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星期一下午又被傳喚到大安分局做筆錄,這次總算不是張曦光提告了,換成幫他到處募款的徐子琁(暱稱:成真)來提告,我覺得莫名其妙,換她提告甚麼?
警察一問才知道,原來我在部落格提到過去的事情,她認為我寫她到二二八公園跟夥伴募款的情形,是在妨害她的名譽,我聽了都傻眼了,陳述事實算哪門子妨害她名譽了?我告訴警察,徐子琁到處募款是眾所週知的事情了,當時在場的夥伴十幾人都有聽到,我都可以找人證出來做證,我不知道哪裡妨害到她名譽,麻煩請她提出來我哪裡說錯了,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警察也很無奈阿,說對方這樣提告,他們也只好這樣處理,順便問我之前的官司情況如何,我就說那個張曦光已經告我六件了,有的到大安分局做筆錄,有的直接去地檢署,害我已經跑錯好幾次(星期一又跑到辛亥路地檢署才發現錯了,又趕去大安分局,金害,年紀大了,跑錯兩次了),現在連這個女的都來告。警察就問我,他們是甚麼關係?我說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那個徐子琁已經跟很多人募款,說張曦光查319案很辛苦,又沒有資金奧援,希望大家幫忙贊助,兩個人也告了別人。警察很能理解,因為他們已經受理很多件了,我說我不是愛跟他們在那抬槓,我可都沒去他的部落格鬧,從頭到尾都是張曦光來我這留言的,我也很不爽阿,浪費一堆時間整理他的資料,就像這個女的,寫了我一堆,別人都說我可以告她誹謗,我還懶得理會,結果她卻先來告我了,看來我該把那個資料也拿出來告她才對,警察說別這麼麻煩了,如果對方胡亂提告,就等不起訴時,拿資料提告她誣告就好了。筆錄大概20分鐘就結束了。
回到家,收到我告張曦光,高檢署寄來的再議駁回裁定書,內容跟地檢署的一樣,我提出的前兩篇內容已超過六個月期限不受理,後面提到張曦光當初贊助我三萬元,我也承認了,所以全案還是決定再議駁回。看到高檢署這樣寫,想想也罷,當初要不是那三萬元幫忙還卡債,可能就要被迫停止倒扁行動,功虧一簣了,所以司法人員可能在提醒我,反正都拿到三萬元了,就當是對方的精神賠償吧,好吧,那這件官司,就算是預收三萬元的精神賠償,之前看在張曦光曾經幫助度過卡債,讓行動持續的份上,不想提告他,反而讓他到處暗示我在斂財騙錢,現在提告這一件抵銷,算是扯平了,接下來就不會再客氣了,老天爺大概也要我先休息一下,少一件官司,集中在其他地方吧。
今天下午處理完家中私事後,下午又去高院民事庭,幫以前的紅衫軍朋友作證,就是當時我們在忙著倒扁,準備到國民黨市黨部跟立法院靜坐要求第四次罷免時,紅衫軍連絡網(簡稱:紅網),網友「企鵝」與當時自稱「倒扁天王」的張曦光,兩人網路上相互發言引發的官司訴訟,在當時,企鵝的發言讓我認為他在扯我們行動後腿,根本就非常反感,但是事過境遷,當時以為的夥伴,如今才發現是有問題的人,反之當時百般反對的許多人,卻是擔心我被騙而不斷試圖阻止的人,很多事情真的要日久才能發現人心。(但是為了阻止我被騙而抵制行動,我還是很難釋懷。)
