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買台中「鄉林凱悅大樓」的8戶消費者,買了預售屋交屋後,才發現游泳池、KTV是違建、進口廚具變成國產品牌、樓梯扶手由櫸木改成鋼管等情形,花了13年打官司,證明受到損害,終於獲得部分勝訴定讞,建商鄉邑建設公司須賠償8人608萬餘元確定。
記者事後查訪,鄉邑建設仍否認大樓有不合契約的瑕疵,指8人所述不實。
買房子是許多人終身大事
但大多數的人買房子只看價錢,其他都不管
大多數人都不管的結果
房子只要狂銷
建商對於詳閱契約書的正常買家,反而不理不睬
所以消費者的集體意識很重要
看清楚條款,詳細查閱是否有違法情形
這樣子建商就不太敢亂來
否則違建可能被拆、店面變成停車位‧‧‧這些悲慘情況,將層出不窮
十三年,一千多萬的房子
事後回想當時的阿沙李
恐怕只剩下一連串的悔恨
當然政府也要適時地介入,管管這些不肖建商
獎勵停車位、公共空間,又不開放民眾使用
蓄水池變健身房
KTV也是違建
停車位變成店面
一堆誇張的事情,好像只有政府不知道
圖解行政法:七五折預購(請洽jackiechien@hotmail.com)
《博客來:圖解民法》→圖解民法:雲端同步增補平台─操作說明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請問鮮師這個案例如何處理?
就是屋主過世,女兒將房子以低於市價大約十分之一的價錢很快的賣掉,
等到要交尾款時,屋主的小女兒冒了出來說他也有繼承權,
他要拿和姐姐一樣多的錢,
姐姐又死也不肯將到手的錢吐出,
房子就這樣卡在那裡無法過戶,
請問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