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會說王老頭該死?因為他濫用「愛」的名義,進行殘酷的殺人犯罪,將暴力、仇恨、無恥包裝在「愛」的保護傘底下,導致大家都必須用「愛」的態度去包容他極盡冷酷的殺人行為,對他不能進行任何苛責跟指控,否則就是「沒有慈悲心」。(哇哩咧,怎麼讓我想到「愛」台灣
)。
這幾天已經說夠多了,很累不想再多說,這篇文章把我留在其他格友處的回應全部蒐集起來,做為日後的追蹤記錄,只想請大家務必欣賞下面的影片
,一定要看,是我從格友處文章中看到的,值得推薦給大家,也作為王老頭殺妻案的最清楚反證:
如果男人都像影片中的孔雀哥,我想台灣女人不會不想結婚,導致外籍新娘大增。我們不敢奢望男人要做機器孔雀逗我們開心,但是如果像UDN格友認同王老頭的殺妻行為是「愛」妻的表現,我們真的會恐懼到了極點,當我們年老力衰、慢性病、老人病纏身時,會不會哪一天被下了安眠藥昏睡,另一半將釘子敲入腦殼內,還是簡單點,一條繩子架上脖子
,還是毛巾遮住鼻子......我們還要痛哭流涕,老公還真是「愛」我們到了「極點」,夫復何求啊
.........

沒有痛哭、沒有眼神散渙神情呆滯、沒有兩腿無力癱軟,這是一個殺死「愛」妻後的嘴臉跟神情,一付不屑樣,符合他在部落格中的表現-自私及不尊重他人,也符合認識他們夫妻倆的朋友所描述-憤世嫉俗。引用文章:王老太婆要痛快活
誰能告訴我,有「愛人」的心會「心死」?老伴又沒遺棄、背叛他,如何「心死」?認同這是殺死「愛妻」後的神情者,也去鏡子前試著模擬這種表情,我做不來那個嘴部不屑的角度。
把我在其他部落格的回應留在下面:
不好意思,在銀老文章中留了最多:
我不想幫殺人犯找藉口、在未發生遺憾前,您永遠不知道遺憾會發生、看他部落格朋友的留言, 我感覺老太太是比老先生開朗和堅強.、有多少人真的在看文章的?、對不起,我還是忍不住要說、悲劇不能讓它重覆發生、不好意思,回黃番茄的話、銀老,不好意思,要說您錯了、 還有,請不要以為老夫老妻一定相愛、真的敗給您們的慈悲了、銀老,您住在他家了嗎?、又來打擾、拋開您們的「我執」吧、對不起,不是我愛糾纏
台灣阿Q的文章回應:
莫大小說的文章回應:
brabra的文章回應:
筆記阿本的文章回應:
blackjack的文章回應:
更生大哥的文章回應:
還有我前一篇部落格中的文章回應內容:http://blog.udn.com/ying6100/4737194#reply_list
哇,還真的是已經寫好幾篇文章了。
附註:我所擔心的事情終於出現,大家竟然開始譴責起教會來了,殺人者其情可憫,關懷者罪大惡極,是非的倒錯已經在UDN上開始出現,為王老太太伸張冤屈竟然成為加害者、自以為上帝,難道大家的理智是如此的不堪一擊?只在乎言詞有無理性沉穩,卻不在乎思考的冷靜、客觀。
1.王老頭的UDN行為--洗版、亂貼文章、騷擾格友文章、針對建言嗤之以鼻,繼續洗板、貼文,干擾其他格友賞文--自私、不尊重他人。
2.王老頭的平常作為--拒絕社會關懷團體拜訪、拒絕老婆加入教會參與活動、不接受朋友拜訪--自私、專制。
3.王老頭文章--自己去看就知道(別只會看他想要讓人看的感性洗腦文章而已,翻到老婆骨折之前的狀況)。
4.王老頭在家只會黏在電腦前,對照他在UDN的洗版行為完全合乎說法。
5.王老太太沒有重病在床,雖罹患帕金森氏症,在摔斷腿前,無須仰賴他人即可自主生活行動,會跟朋友到處出遊,個性開朗樂觀,懂得鼓勵人,與人互動良好,等同於罹患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患者。這些都有照片跟影片作為佐證:相簿。
6.王老頭沒有「長期照顧癱瘓在床病妻」的機會,兒子也曾請看護照顧,被王老頭辭掉。所以王老頭不會有「長期照顧癱瘓妻,心力交瘁」、「哀莫大於心死」的沉痛悲哀。
7.王老太太比王老頭年輕,行動自如,以台灣家庭生活型態,家事主要執行者以王老太太為主,對照王老頭都黏在電腦前,家庭應該是王太太在打點最多,直到9月21日左右摔斷腿骨折之後,所以不是王老頭辛苦一人長期照顧老婆。
8.摔斷腿不會終身癱瘓在床,王老太太努力復健至今3個月,還打算年後能與朋友共同出遊。
9.兒子跟所有接觸過的朋友,都認為王老太太個性開朗,絕不會有輕生的念頭。
10.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用FM2鎮定劑迷昏妻子,在頭頂上用螺絲起子強力鑽入頭殼內,導致妻子死亡。
11.普通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涉及加工自殺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另規定謀為同死而犯加工自殺罪者,得免除其刑。另外80歲以上老人,不可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自首者可減輕其刑。
