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體名嘴,別再蠢下去啦!
聽到新聞夜總會名嘴的分析評估,差點笑掉大牙,因為許多朋友都疑惑陳幸妤偽證罪的公佈時機,所以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來分析。
照這兩天政論節目的部分內容(很抱歉,實在聽不下去這些名嘴天花亂墜、胡言亂語的發言內容,真是浪費時間去聽完),名嘴拿出資料說,陳幸妤的偽證早在去年之前就發生,到五月份陳聰明就開會通過偽證罪,卻延遲到
其他的還有很自豪說特偵組什麼都查不出來,比媒體還差勁,看來全台灣最厲害就是這些媒體,消息管道靈通、資訊充足、正確,而且比所有司法人員更能追蹤扁家的貪污所得,了解扁家的洗錢手法跟財富累積,還知道誰才是關鍵證人,特偵組都找錯重點,看來台灣真的要倚靠媒體辦案才行(就不知道講了這麼多,除了罵特偵組外,有什麼詳細具體充分的物證跟人證可以舉發扁家的,好像也都沒有,全部空穴來風、”內幕消息”)。
但是前幾天才跟一位朋友聚餐,那位朋友剛好在新聞界(但不是直接在線上跑的新聞記者),他就說了一個小故事,目前媒體的名嘴中,很多都早已離開新聞業,當中有一個曾經是他的長官,這位長官有一次打電話問他一個問題,他回答完後,沒多久,竟然看到那位長官在政論節目中,用「特殊管道來源」把他的發言說成內幕消息,他聽了都傻眼了,這就是為什麼媒體名嘴常常有內幕消息的來源,隨便找一個記者聽到的片面二三手傳播消息,就是內幕,老百姓還當他們神通廣大,知道所有不為人知、甚至連調查人員都不知道的消息,當中有多少以訛傳訛就不言可喻了。
這就是我說名嘴都不做功課,沒去旁聽了解真相及進度,只想用八卦、流言來搪塞新聞分析,所以像一群小雞一樣,除了在那喊天塌下來,到處東奔西跑、製造焦慮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能耐跟程度,而且缺少智商及邏輯分析能力,才會講出陳聰明可以為了吃過一頓飯的朋友,就為友兩肋插刀,甘願違背自己的工作尊嚴及良知,承擔失去工作的風險,承受全台灣人的辱罵,幫助朋友到底。如果這麼義薄雲天,又怎會沒義氣到甘願背叛全台灣人就為一個貪污共犯?甚至把一個貪污首腦關到牢裡,就是要幫他脫罪??有這種程度的邏輯分析能力,還能當政論名嘴,台灣社會真是被他們給墮落沉淪更厲害了。
如果從旁聽觀點,用特偵組的立場去思考,
早在當初起訴時準備程序庭,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就列出一籮筐的證人要求傳喚,但是牽涉四大案的相關關係人近300多人,早就經過檢調人員偵訊超過兩次以上,所有供述證詞充分,相互還都曾經共同對質過,特偵組再上法庭去傳喚的作用不大。因此特偵組要求傳喚的證人,當然是屬於精神層面的謀略戰,具有關鍵性質及特殊性,才能對被告具有攻擊效果。別忘了,扁、珍的無恥跟厚臉皮,天下無雙,意志力之強,臺灣人望塵莫及,睜眼說瞎話的功力,無人可及,如果沒有讓他們意志力崩潰,很難快速善了,而周遭其他人的意志力跟厚臉皮,就沒有扁家人這麼無敵難破,這樣分析下來,謀略非常重要,畢竟攻心也是法庭攻防的一種無形戰爭,而所有可以作為攻擊利器的方法,自然要到時機到了,才能拿出來使用,達到加乘的效果。
之前文章回應中曾說過,特偵組這次只找一位證人傳喚:吳王霞,吳淑珍的母親,也是遺傳給吳淑珍潑辣性格的女人,最著名的舉動,就是潑水趕媒體記者(可憐的新聞前線採訪員),而吳王霞的扁珍親族身分牽動到的是整個扁、珍家族十數人頭戶,除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四位成被告外,吳王霞、陳幸妤、吳泰德(吳景茂之子)、吳宗達(吳景茂之子)、陳和昇(陳俊英之弟)、王麗霞(陳和昇之妻)、李陳淑鉦(陳俊英之姐)、李怡婕(李陳淑鉦之女)、陳連珠(陳俊英之妹)、陳劉樹蘭(陳俊英之母)、陳秀琴(陳水扁之妹),還有一些不知是親戚還是鄰居的名字,這些人如果按照我們一般社會上的詐欺案件,人頭帳戶都是共犯結構之一員,刑事責任當然是可大可小的了,所以吳王霞的證詞,就像天枰的兩端,一端是女兒,一端是一脫拉庫的親戚、親家,要說謊話,還是實話?保女兒一家人,還是親族數個家庭。
