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撰寫之必要內容要點:
撰寫支付命令須依法定格式要求,固定內容要求有以下幾點: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標的及其數量。
3.請求原因及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管轄法院(向債務人住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均可)。
三.發出支付命令後,我可能會遇到什麼狀況?
1.如果債務人聲明異議:
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
2.如果債務人未聲明異議:
債務人如不於前述二十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