言歸正傳,今天是因為張曦光告企鵝誹謗名譽,要求民事賠償,一審企鵝判賠,所以提出上訴,他找我來做證,證明張曦光他們有到我們仁義之獅的會場,做過募款行為,法官問話,我告知張曦光是來說319案件,但是同時間有一女子徐子琁則到現場,說張曦光查案很辛苦,沒有資金,希望大家幫他,還要我們去告訴總部,請總部撥點款項補助,我就告訴徐子琁,我們沒有從總部拿過任何補助,夥伴也說,仁義之獅的經費都是夥伴自己拿出來的。
至於張曦光知不知道徐子琁來募款,我不清楚,當時兩個人距離三、四公尺,都跟不同的人在聊,徐子琁跟我們談募款的事情,我們都面對徐子琁,不曉得張曦光有沒有聽到。這兩個人的關係我不清楚,至少是一般朋友關係,沒聽到徐子琁有跟夥伴談過他跟張曦光的關係。徐子琁第一次找我是在紅家的時候,當時有拿募款名冊翻給我看,但是我沒仔細去看,印象中有姓名跟金額,但是沒拿來翻閱,現在不可能記得清楚,當時只說有個人名,查319案很辛苦,我當時不認識她說的那個人名,後來96年12月8日到公園時,我才知道,她是在幫張曦光募款,她也只有幫張曦光募款而已。
張曦光還想玩文字遊戲,問我說我沒捐款,我知道誰有捐款,證明徐子琁有在募款了。我告訴法官,徐子琁有沒有募款跟我們有沒有捐款是兩回事,據我所知,我的夥伴阿德跟一位攝影師施大哥就都聽過徐子琁募款,但是我們都沒有捐款過。
法官最後問雙方有沒有問題,張曦光說我說的內容完全不是事實,他可以舉證,我們這些人的證詞都不能當證據,法官問他,我哪句說謊了,又把電腦螢幕拉到最前面一句句核對下來,張曦光的意思是他根本沒有募款,法官叫他看清楚螢幕,法官已經問過我了,我就說不清楚張曦光知不知道徐子琁來募款,但是徐子琁對我們募款是事實。
庭訊總算結束,因為要趕去內湖,所以順便載企鵝跟他母親回去,路上又聽到一些八卦,原來有人在我背後說我是同性戀,哇哩咧,真是要罵髒話了,大家吃飽太閒是不是,我忙著倒扁行動,跟男人畫清界限,就變成同性戀,現在旁聽行動,換個方式,開始跟男性友人互動,就變成搶人家男朋友,能不能大家可以把重心放在倒扁上面,事情已經一堆忙不完了,誰有心思去跟別人搶男友,還要花時間背後到處說她壞話,實在是無聊透頂(阿,抱歉,這跟案子無關,趁機發發牢騷一下。)
晚上跟朋友MSN聊天,朋友想到有收到徐子琁傳的E-mail,很多都刪除掉了,但是又檢查一下信箱,發現一封沒刪到,我要求傳給我,看了實在很好笑,收到新的事證可以拿來使用了,因為明天一早有重要事情,所以沒時間把資料全轉換成圖檔貼上,等週六有空再來處理,不過先貼一小段,徐子琁在控訴他人時,寫下來的話,證明她有在募款,實在很爆笑,自己都承認了,還告我妨害名譽,真是夠了。
徐子琁的文章片段:我是在張曦光先生開講完畢,大約晚間11點,我要趕著去搭夜間公車, 預備離開前,祗簡短表達了我希望仁義之獅能幫張先生募款之意,我曾解釋說「施明德募了一憶元,都無法完成倒扁,更何況是張先生!」
補上96年12月8日當天的照片一張。
(成真:左側面對鏡頭配戴絲巾女性、張曦光:右側面對鏡頭穿米色夾克者)
真的抱歉,因為一大早要起來處理家事,所以今天的回應跟留言暫時無法回覆,等事情忙告段落,再來回覆,謝謝!