而同樣地,扁家也變成手持著天枰兩端,一端是繼續胡鬧不認罪,看著老母親可能因偽證罪共同坐牢,其他家族人也無法認罪協商;一端是據實陳述,讓家族所有人可以不被牽扯進來,也讓台灣社會擺脫政治操作,回歸單純貪污審理。
說了這麼多,跟陳幸妤的偽證罪公佈時機有何干係?先來說這次偽證罪的四個被告: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陳敏薰。陳敏薰??怎麼多了個陳敏薰這個非扁家人(就算是情同母女,也太牽強了),那李界木呢?如果從旁聽的了解來看,應該還要加上李界木才對呀,所以這個偽證罪的心理戰就可以區分兩部份,一是扁家相關被告的心理戰;一是其他相關企業家、官員的心理戰。先來說扁家吧。
如果早在去年就立刻公布扁家三人的偽證罪,拖延到現在,心理的衝擊已經減到最低,而且如何因應、說詞應該都已經想好、串通好了,但是因為扁家在全家淪陷,剩下陳幸妤還能不被扯入的情形下,那種還有一線生機的殘存希望,扁家人的所有思緒,就很明顯地全部轉到,如何利用陳幸妤的自由,好將第三代趁機移向海外(看到陳幸妤第一次闖關美國的臉部緊繃,跟順利出國後的輕鬆嗎?還有現在所有的動作行為,不是就設法要把自己跟小孩都送出國外去。),當所有的行動都箭在弦上時,突然被控偽證,陳幸妤也成為被告,最後一位也淪陷了,那種衝擊可想而知,扁家人應該方寸大亂才是。
不過這應該還不是特偵組當初的想法(誰能想到扁家真會這樣拋棄”愛台灣”,移居美國?),特偵組的想法,應該是利用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的被控偽證,來牽制吳王霞,讓他們措手不及,無法思考因應策略,所以太早公佈,衝擊降低,效果減半,太晚公佈,無法營造情緒,慢慢侵蝕意志力,所以要知道吳王霞何時站上法庭作證,再來公佈較為適宜。
第二個此時公佈偽證罪的時機跟人選,為何多了個陳敏薰,可以很明顯地要提醒李界木(當然還有未來要傳喚的其他政府官員及其他企業家),陳敏薰在法庭上的證詞,除了無俚頭外,還強辭奪理,更是不知所云,跟在特偵組數次傳喚的證詞前後不一致,而有異曲同工之妙的就是李界木了。
李界木的供詞是將陳水扁鎖定牽涉龍潭案的關鍵證詞,早在特偵組傳喚時,在跟律師私下講話時就已經說出實情真相,不小心全都被特偵組錄下來了,但是因為不在正式筆錄的時間,不能作為證據力(當時檢察官用言詞技巧,故意在法庭上「提醒」李界木,把事情「暗示」給大家知道),而且李界木在偵查時,也早已跟相關承辦人、其他被告都相互對質,釐清事情發生經過,但是站在法庭上,卻完全翻供,除了不斷看被告陳水扁方向外,還拿了本「有關龍潭科技園區相關事宜及經過」的紀錄(最好笑的是,自己會寫這樣的一本紀錄,還用這種標題嗎?),而且突然冒出之前從沒提起過的10月23日會議,當中供詞反覆,還把其他證人的供詞全部推翻,所以檢查官立刻提出取消李界木的認罪協商,按一般司法程序進行,原本特偵組起訴時,將減輕其刑或免除刑,也可能重新考慮,
要評估一場戰事,要從戰場去了解,扁案的司法戰,戰場在法庭上,就像球員的戰場是在球場上,球評要親自參與球賽,才有資格分析評估球員的實力跟球隊作戰策略,這些媒體名嘴,守在自己擅長的戰場,用八卦、流言當分析工具,這些司法人員忙著偵訊、偵查,哪有時間去了解八卦進度,配合進度去操作?要了解司法人員的努力跟行為,當然要從司法人員的戰場上去觀察了解,真當我們一個星期跑三次法庭旁聽,是去看法官、被告、檢察官聊天打屁說八卦嗎?還是播政論節目、看壹周刊來討論、研究?
