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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0 10:16:12瀏覽32|回應4|推薦0 | |
由於一審監護權改定的裁決已出來,法官裁定立文立德的監護權改為老婆所擁有。雖然對方已提抗告,但社工同意在寒假期間立文立德可以回我們家居住兩三天。目前已確定一月份的時間為1/20 上午十點半至1/21下午四點,於社會局接送小孩。比較麻煩的是1/20得等到對方探望小孩後才能將立文立德街回來,之前社工本有考慮錯開時間的,但最後似乎還是在同一天,可能對寄養媽媽以及社工比較方便吧!
二月份則因諸多因素,我們只有第一週有空,老婆本想讓立文立德住個五天四夜的,但社工並不同意!認為時間太長!社工表示二月份要月底才能確認時間。
下個禮拜六,立文立德將第一次踏入我們的家以及他們未來的家,不知那天會是怎樣的一天?有點期待...期待歸期待,可是又覺時間有點趕、很匆促,可用的時間並不多... 我想也別太在意時間了!最重要的是「把握時間,好好的與他們相處」不是嗎?
希望下個禮拜六、禮拜天的「探望」,是充滿歡笑、喜悅與回憶。
由衷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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