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下午4時許,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與妻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北投中央北路4段、大度路口時,2人因皆未戴口罩被警方攔查,因2人違規屬實,各別吞下3000元罰單,結果江男當時為求自保持手機錄影,員警卻突然將罰金調高為各1萬5千元。
江男表示,這個月8日下午他與妻子在逛完北投好市多買完東西後就匆匆上車,但當時天氣實在太熱,才把車窗搖下散熱,並在車上脫口罩喝水,此時2名員警騎車上前,要求他們靠邊停,一開口就說「防疫期間,不想保護自己,也要保護別人」。語畢就對2人各開出3千元罰單。
《ETtoday新聞雲》致電詢問關渡所所長,並還原當天情形。他表示,江姓民眾與妻子在車上喝水,不是將口罩拉一半喝水,而是將口罩拿掉喝水,處理員警攔查向他說明違規事實,且罰鍰3000元至1萬5千元。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0日電)...今天墾丁沙灘有遊客戲水沒戴口罩,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被巡查到會依法開罰。
花蓮的「砂婆噹溪」,警方巡邏時,發現一名30多歲的男子,跨越封鎖線,跳進溪流裡游泳,他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徜徉於天地之間,接下來得面對3千到1萬5千元的罰鍰。
基隆外木山,一男子發現沒什麼人,跨越封鎖線下水游泳。男子被開單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
高雄有一名水電工人因為蹲在騎樓下吃蛋餅,被員警以未戴口罩開出3,000元罰單,
類似不戴口罩被罰事例、不勝枚舉。
違規被罰、罪有應得。
但是執政黨高官,十多人脫下口罩群聚嗑火鍋、飲酒狂歡作樂。
雖然有錄影為証,蔡英文的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竟然還幫嫌疑人滅火開脫,說;「陳政聞已向政院報告,當天僅與家人住宿,沒有參加餐...」
真的是頭戴綠帽,為非作歹、就可以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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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府比對照片中?羅秉成已滅火開脫在先,屏東縣府敢逆聖意?
官官相護、把所有臺灣人當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