媒體名嘴,別蠢啦,真要認真評估,請上法庭旁聽吧,只看八卦流言只是中了貪腐集團有心人士的操弄,藉由散佈不實消息,讓妳們自以為得到「內幕消息」,用謠言來牽動你們,成為他們的打手工具,去攻擊還在打擊貪腐的司法人員,看現在媒體除了罵陳聰明、特偵組外,還有幾個真正知道反貪腐的敵人是誰的?竟然寧可把特偵組都解散掉,讓扁案停止,這種沒有確切證據,光是主觀判斷思考邏輯的名嘴,還說得大義凜然,真是夠了。
Dear 露西佛爾:
您寫得太好了!!!
台灣的這些所謂名人真的是十像全能 樣樣通 都會評論
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
這些名人是經不起檢驗的
所以名人必須建立退場 輪替機制
才是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Dear 露西佛爾
加油之
http://blog.udn.com/525523/article
謝謝李天保的回應,這些名人,沒有真材實料,只有一張唯恐天下不亂的嘴,製造社會焦慮及悲觀憤怒。
媒體的作用是了解真相、更有淨化社會、撥亂反正的功能,但是看到的卻是挑撥是非(例如說法務部跟檢察總長不合)、扭曲事實(例如AIT通知特偵組,才起訴陳幸妤偽證罪)、挖苦諷刺(請看新聞夜總會)、自以為是神的自大評論(2100全民開講每天都有),如果拿得出具體事證評論還好,但是常聽到的是沒有經過嚴謹求證,就先假定各種莫須有的條件,來評論後續的情況,這些"名人"不除,台灣沒有提升的一天。
我只希望這些名嘴多學學陳文茜,想做政治評論家或是評論扁案,基本功課先做,也先了解基本法律常識,別說出愚蠢的話:例如有些名嘴說9月25日一定得放陳水扁,因為三次羈押次數已滿。正確的是被求刑本刑十年以下的犯罪者才有三次限制,貪污扁是求處最重之刑-無期徒刑,所以沒有次數限制,只要有理,押到三審定讞都可以。
現在聽到新聞夜總會在說起訴陳敏薰為何不起訴李界木偽證罪,他們問特偵組陳雲南,陳雲南只好說,事證不明確,林朝鑫立刻吐槽評論,看來這些名嘴根本不知道李界木在6/23還要出庭,檢察官要如何利用陳敏薰來牽制李界木說實話的謀略,這樣問陳雲南,請問要陳雲南怎麼回答?難不成說:豬頭,你們要我們說實話讓謀略破功嗎?
順便推薦李天保的部落格,請支持讓不適任的名人強迫退場,以淨化社會、重新建立新的社會價值。![]()
問題是大家心中的那把尺,很多人都已經生鏽了。![]()
現在不光是柯建銘之流者說司法不公,被那些小雞名嘴挑撥是非的社會大眾,也認為司法不公,司法在放水了,現在打開電視,所有媒體及社會大眾,是在罵陳聰明?還是陳水扁?應該是陳聰明吧。而且每個人恨不得把他打入十八層地獄,認定他百分百有問題,而證據就是他跟黃芳彥吃過飯
,黃芳彥逃出國了;高捷案被切割十八段,而一個個無罪,陳聰明是切割者。
我很想問:扁案有被切割嗎?陳聰明有讓陳水扁在外亂跑嗎?陳聰明有三退扁案起訴書嗎?
南韓還在起訴15年前的前元首盧泰愚新查到的貪污;菲律賓還在辦20年前馬可仕貪污,請問陳水扁已經起訴六大案,其他案子真的非得在一年內全部抓到把柄起訴才可以嗎?