12.王老頭在文章中強調是夫妻約定要同安樂死。但他在殺死妻子後,立刻自首,而不是自殺。明顯在鑽法律漏洞免除其刑。
13.一群格友,要人對王老頭的悲慘境遇給與慈悲心,不要趕盡殺絕,為王老太太的死伸張公義。所以感情上,已經完全赦免王老頭的罪刑,認同王老頭愛妻才殺妻的說詞。
14.當有人提出不同觀點,就認定別人在對王家二次傷害,不容許對王老頭繼續追殺下去,言詞過於情緒,就是感情用事,情緒化發言,不值得接受說詞。
99.12.30.再補充:
15.99年11月王老頭向社會局申請「送餐」服務,可見他知道社會福利內容,不會不懂得申請,但是卻從不申請,證明王老太太不是長期癱瘓在床者,也證明在王老太太骨折前,應是由妻子負責「照顧」王老頭,而非王老頭照顧妻子。
16.王老頭家中發現一大包未開封煤炭,若真要燒炭自殺,為何不用?燒炭比釘死更能達到「同死」、「安樂死」的說詞,都買回來了,王老頭非但不用,沒有自殺,反而自首,顯見此件謀殺案是「預謀」犯案,「煤炭」是買來配合他文章中的說詞:「謀為同死」的證明。不過這個障眼法卻是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更證實王老頭根本不想死,全在逃避法律刑責的企圖。
再加上王老太太,應該說-孫老師的照片,這曾經是一個懂得生活的老女人,卻被殘酷硬奪去生命的一個個體。
PS.再補充:很多人自責沒早日看到12月5日那篇「遺言」,但我懷疑那一篇文章內容是後來才改寫的,看格友回應,扣掉凶案後的,幸好有一篇當天的回應,很明顯互動沒有任何奇怪處,應該原始內容並非如此,否則格友不會如此遲鈍,去談甚麼二次自殺的問題,還鼓勵他寫所思所見。--也符合我的預謀殺人策劃推理。
建議電小二學習「城市」的方式,文章經過修改都標註在後面。
ps2.再修正:BigMac提出證據證明,王老頭12月5日的死亡預告沒有修改,也在城市中同步貼出:https://city.udn.com/61613/4311221。所以現在是UDN格友該自我檢討,如何不遲鈍,早一步發現問題預防。
當一個人自大到自比上帝去決定別人的生死,將無辜的家人以「愛」之名痛下殺手,就必須得到應有的審判及懲罰,這是人類最基本的社會運作模式,不是用「愛」就可以橫行無阻,不受懲處。
上帝會寬容真心懺悔之人,但是對於拿「愛」做為犯罪理由的人,也絕不會縱容。王老頭的行為必須獲得應得的審判,我不會因為其他人的挑釁跟文字干擾而退縮不語。事實要被呈現,真相也不容抹滅。
謝謝您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
筱蒨妳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是說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偏差或過激的行為而不自知,而且他還會堅信自己是對的。這情形跟一些信教太過入迷,非常執著的教徒很相像。
這不表示只有教徒才會出現這種情形,而是說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教徒那自以為是的情形。
至於妳一直強調「殘忍」兩字,來支持妳的立論,我不反對,那手段確實很殘忍,但我認為你推論出來的結論有其盲點。若王老頭真要以慘忍對待其老妻,他根本不需餵其老妻六顆FM2,在我看來,那王老頭不瞭解FM2的藥性(又有多少人瞭解?),以為只要6顆FM2,不管用何方法,其老妻都毫無知覺。既然王老頭認為其老妻都將因6科FM2而毫無知覺,那不論用何方法,對其老妻而言,都是一樣的,沒有慘不慘忍的問題,我不相信如果王老頭用其他方式,妳就不批王老頭慘忍。
另妳一直認為王老頭的說法是為了脫罪,脫罪有兩種,一種是良心的脫罪,一種是法律上的脫罪,先不論良心上的問題。我問妳,不論最後的結果是有罪還是無罪,或是死刑?妳認為此案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三審定讞?以王老頭今年84歲的高齡,他又有多少機會在餘升等到三審無罪定讞?如果此機率很低,那就沒有王老頭脫不脫罪的問題了。
當一個人太過執著其信念時,很容易出現偏差或過激的行為而不自知,而且他還會堅信自己是對的。
知道嗎?現在就是您們犯了這個錯誤,把事實忽略,完全被王老頭的說詞給蒙蔽理智,不接受真實的現狀呢。
今天如果王老頭是兩個人各吃三顆FM2,然後把買來的木炭燒了一起「安樂死」,兩人昏迷沉睡中就這麼輕鬆歸天,說真的,我不會說這是謀殺,也可能相信他說的跟老婆兩人的「共同心願」,但是事實呢?
