運動競賽及各項表演等等)。

六、比賽組別:

   (一)國中組:國中一、二、三年級(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三)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四)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五)幼稚園組:不分大、小班別。

七、比賽日期:98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至上午11時30分止。遇雨仍照常舉行,改於室內舉辦。

八、報名手續:採現場報名方式辦理,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參賽者不得調換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參加者所需畫具及顏料不限,一律自備

九、評審:由本所聘請學校老師或專家評定各組優勝。

十、獎勵:各組錄取前3名及佳作2名,由主辦單位於大會閉幕典禮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一、附則:

(一)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20分起至彰化縣立體育場大門口統一領取畫紙。

(二)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由他人代筆,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所有,並有刊印、展覽之權利,不另致酬。

(三)參加者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分

(四)比賽使用時間以三小時為限,並限於比賽現場繳交作品,逾期未交者,以棄權論,且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過一件,超過者經發現沒收比賽

(五)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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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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