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ject:《如何寫好英文履歷》
因為應徵工作的關係,除了一般的英文書信外,豎琴不得不開始碰觸英文履歷的部份,當時參考了著名的Resume Resource網站,並特別對照了中英文履歷的不同處,尤其當兩個不同的語言出現在兩個不同的國家,除了民風不同外的考量,撰寫時真的有許多需要額外考量的地方......
英文履歷在書寫時,比起中文履歷更該應該注意的是關於「個人隱私」。用英文履歷書寫的好處,除了可以很明顯的將應徵者的特色突顯,且沒有多餘的綴述之外,非常注重的基本資料欄位「個人隱私」的部份,例如身分證字號、親偶姓名、身高體重等幾乎全數略去,以免文字資料外露,更呈現出求職者與求職公司的一種尊重與保障;而英文自傳則簡單介紹自我外,多以呈現個人特質、興趣、才能為主,當然在有些在工作上得到的經驗所得也是書寫的重點,但大體而言多不似中文履歷的書寫,會將個人的居家表露出來,呈現許多和工作不相關的缺點。
所以如果要再寫一次英文履歷,面臨到「請問下列選項合者不適合放入履歷表中?」 這樣的問題,並有1.過去離職的原因 2.個人學經歷 3. 配偶或子女的姓名 4.打工或社團經驗 5.身體BMI指數 6.過去的薪資 7.外語能力檢定證明 8.現在的薪資要求 的選項提供選擇,我會確切的將
3. 配偶或子女的姓名
5. 身體BMI指數
6. 過去的薪資
列為不適合寫入履歷,而
1.過去離職的原因
8.現在的薪資要求
是在個人斟酌後,再考量是否放入自傳之中。
能不能告要看台灣法律的規定. 如果台灣公司徵人還可以要求填身高, 體重, 年齡的話, 就跟美國法律大不相同啦.
真的嗎?
那看來豎琴可以告上好多人了...
想請問moody姐姐,公法人能告嗎?...目前手邊還有一張可以至少民事求償30萬的單子,因為是在台東大學工作的個人假以台東大學(不是人)名義發的,所以民事求償剛好。不過說了這些,還得請教moody姐姐怎麼提告好,豎琴對台東的某些律師以賺錢至上是非不分感到不齒...當然就不會問他們這些嚕![]()
認知上還是有點差距.
我寫了Resume這麼多年 沒人會要求自我介紹
求才公司如果有這要求 多半會被批評為 None of Your Business.
簡短的自我介紹都是在面談時以1分鐘為限.
我想不同在於
老中做人為主 老外以做事為主 的關係吧?!
唉嘆,豎琴出生在老中
遇到的是面對一堆"不做事"也"不是人"的應徵方式
這些None of Your Business.的要求已經讓讓人想開罵砸公家店了
oO角兒 於 2009/08/26 05:3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