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你媽很生氣,要我勸你回來,不然要趕你出門請你自立。
她氣的倒不是你參加了什麼社會運動,氣的是,好好養你這麼大個兒了,怎麼還沒頭沒腦的被有特定政黨色彩的教授,就這麼在一個啟人疑竇的時間點被帶去街頭,作了麼個兒在過去八年被執政黨(也就是那特定政黨色彩的教授所屬的政治傾向)所忽視的訴求(其實你媽很怕你像陳致中一樣被人拐,只聽老婆的不要媽~)。
你媽氣的打翻了我的啤酒,所以我尚可清醒地更加解說要你回家的理由:
首先,連我也不解的是,集遊法違憲,又不是馬政府上任或陳雲林來台之前才發生,怎麼這麼湊巧地,你們這夥人就在馬政府上任後及陳雲林來台之際才開始意識到這個政治議題對民主政治的重要性?
若是說之前你們沒有意識到這政治議題,直到陳雲林來台,警察以法律所授以的權力壓制脫序的遊行集會行為,你們看到被警察驅趕的示威民眾時才覺醒自己應為這社會出一己之力,那老爸倒想問你,你知道一向疼愛你的陳伯,一個人坐著輪椅去台大醫院看病,出來時看到雜物不時漫天飛舞而進退不得有多無助嗎?
再來,直到這兩天,你們才對陳水扁消費你們的言論作出反擊,那奇怪?!你們若是如此的中立,怎不一開始就對有特定政黨色彩的帶頭/聲援教授就表達「請保持距離」的要求,同時並對社會大眾作出澄清?!
最後想說的是,學生的身分不見得潔淨,而熱誠也並不足以成事,且切記,別將個人的存在感,依附在狡猾成性而你無法窺見其全面/全貌的政治活動上,更要謹慎地判斷,那如煙火般的街頭運動,是否值得將你的潔淨的熱情作為柴薪,助燃著帶頭者的別有用心。
P.S.酒被你媽全打翻了,回來前先打我手機,同你說我要喝啥幫我買一下;喔,還有,你媽要我把給你開的車收回來,怕給你開去當戰車;還有還有,你女朋友一直打來家裡,說你都不接,昨天最後一通打來說要分手,因為她在電視上看到你很另一個女生坐很近,我幫不上忙只能轉告,就醬吧。
其實看了您的文章
雖然很好笑
但是心中更多是一點難過
很多事情不是說你要做就可以下令一聲
然後不需要經過任何規定程序就完成的
就好比集遊法的修法
難道不要時間去完成嗎
新政府上台以後
好像所有事情都不須要時間去完成
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得要在一個月內完成要不然就是不符合預期
然後只要不符合自己的預期
管他藍的綠的黃的紫的
一律就動一張嘴罵人
罵人很簡單,但是建立規則並且遵守規則卻是需要時間去做的
當你還每有辦法改變之前
我們就得去遵守他
怎麼可以說因為在我心中這是惡法所以我就不必要遵守
那整個社會每個人心中有自己一套標準
不是所有人都亂了嗎
看到整個台灣社會變成這樣
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二>楊智淵過去所作所為: http://tw.myblog.yahoo.com/dpp_tc_city_branch/article?mid=729&prev=762&next=-1 <有圖為證>
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發展委員會學生代表中山醫學院楊智淵等20人(前排左二),響應1025遊行活動,24日下午在中港路統聯轉運站搭乘遊覽車北上,參加夜宿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活動,為25日的遊行造勢加溫,市黨部主委陳大鈞特別前往加油打氣,並分送參加同學每人一朵白荷花,希望延續過去「野百荷」學運精神,繼續關心國事。
新聞聯絡人 王信允 0929818676
*全國『遍地開花』活動與台北自由廣場學運組織Live連線。
中區場活動地點:台中市民廣場(中興街與公益路之路口)
中區場活動時間:97/11/10 星期一 中午十一點半集合靜坐
因應十一月三日起警察對於民眾基本人權的侵犯,中區學生於九日自發連結靜坐於台中市市民廣場,中區各大專院校學生隨即成立決策小組,訴求以下點:
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先生必須公開向全國人民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均、國安局局長蔡朝明應立即下台。
三.立法院應立即修改侵犯人民基本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本次學生運動集結與接下來的靜坐活動,以和平理性杜絕暴力為自治公約,參與者皆是自由意願以及認同訴求而參與,堅持抗議的主體性,沒有政治色彩,拒絕任何政治人物參與作秀,並由各大學系所教授陪同靜坐與發聲。
<二> 中臺灣新文化工作隊 秘書部 名單《民進黨台中市青年發展委員會》 http://www.wretch.cc/blog/wxes21505/11409747
秘書部名單 (本部隸屬於新文化基金會及中台灣新文化工作隊)
秘書長:
楊智淵(台灣青年志工隊台中聯絡人 中山醫台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