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道佛雜揉現象十分普遍,尤以台灣因歷日據時代摧殘道教之政治壓迫,情況更為嚴重,道廟非佛非道,被譏為「有廟無教」,是宗教上之異常現象。究其實佛教初傳中國時,國人難以接受,乃以當時流行的老、莊學說註釋佛經,一切制度力求漢化,稱為「佛道」其後乃以老釋並列,因此與道教相似之處不少。但以基本教義而言,道教相信感應,主張修心煉性;佛教主張慈悲,相信明心見性;道教徒希望得道成仙,神仙是道教的最高人格表現;佛教徒希望涅槃成佛,極樂界是佛徒嚮往所在。道教採多神論,富強烈民族色彩,無末世論,是積極的宗教;佛寺不供道教神明,不重家庭觀念,信教者尋求解脫和來世福報,出世思想濃厚。道教以宮、觀、廟、府殿、壇為道士,女冠祀神闡教之所,神稱天尊、上帝、大帝、帝君、真君、坤神稱 元 君、母、後、妃、夫人,護法神稱靈官、天君或元帥、瘟部神或保境神多稱大王、千歲或王爺,信者以傳度或奏職為入教之階,號稱三清弟子,高道則稱真人、先生、○○子或仙子,神職人員名為○○仙官或仙鄉,用法名,但冠以本姓,以拱手為禮,儀軌稱為齊醮,不尚血食之祭,修者功行圓滿時稱為飛昇或羽化,家居時應設神位及祖先位。佛教以寺、庵、精舍、蘭若為僧尼禮佛修持之所,禮拜對象為佛、菩薩、羅漢,護法為韋尼陀或伽藍,信眾以皈依為入教之梯,自稱三寶弟子,以合十為禮,其教儀稱為佛七或法會,出家男眾曰比丘,女眾曰比丘尼,在家男眾曰優婆塞,女眾曰優婆夷,出家眾用法名,去本姓改姓釋,不拜佛教以外之神及祖先,功滿則曰圓寂或涅槃。至於道院、道堂或佛院,佛堂兩教均有,最好冠以教名以資識辨。佛、道二教主流之士為了保存純淨的宗教文化,讓後世認識二教之真貌,不希望民間對佛、道二教有雜揉混同的現象。
舉例來說,相傳媽祖是觀音的化身,這是沒有依據的傳說,但媽祖的師父是「道士玄通」卻是媽祖在世時的事實。媽祖隨玄通學了玄微妙法遂能變化莫測,玄微秘法又稱銅符鐵券則係道法。媽祖道成而在湄峰白日飛昇,飛昇又係道者成道的終極目標。媽祖得道後,復以神功濟度世人,因而歷代帝封分別以夫人、天妃、天后、聖母為號,也都是道教的稱謂。媽祖的祠宇亦以道教名稱「宮」、「廟」為額而不稱寺庵,法身不穿僧衣,均足證明媽祖是神非佛,至為明顯。媽祖出身福建沿海之湄洲,故成海上保護神,並為福建大部份地區之保境神,台灣先民來自閩海,且海上謀生者眾,故媽祖信仰特盛,但媽祖信仰是宗教性的,後人信神,最重要的是尊重其神的宗教,媽祖係道教神的事實,自不容後人分割分化而代祂變更宗教。
佛教
佛教稱死亡為往生,表示原來生命型態的幻滅,另一個生命型態的開始。佛教相信人死後有六道輪迴,投胎後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動物、昆蟲……等,有可能到西方極樂世界也可能到十八層地獄。同時也認為在亡者斷氣後意識脫離軀體,到轉世投胎前稱為中陰身,此時善惡未判,時間為七日到四十九日,若在四十九天尚未投胎則會淪入鬼道,因此必須「作七」,以助亡者之靈轉生或往生淨土。
由於佛教所追尋的是另一種更高層次的境界,因此稱死亡為「解脫」、「空」,認為死亡是隨業而去,或隨念而去,或隨習氣而去,或未了脫生死仍在三界之內。因此佛教徒基本上對死後的世界充滿光明面,對死亡較不恐懼悲哀。
佛教徒往生時家屬不會圍著拉扯啼哭,他們要替死者誦經念佛,稱為助念,憑藉蓮友念佛之力,來幫助臨終者提起正念,氣氛是溫馨寧靜的。通常八到二十四小時,才可進行入殮儀式。家屬為死者沐浴更衣並為亡者蓋上「往生被」後將遺體移到大廳,頭朝內、腳朝外。
佛教不燒紙錢。在喪葬期間不可鋪張浪費,不可殺生,靈堂的供香與香燭最好不斷,只以鮮花蔬果、素食祭祀死者。燒香時以平常心稱呼亡者,請他與大家一起念佛,等佛菩薩接引才可跟隨而去。家屬的喪服為長袖黑色衣鞋,並以素色佛珠做為「帶孝」,喪禮主持法 師或 居士帶領大家為死者誦經。
死者家屬在四十九日內,吃素念佛、淨守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及不食五辛),並持續為亡者誦經、念佛、印經、布施、供養等佛事,替死者做功德,使死者能離苦得樂,往生佛國淨土。
佛教喪葬儀軌包括助念儀軌、入殮儀軌、火葬儀軌、告別式儀軌、引魂儀軌、安靈儀軌,都是採用法師念經方式,可謂簡單隆重而不吵雜。
佛教的喪葬一般採用火葬和土葬,不過現今台灣的佛教較宣導以火葬將骨灰存放在寺院靈骨塔中,讓往生者可以聽寺院誦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