我除了文茜小妹大以外,其他政論節目已經不想多花時間去專心看了,邊打字邊聽一下而已,但是這些名嘴分化造謠、挑撥是非,不是笑笑就好了,因為他們快幫貪污扁打擊司法人員成功了,陳聰明真撐不住,特偵組就得解散,所有扁案偵辦就要中斷了。![]()
媒體的權力,仍比不上民意代表與當權者。媒體名嘴,有其正面性功能,如毀滅名嘴,恰正中當權者下懷,而國家更會走入法西斯的危險,剛好可以讓主政者為所欲為,沒有任何監督。
比較建議的是具名指出是"誰",他(她)說了什麼,如果妳覺的對不對,請具名道姓指出妳對他(她)的批判。用泛稱統述之,容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僅失之精?,而且會有嚴重的謬誤,我們要時時提醒自己,不要也犯了與名嘴一樣的毛病。
我不希望我們國家走上新加坡之路,公民對公共政策的深入了解,更是我們民眾應再更努力自習的功課。
共勉之~

我不是要把媒體名嘴全部打倒,但是身為媒體人的專業跟基本道德良知總要有吧?媒體人可以批評別人,也該有受公評的平等對待吧?要說哪些人不好,實在多到說不完,因為水準低落,沒有用功看相關資料,只有在那說八卦、傳其他名嘴說出的八卦、然後再挖苦攻擊、擴大解釋的名嘴太多了,相信每個人自己去看節目,每天都在重演。
來說比較好的名嘴好了,陳文茜跟沈富雄我就比較認同,節目則是文茜小妹大,舉例來說,昨天晚上評估高捷案,把判決書拿出來討論,白紙黑字,評估法官做出裁決的說法,就事論事,拿出相關政府採購法條及獎参條例來評論法官的認知錯誤,這種嚴謹分析,據理評論的節目,才能讓老百姓清楚了解詳情。判決書沒那麼難拿到,尤其是媒體。
沈富雄則是保持樂觀心態,用比較理性的態度去看事情,所以後來很多情勢發展都被他精準分析中。而其他小雞型名嘴(族繁不及備載),只會很悲觀負面來解釋所有的事情,認定司法一定放水、特偵組在拖延,然後用很情緒性的字眼跟口氣,挖苦指控(新聞夜總會週一晚談到AIT新聞,請問美國AIT退陳幸妤簽證,也可以扯上特偵組,說了一大堆,把特偵組說的一文不值,兩者有何具體事證相干了?有拿到美國跟特偵組通知的證據嗎?美國都三退簽證了,特偵組還須因為這樣再去境管嗎?)
政論節目不能當八卦節目來做,可以用很輕鬆、簡單的談論讓社會大眾了解,但不代表名嘴就可以不做功課,隨便評論,或是只看表面就可以生出一大堆結論,自己先主觀認定很多未經求證證實的東西,例如剛說的新聞夜總會,從AIT三退陳幸妤簽證,竟然得證AIT通知特偵組,特偵組才去起訴陳幸妤偽證罪,請問AIT跟特偵組之間,這樣可以畫上等號嗎?
本來寫了更多東西,後來發現都可以另外出篇文章了,所以重新改成這個回應,那一篇就重新整理成新的文章好了。![]()
如果真是這樣倒好,偏偏製造社會焦慮、憤怒跟增加司法人員的壓力,要努力查辦陳水扁貪污不法外,還得去應付這些名嘴的撥弄是非。
名嘴為了自己的荷包,無視媒體人的職業道德及尊嚴,隨便翻翻報紙、打個幾通電話就認為做足功課,還敢批評別人沒有良知跟榮譽,真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呢。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6/08 10:19回覆
這些問題應該是老百姓在問,而名嘴應該告訴我們正確的答案才是吧?!