1.王老頭從頭到尾沒想死,還說會自首不會死,這算甚麼「共死」?
2.哪個人從小到大沒受傷過,會不知道連破個皮都會痛,更何況將螺絲起子穿入頭部?我頭痛都感覺痛了,更何況被外物真的刺進來
還要嚐試才知道嗎?
3.王老頭查資料很認真的,去看他的部落格,他還是特務出身的,這是小肉球姐說的,FM2叫鎮靜劑,不叫麻醉劑,不是中樞神經阻斷劑,有點醫學知識的人就知道(請上空大生活科學系,課程內容有教喔)。鎮靜劑是讓您神經放鬆,而FM2是強效鎮靜劑,包含安眠藥的性質,最重要的一點,無色無味,立即溶解液體中,讓喝的人毫無感覺。FM2是三級管制藥品,不是一般人藥房買得到,王老頭真要提倡「安樂死」,老婆也同意要死,不需要這樣大費周章,只要去拿一般安眠藥,吃了十分鐘就睡著,再燒盆炭,兩人就一起「安樂歸天」了。何必瞞著老婆讓她喝下FM2,然後這樣「戳頭」?
王老頭在良心上不認為自己有罪,看他照片就知,沒有任何痛苦跟自責,我不認為他會三審無罪定讞。但若檢察官按您們的分析去做,根本就直接起訴免刑了,還可交保候傳,一審也這樣判決,何必等三審。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1/02 23:32回覆唉,這也可以扯上性別問題,會不會太離譜了?
若真硬要扯上性別問題,那我認為若能藉此機會好好討論安樂死與老人安養問題,讓制度更完善,則女性受惠將比男性多。
先撇開一些無法量化的因素不論,大家都知道女性的平均年齡比男性高,加上結婚也大都是男大女小,所以當兩人開始步入晚年時,女性照顧男性的機率比男性照顧女性的機率高。
就像您說的,女人會比老公活的時間長,但是如今還活得好好的,只是有慢性病在身,還能跟朋友出遊、玩樂,就只因為不小心摔斷了腿,半年內不方便行動,就這樣被老公給謀殺掉,這是公平的嗎?
還是超過75歲,就該把夫妻拆散,送到老人安養院,當作即將邁入死亡前的階段照護對象?到了80歲還沒死,就進行安樂死,管你是不是還能行動、跟朋友聚會聊天。
在王老頭事件,硬要扯進安樂死跟老人照護,就必須考量王老頭夫妻狀況,兩個老人雖有慢性病,但是都還能自理日常生活、行動自如,生活起居不必仰賴外人照顧,王老太太雖然後來骨折受傷,但傷勢不是變成終生癱瘓的程度,而是經過時間治療,即可回復行動,目前也能自己拿著四角拐杖行動,因為身體狀況良好,不符合政府巴氏量表標準,無法合法申請外勞,但兒子也請到了看護專門照顧,卻被王老頭後來辭掉。
兒子每個月有10萬元給老人家使用,兩老有電梯豪宅、有專門看護、能使用電腦上網,王老頭整天泡在UDN大家都有看到,請問哪家老人安養,可以做到這種程度?
如果我父母都如此「健康」沒有癱瘓,還能自理生活行動,我能要求他們去安養院,把房子給我或賣掉,80歲就該去死了嗎?換作是我,我也做不到。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1/02 23:04回覆


哪部拜部復活的影片?
