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新聞中跟飲食方面有相關的就屬台北縣消保官突擊檢查部分速食業者,而後發現絕大多數業者都要三四天以上才會更換食用油,即便業者紛紛出來喊冤說是有遵守規定或者該油品為植物油,
仍然很難對消費者解釋說為何沒法當天使用後不立即更換?
我在M和K都呆過, 合計加起來十多年了!!((離開也很久了))
我必須為消保官的這個舉動拍拍手
但是也必須對於他的動機持強烈的懷疑!!
因為在食品檢驗上的權責應該在衛生局
消保官是否有權利取得業者的炸油去檢驗??
又在檢驗結果未公佈的時候 擅自對外發新聞
不得不讓人對於他的動機有著強烈的質疑!!!
站在我是已故前連鎖業者的從業人員的立場
台灣連鎖業者的炸油標準和美國歐洲都是一樣的
不知道那位楊姓消保官自己出國會不會買速食來吃呢??
順便小小爆料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沒分到杯羹
所以才針對某些連鎖業者作這樣的稽查???
我在淡水看到那一鍋鍋炸油,黑漆嗎嗚的,不知道用了幾天,恐怖極了。買的炸番薯咬了一口,竟然已經發酸,趕快吐掉。
在士林夜市的時候,我們也不敢坐在攤位上吃東西,怕吃壞肚子,那些一用再用的碗盤,不知有沒沖洗乾淨,看起來蠻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