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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30 11:06:32瀏覽37|回應15|推薦0 | |
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17:00
四張信用卡遺失前當天,心裡其實就一直不安,常常不停的打開隨身攜帶的包包檢查一下。只可惜如此小心翼翼的自主性檢查動作,仍不敵「意外」!當我們正要進電影院看電影時,我再次確認包包內的信用卡皮夾是否安在?結果、結果...怎麼翻、怎麼找,就是沒找著它!
喔,怎麼真的遇上啦!電影就要開始了!我到底是要進去看呢?還是...還是... 遲疑沒多久,我立即決定:「不看電影了!」先打電話給銀行做信用卡報掛失程序。想想自己還算幸運,或者說自己的未雨籌謀發生果效,信用卡上的電話我都有另行紀錄在小冊子上,省下不少找銀行電話的時間。很快的,大約花半個小時的時間,就做好信用卡掛失動作。只是差點手機沒電...本擔心手機電池會用完,大家也知道,銀行的語音系統有些囉哩八嗦,耗時又耗電,感謝主!最壞的情況沒發生。 但,另一件令我意外之事又發生了! 「掛失要錢!」 一張信用卡的掛失費要一千元! 哇~怎麼這麼貴啊?當我做完掛失動作後,突然想起以前同事曾經說過的話:「與其掛失,倒不如停卡。效果一樣,頂多這張信用卡不用而已。」來不及了,太晚想到,都掛完了...只能摸摸鼻子多付將近四千元的掛失費。 之後,我又尋原路找尋皮夾...果然,沒找到!
檢討: 以前為了分散風險,將信用卡與錢包、證件分開。不過,這次的經驗告訴我:「這樣反而增加風險。」於是,我決定恢復過往做法,全部集中在一起,比較好保管。雖然若是遺失損失會更大,但,這樣的風險值得承擔。
P.S. 我的健保卡同樣連同信用卡皮夾一起遺失。在空軍醫院的健保局窗口補辦一張,工本費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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