這是一條人命案件耶,不是在這裡睜誰說的是對是錯。敗部復活啥?
brabra跟王老頭沒有深仇大恨,他們不需要去構陷王老頭入罪,大家要的是真正的事實,而不是只聽王老頭片面之辭,把孫老師變成一個臥病在床10年,老公獨自照顧、心力交瘁的癱瘓病人,被殺了是可憐且應該不予追究,活該他是王老頭的老婆,死了就算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1/02 22:49回覆也不能怪他們,這次王老頭的文章讓他們全都陷入自己的人性掙扎裡面了。
王老頭84歲,兒子年齡就大概是目前UDN上眾多男性格友的年紀,在上父母都7、80歲,或是已辭世(通常病痛比意外多、長期病痛後往生者多於短期立即身故),或是深受慢性病及病痛所苦,但是自己仍在工作或將退休,子女都仍在就學或初就業,也需要照料,卡在這種年齡的男格友,再看到文章中所言子女不在身旁,那種拿自身的悲傷惆悵,很容易就將自己父母投射到王老頭身上,產生共鳴感而不忍苛責。
另外,女人才是感情動物,男人不是,所以女人可以很快分辨「愛」,男人卻對「愛」不了解,所以被王老頭的「愛」給欺瞞,以為這樣就是真「愛」,那是獨占、專制、自以為是的大男人,偏偏台灣男人都有這毛病。
我們要力爭的是「公道」,還有甚麼才叫做「真愛」,更重要,確定慈悲的對象,該給的是不能為自己發聲的「死人」,而不是想好脫罪之詞的「兇手」,慈悲不看年齡,只看是非。沒了是非,慈悲就只剩下鄉愿跟濫情而已。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1/02 01:31回覆我們不敢說自己的判斷百分之百正確,算是提供給檢調人員在查王老頭事件時,給與另一角度的思考,避免被一面倒的輿論影響,不敢跟多數人觀點作對。
其實這次事件如果是性別對調,我想我也有可能變成同情兇手的人,人很難不把自身的經歷作情感轉移,投射到相同狀況的人身上,UDN的格友大部份都超過4、50歲,都一定曾面臨照顧親人的辛勞,加上自己年歲也漸大了,看著子女成長、成家,離開身邊,父母年紀大(剛好跟王老頭差不多年紀吧),可能也無法隨伺在旁(或是早已辭世),心中的淒涼被王老頭的文章點出來,所有的惆悵跟悲傷,想到自己父母,就不忍責備了。
但是同樣地,女人也會投射,想到自己萬一因為年老生病就被老公這樣「愛」到死,想像一根螺絲起子鑽入頭頂叫「愛」
,不能讓這種「愛」法成真,所以真相一定不會是這樣,看UDN上的女格友,就變成很理性,開始蒐集資料證明這是不對的,我想很多女格友打一開始想法都會跟我一樣,只是寫文出來的男格友居多,看到別人說要有同情心,也不好多說。我比較固執吧
(呵呵,把小肉球姐跟知識姐一起拖下水)。
不過從這件事,證明同情王老頭的格友都很孝順愛家,才會有這樣的認同感,將自己經驗情感轉移,所以絕對不會發生跟王老頭一樣「愛」妻的做法,因為真正有愛的人,是不會忍心這樣對待至親的家人的。
至於我這個不同情的人
...我不是沒愛心
但是死者被殺的冤屈,還是得幫她提出來,畢竟兇手還有發言權,死者卻沒有辦法幫自己說話。
所以您知道我已經把朋友都得罪了。
謝謝您的鼓勵讚美。
我的個性有點急,講話用詞也比較情緒化,很難一直維持冷靜平和的措詞,結果愈急就愈慘,最後的措詞真的有變成人身攻擊的地方,朋友有留悄悄話告訴我,我說同情王老頭的人像挺扁人士,讓她感情很受傷,針對這一點,我必須公開向所有好友道歉
,那時情急,用激烈措詞想敲醒大家,用詞不當,請大家原諒。希望這件事情過後,大家還願意當我是朋友。
其實孫老師受傷時,兒子有回來照顧一個多月,也有請看護,每個月給父母10萬元,這對他們來說,怎麼也不可能就必須送到安養院,才算是有人照顧。
只可惜看護辭了,關懷電話不喜歡接受,人家也不好意思常打,畢竟夫妻倆有慢性病,但並不影響日常生活作息的自理能力。
周遭也很多老人家愈老愈固執,我爸就是,他生病後發現更嚴重,但是不到讓人認為是偏執狂,王老頭可能真是年紀大,長期在部落格上,卻很難吸引別人的注意,才會讓自己陷入更嚴重的境界,大部分的人都敬而遠之,少部份互動後就減少次數,他又從不會去關心別人,所以更孤立吧。
而在現實來看,他也是把外界的接觸管道封閉,孤立起自己,若不願跟人接觸,當然寂寞淒涼的感覺就會很深刻,其實不管年紀大小、男女、已婚未婚,每個人都會有覺得寂寞孤單的時候,如何安排自己的活動,多跟人互動,減少這種空虛的時間,應該是每人都該學的課題吧。
第一件事,晚上先出去跟同胞ㄎㄟˋ ㄒㄧㄡ瘋跨年好了。
新年快樂!
