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亂源是李登輝 作者 許業武
2011年11月20日於台北市
2012年中華民國總统大選,各組人馬正卯足了全力來拼總統的大位。民進黨抹黑馬英九密會組頭,企圖操控賭盤,影響大選。混淆視聽,選風敗壞,將來不知還有什麼奧步,使民主政治蒙羞,非常的可惡。行政院長有責無權,內閣很難發揮主導政策的權力;而總統有權無責,政治亂象層出不窮。追本溯源,是李登輝把憲法修得亂七八糟。
世界各國總統的選舉,很少採取相對多數。李登輝當時為幫助民進黨陳水扁贏得大選,除了使藍營分裂,連宋兩組人馬競選,分散選票之外,另一重要的招數是修改憲法,使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即可嬴得總統的大位。相對多數的選票當選的總統,民意基礎不足,大多數選民內心不服,很難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而且,相對多數的選制,後遺症太多,選舉常不擇手段,造謠、抹黑、抹紅、抹黃,再配合地下電台及特定的媒體,鋪天蓋地的栽贓,使大選可能一夕翻盤,走路工及319槍擊事件就是明證。因為相對多數,即使贏得一票,也是贏得選舉,非常的不合理。
總統選舉改回為絕對的多數,各組總統的參選人,如都沒有拿到半數的選票,得票最多的前一、二名再作第二輪投票,甚至第三輪投票,直到獲得超過半數以上的選票為當選。由於經過這樣的選擧過程,選舉的奧步很難發生關鍵的作用,自可改善選風。採絕對多數另一個好處,就是減少第三者或其他參選人故意的攪局;由於第三者在絕對多數的選制下,根本沒有攬局的空間,就像目前的宋楚瑜縱使參選,也會在幾輪的投票中淘汰出局,那有他叫價的空間。
依據過去的憲法的規定,行政院長為國家最高的行政首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因此要對立法院負責的。李登輝為了專權,修改憲法,把立法院的同意權拿掉。雖然憲法仍然規定行政院長明義上仍應向立法院負責,但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猶若家僕,一切都要揣摩或遵照總統的意向辦事,沒有自已主導政策的權力。內閣有責無權,導致政務推行不力,形成弱式內閣,無論藍綠執政,都面臨同樣的困境。反觀總統則有權無責,權力很大,但不必對立法院負責,當年李登輝及陳水扁的胡作非為,就是李登輝主導的修憲所造成的惡果。
李登輝修憲害了台灣,由於修憲總統選舉改成相對多數,而且取消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必經立法院同意,導致政局混亂,李登輝下台雖已十幾年了,仍然給他有興風作浪的空間,說李登輝是台灣的亂源,一點也不為過。
中華民國為了撥亂反正,馬英九如果贏得2012年總統大選,為了民主政治的健康發展,為了給中國大陸政治改革作良性的示範,首要之務應即推動修憲,把總統的選舉改成多數決,行政院長的任命,必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具有民意的基礎,有權者必有責,才能建立大有為的政府,盡心盡力的為民服務。
台灣經濟發展曾喻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但是李登輝主政後,搞黑金政治,阻止兩岸交流,經濟每況愈下,李登輝應負絕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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