99.11.04.補充:剛剛重看內容,發現徐子琁的內容需要說明清楚,她太避重就輕了,只說簡短表達一下請仁義之獅幫忙張先生募款,那一天我照下這張照片後,她還來找我,要我跟總部說一聲,請總部撥點款項,然後又去跟其他夥伴談,連背對鏡頭穿紅衣的Alex後來都有聽到,可不是順口說一句就走人了,現在還來告我們說她募款,是妨害她的名譽。怎麼跟張曦光一樣,自己可以隨便講一大堆亂說人家,別人就說不得他們一句話,實在是讓人搖頭。
幸好妳是女生,否則我會懷疑妳是否誘拐人家老婆害人家綠雲罩頂又抓姦不著,這個嘛,確實是男人們的不共戴天之仇喔!雖然偶看了半天還是弄不懂妳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但有的男人天生器量就是非常狹小,很會牽托厝邊隔壁。以我哥公司今年初發生的事為例。
我哥的小老闆五短身材其貌不揚,一直垂涎從南部調上來的美眉,剛開始純樸的美眉不敢得罪他,但開始吃豆腐後就惹毛了還有幾分鄉下土性的美眉,跑去跟南部的主管告狀,吵著要調回去,結果好事不出門,風聲傳到了小老闆娘的耳朵裡,綽號貢丸的小老闆娘素以兇悍聞名,因為她娘家後台很大,我哥說小老闆的臉被甩成豬頭之後好幾天沒去上班,從此之後他同事們都感受到「由愛生恨」的威力,美眉調回去後,他三天兩頭刁難美眉的主管,為了不讓待自己很好的主管為難,美眉很義氣的自動離職了。我哥說越是吃不到天鵝肉的癩蝦蟆,器量越是狹小。
癩蝦蟆還好,最怕的是假裝癩蝦蟆,想要讓人家以為兩個人有曖昧的男女關係這種心機深重的人。
就像小時候掛在嘴上的「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現在就是有人想要滲入夥伴群中,以內部破壞的方式,讓其他人認定是夥伴的內鬨,或是當作有夥伴看不下我的「胡作非為」,割袍斷義站出來指控我的「惡劣」,藉此讓大家對我心存懷疑及不恥,進而漠視我的行動及做為,好讓我孤掌難鳴,不了了之。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5 21:44回覆同性戀不違法, 也沒什麼好丟人的! 但是硬要把不是同性戀的人拗成是同性戀, 那就太八卦, 太好笑了!



表情符號不夠用, 我得再去找幾個大笑的符號來!
我也覺得很好笑
,同性戀並不可恥,那是每人的自由,但是沒事要去人家背後操弄是非,沒有男人可以栽贓到我頭上,乾脆連女人都要塞到我懷裡,就真的是太下流無恥的作為了。
紅家關門前,我跟其他民眾討論將紅衫軍組織起來,那股暗中摧毀我們的勢力,就是拿其中一位單身男性民眾,故意到處傳我跟他有染,毀壞我的名節。成立仁義之獅之後,我都儘量跟其他男性民眾保持距離,遇到態度稍微有問題的,就寧可讓那人離開組織,避免謠言散布,沒想到竟然到最後,傳我是同性戀,這個實在太好笑了。
不過如果是那時候,我大概是笑不出來,會覺得這些人無聊到毀人名節的地步,真是不擇手段到極點,幸好那時候不知道,還能專心在行動上。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4 22:30回覆昨天晚上收到的那份E-mail資料,還真是讓人大開眼界。成真發信給人的內容一開始就是:盲目的社會, 上行下效, 充滿了無知與邪惡的反文明的反秩序的衝動性和非理性社會的縮影,像「仁義之獅」的自以為是又故意扭曲重點的主導者--筱蒨, 即可見一斑, 請您給予細察,即可作出判斷, 因為我深信著各位的洞悉力已老練過人!