我也很不贊同甚麼事都丟給「政府」,有很多都是老百姓可以做的,從自身週遭先關心起,向外擴大關懷,發現問題會更快些,而不是一味要求政府、義工、社工、志工來發現。
王老頭家庭,社區關懷老人中心、宗教團體有做事,不能抹殺甚麼都沒做,說是政府責任。但是遇到一個家境不錯、高社會階層的老人,兩老雖有慢性病,但日常生活皆可自理,只是老婆剛骨折,半年內較辛苦,若這樣就說要送去老人安養中心,換成是自己,大概也不願去那等死吧?(台灣的老人安養中心,當然不會比自己家裡舒服),不是所謂的弱勢、貧病老人,政府真的也無權去干涉。
現在網友說要檢討老人、長期臥病、弱勢族群照護問題,這些都不符合王老頭的家庭,王老頭也都把關懷拒於門外,政府也不能強迫人民一定要強制接受,所以怪政府沒有必要。
王老頭事件當初因為UDN文章很多一面倒向同情兇手,所以我才會大聲疾呼,讓檢察官有不同的觀點平衡判斷,司法人員要蒐集資料,若資訊不平衡,那他們也很難追出真相,當正反兩面都有,司法人員愈多的線索,才更能做出更正確的判斷。兇手年紀大可憐,但死者是死人更可憐。
其實從12月5日的那篇死亡預告,UDN格友們不是檢討政府,而是該自我檢討,不看文按「推薦」的浮濫使用檢討(至少喵一下內容沒危險性再按),還有知識姐說的,如何從自身UDN格友關懷做起,查覺死亡預告提早防患,這些都值得大家檢討,我相信不用電小二要求,只要格友看到去通知,電小二應該會處理。UDN是一個大家庭,如何讓在這上面的朋友都能獲得愉快的分享,或許才能減少王老頭這類不幸的事件再發生吧。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2/31 02:31回覆偏執狂!!聽牧師得說法就更能確定了..
我只接觸他短短時間就感受到他是個自我意識很強的人..這種人不但自以為是,一旦決定事情就不容易變..不過檢方也要探究他太太跟他至少有五十多年的婚姻是怎麼相處的,或者會看到他另外一面!
呵呵,這種老頭子台灣社會多的不得了。頑固、任性、大男人主義,年輕時候大部分還好,是愈老愈固執,到退休後閉鎖在家裡,不跟人群接觸,才更惡化成為偏執狂的。一般女人遇到這種男的,大部份都嘛敷衍安撫他的個性,不正面衝突,愈老一輩的女人就愈能忍耐,年輕一輩的就容易離婚囉。
所以這種男人不算精神病的範圍,習慣叫「老番顛」,女人相處的方式,就是自己去找朋友同聚,過自己的逍遙退休生活,王老太太就是如此,雖然王老頭反對,她還是繼續去跟教會姐妹活動,這也是台灣社會的現象,老女人比較會安排生活,而老男人都幾乎成為宅男,根據統計,男性退休大部份都在10年內就蒙主寵召了,所以「專家」不斷建議男性,一定要在退休後找到生活的重心,去學才藝或發展興趣,多跟外界接觸,與朋友同樂,才能維持生活的樂趣,所以再廣告一下:1月16日,請格友有空的話,不要宅在家裡,大家麻煩請到心靈黑咖啡的訪客簿報名,參加UDN格友的聚會吧。
他太太死了耶,檢方去哪問啊?招魂?觀落陰?去問王老頭?當然王老頭會說「很美滿」阿。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2/31 02:3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