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不必受制於一般公務員的人事考核,辦案進度沒有期限,甚至裁判的過程連上級都無法干預,何以現代國家給予法官這麼大的自主空間?理由就在於期待司體系,成為獨立於凡夫俗子,在半空中俯瞰芸芸眾生的客觀實體,成為文明社會運作規律的守護天使。
法官是人對神的具體投射、內在道德感的外在顯像,穿法袍,甚至國外有法官戴假髮,扮演半人半神的混合體,就是對於審判工作的尊崇。在現代社會,法官應以古希臘的「哲王」自詡,在法律領域裡,既保有獨立自主的審判空間,又擁有王者般的高貴品格,以及哲學家的慎思明辨,才是國家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