原來去年10月30日,成真就已經開始背後誹謗我的名譽了,這個社會真的是很病態,惡人先告狀,誹謗人的還說是對方在誹謗她,有夠可笑,也非常不能原諒這種操弄事實的行為。
而且這些人都是到處到也認識我的人之處留言或發mail,我開玩笑問我朋友,怎麼沒受影響,趕緊離我遠一點,幸好這些朋友都信任我的為人,看到我實際的作為,選擇相信我。也剛好昨天談到最近的官司,朋友想到去查一下信箱資料,發現還有這封信沒有刪掉,傳給我作為證據,真的應驗,來社會混,遲早是要還的。
謝謝Rose姐的關心,這幾天雖然忙了點,但還不會太累,只是扁案明天要宣判,但是卻沒時間把資料整理出來,被這些人耽誤了非常多的時間,現在只好讓他們的行為曝光,也看是誰的真面目被揭穿出來。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4 23:05回覆
本來想簡單寫一寫大概,愈寫愈多,怕寫不清楚,可能又要被告扭曲事實,沒有講清楚,所以只好記載多一點,萬一將來又收到傳票時,可以提供法院參考。
這些資料也可以提供您們訴訟參考,雖然不一定用得到,但是誰也無法確定哪時遇到神經病,說不清楚亂告人,至少有點法律概念,知道要如何自保。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4 23:19回覆其他的我不知道,但是從去年七月10日我們強力阻礙了民進黨民代全部進場的行為後,這個張曦光就又冒出來了,八月底就要引導我按陳水扁的說辭去寫部落格文章,拒絕後又不斷要說服我,九月要我寫"畢業論文",偏偏每天晚上連續長篇大論留言扣一堆帽子,21天貼了58篇留言,讓我煩不勝煩,然後發現我的夥伴及熟人,都不在UDN上出現,開始以之前夥伴身分,斷章取義扭曲當時情況,要UDN的人認清我的真相,揭穿我騙人的面目,企圖醜化我的行為跟動機。發現UDN的網友,不像之前紅家關門時,紅衫軍聯絡網引發集體攻擊我的狀況,又去明確支持我的網友處,企圖說服她們我在斂財,正義不要用錯地方,想要讓她們倒戈相向對付我,結果又失敗,現在乾脆直接提告一堆官司來讓我花費時間對付。
您想,這些行為,像是一個喊著要追查319真相,讓陳水扁得到制裁的反扁人士嗎?用盡所有的時間跟精力來對付我的行為,讓人不禁質疑他的動機何在?為何我會變成他的主要攻擊對象?全力幫助挺扁人士,企圖將我摧毀掉,所有行為言語又跟民進黨綠營網軍用一堆分身潛入藍營陣營,假裝同立場人士,以內部破壞散播流言,來扭轉藍營支持著想法,謀略手法雷同。
我只覺得這個人必須像他說的,揭穿真相出來,看看誰在故意扭曲事實,意圖破壞行動,也希望看到他自己所言,319的真相已經被他追出來,或許特偵組還真的可以從他那裏去了解,看能得到多少細節繼續拼出319的真面目。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4 23:49回覆看完您的大作
台灣有許多閒人
很愛說人八卦
如我們年老不結婚
也被人說是同性戀
不知性向如何
干他何事
我們已經召開記者會推動A片產業合法化
很感謝蘋果日報`中視`新頭殼`立報報導
歡迎您一起來突破台灣最後一道思想戒嚴
讓我們能夠充分享受閱聽自由權
每個人的性向,都是人家的隱私,干其他人啥事?別人的戀情也是一樣,我就覺得最近媒體不斷報導大S的戀情很無聊,這個新聞跟台灣老百姓有啥切身關係,要如此追蹤不斷?之前的補教人生也是,媒體低級到只能追蹤這種跟大多數老百姓無關的八卦新聞,真的對老百姓攸關的民生議題,官員的瀆職貪汙,卻連追蹤報導都做不到,台灣的第四權,比AV女優還不敬業。
我贊成A片產業合法化,但要嚴格要求拍攝內容,那種強暴、獸奸、戀童癖...噁心到沒人性的內容都該禁止,合法化才能有效管理,強力取締非法。否則潛入地下,甚麼變態情節都會出現,看多了反而造成許多強暴犯殘暴的虐待行為。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5 00:0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