怎麼變成他們在問,搞不清楚真相呢?結果胡亂猜測,亂下定論,製造焦慮跟不滿,完全扭曲事實及抹殺司法人員的努力。
天天播不是偷懶的藉口,扁案也是一週三次阿,要談仔細,天天播的節目更有時間去將真相說清楚,像您上面的問題:
1.為何法院不儘快加速審判?正常審判一週一次,每次半天(3小時)已經算密集了,扁案平均一週三次,每次一天,從早上九點半,甚至開到晚上七、八點是常事,夠加速了吧,要給名嘴評論的題材也夠多了。
2.為何不速審速決?被告的司法人權一定要顧到,法院有他的司法流程,被告要求傳喚的證人、函查的證據資料不能拒絕,被告要問證人多久,不能阻止,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傳喚證人、要求查驗證據的權利,而被告、辯護律師、檢察官、法官都有詰問證人的資格,詰問分為主詰問、反詰問、覆主詰問、覆反詰問、法官詰問、辯護人及檢察官再詰問、被告詰問。一般問證人大都問一兩個小時就很多了,但扁案,光馬永成、林德訓傳喚陳鎮慧作證,就整整問了七天(平均每天都超過8小時),其他的被告問證人,一個證人問一天也是常有的事,傳喚的證人超過20人次,如何速審速決?(詳細時間表,我的部落格都有註明)
3.拖這麼久一審為何未宣判?全部證人都詰問完,還要查驗卷證資料,全部查驗完,還要論告,最後才是合議庭宣判,目前還卡在傳喚證人,而且必須所有的相關被告全都傳喚完畢,卷證資料查驗完畢,才會一併宣判,所以不是陳水扁自己說不傳喚證人,他就可以先做判決了,還是得等馬永成、林德訓、吳淑珍、其他被告的證人都傳完了,法官才可以全盤了解定奪。扁案光國務費一案,牽涉到八年的爛帳一堆,馬、林自比審計部在查陳鎮慧的流水帳;怎麼快得了?
如果了解真相,這些名嘴就會罵被告故意拖延時間,胡扯瞎扯不相關的問題來模糊焦點。不過很明顯,這些名嘴比您們還搞不清楚進度跟狀況,所以才在那胡言亂語,內容空泛沒有營養,還誤導社會大眾認知,我才會對他們嗤之以鼻的。
如果他們要說國內外大事那麼多,哪有時間去旁聽,那球評可以因為球賽太多,所以不看球賽就隨便評論嗎?名嘴們總可以自己人輪流排班吧,要不然哪個名嘴要當扁案達人,讓其他名嘴可以從他那獲得正確資訊也可以吧?政治評論家自己偷懶、毫無專業素養,卻大言不慚去責罵司法人員不夠專業、努力,真是外行罵內行,耍嘴皮的罵做事的。
到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名嘴,進到法庭旁聽過一次的。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6/08 10:14回覆我對名最有意見的是
負面觀:批評別人的做法,自己卻沒有解決問題的方法
人身供擊:雖然說自己是以事論事,卻用平庸、無能、軟弱、虛偽等人身攻擊的言語形容別人
陰謀論:甚麼事都有內幕,別人說的話都不能信任
如果這種心態不改
一定會浪費很多時間去猜測別人真正的心理
台灣怎會有競爭力呢?
台灣的名嘴在作評論時,好像認定要雞蛋挑骨頭才叫"評論",如果不損人兩句、挖苦人兩句、詆毀人兩句,就不是評論,所以負面的多、正面的少。
當然當中也有不錯的,像上次延長羈押審判庭當天晚上的文茜小妹大,就在第一時間拿到判決書內容,依據內容分段評論,將判決書做最公正的分析研判,而且切中要點,被告陳水扁(不會變成特偵組),所有拿出來做狡賴、誣控的內容都逐步澄清,像故意斷章取義將吳文忠、越方如的話扭曲解釋,或把自己講得心肌梗塞快死了,全部都拿出判決書內容,點出事實真相來,讓觀眾一目暸然貪污扁的惡劣手段跟真實狀況,這樣的評論,才是公正客觀,而且就事論事,而不是拿誰跟誰吃飯、翻以前舊帳來論定這個人的忠奸,而不拿現在他的行為跟事實來客觀評論。
當名嘴用人身攻擊來論定某人時,已經將此人打入十八層地獄,當然他的所作所為全都被惡意扭曲解釋,又怎麼會看到人性的良知跟光明面?難道以前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就不會棄暗投明、改邪歸正、重新做人嗎?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6/07 21:5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