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申請低收入戶,應加以處罰! - 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 - udn部落格
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
作家:J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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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申請低收入戶,應加以處罰!
    2009/01/06 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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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餡餅攤排長龍… 申請低收戶」報導

    看到這則報導,感覺蠻有趣的。

    首先,要感謝那些辛苦把關的公務員,讓許多公帑不致於浪費。

    有人擺攤不必報稅,稅籍資料當然沒有收入,可是賣餡餅卻大排長龍,這種不繳稅卻想要A納稅人的錢,可恥!應處以刑法詐欺未遂罪。

    也有小孩子唸私立學校音樂班,負擔得起這種學費,不太可能是低收入戶吧!也跑來申請,莫名奇妙!

    這些人有如放羊的小孩,說謊說多了,就應該加以懲罰,除了可以考量前述的刑事責任外,還可以施以行政上的處分,例如送件資料不實,三年內不得再行送件;再次送件資料不實,終身不得送件。所以,如果說謊一次,就像放羊的孩子,真正發生危險時,因為信用破產,沒有人會救他了。

    最後,對於積極審查出不符資格的公務員,也應給予行政獎勵。依據審查出不符資格的數量,以及漏未審查出的數量,來決定年度考績。

    最後,還要避免關說,惡意送件且情節重大者,應公佈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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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迴響(3) :
    3樓.
    2009/01/17 14:16
    所謂中低收入戶不過是樣板戲

    真正的低收入戶,是無法申請低收入戶的

    君不見,餓死的人誰是低收入戶?

    以前賣車時,因公司促銷並做善事

    中低收入戶可減免若干價格

    賣幾十部車給所謂中低收入戶,其特徵是.......都有錢人

    常一家三代建豪華鐵皮屋

    貨車、轎車數部,先進家電一應具全

    但看到真窮人

    有誰申請到?沒有.......不信自己去實地實在觀察

    所謂中低收入戶不過是樣板戲

    2樓. 野口女
    2009/01/06 15:30
    反被誣告
    所以這些公務員更要小心   不要落下把柄   反被誣告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1樓. behappy
    2009/01/06 11:33
    賺錢最多的人
    許多都不用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