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九把刀 盼學生退獎座」等報導
《案例事實》
知名作家九把刀,指稱新店高中陳姓學生參加台北文學獎的文章,涉嫌抄襲九把刀的文章。 依據媒體報導,九把刀表示:「我不是大善人,我要屬於我的正義。」這句話很實在,筆者也支持這個論點,任何人都有權利爭取自身的權益。 | ![]() |
這段話筆者有些看法,因為如果搞不清楚什麼是抄襲,即使有抄襲,但內心沒有抄襲,看著九把刀的眼睛也不會心虛;即使沒有抄襲,但內心誤以為有抄襲,看著九把刀的眼睛就會心虛。所以,看著眼睛是沒辦法精準地判斷事情。
抄襲,並不需要一字不漏,但學習別人的風格,又與抄襲不同,如何判斷,確實有其困難性。《新書涉抄襲 吳淡如認了並道歉》
網路上暫時看不到陳姓學生完整的文章,僅能新聞資料進行分析(台視「高中生作品 被指抄襲九把刀 遭控者不服 九把刀指概念雷同」):
其餘文章內容可參照《http://blog.udn.com/justty/1633352》乙文......
《法令及判決評析》
一、抄襲,觸犯什麼法?

抄襲,算是重製的行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似乎不會太重,但卻得以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可千萬別跟錢過不去啊!
二、法院,怎麼判斷有沒有抄襲?
說真格的,抄襲,可還真有得爭辯;若要打官司,旁人也很難判斷輸贏,不過看看法院怎麼看抄襲...
太多判決了,有興趣的朋友自行連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參閱,說真的到底有沒有侵害著作權,判斷標準還真是一門學問,怪不得當法官的身體不太好。
《JC鮮師的看法》
「糟的藝術家只會複製,好的藝術家則是偷取」(Bad artists copy, good artists steal.)據稱是畢卡索所言。也有人形容「好的藝術家複製,極佳的藝術家偷取」(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如果是學習、參考別人的筆風,所寫出來的新文章,應該並不是抄襲,而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只是如同本文所言,抄襲二字,是一個難解的問題。如何判斷,只能套句法律人的話,依具體個案認定。
再套句馬英九回應謝長廷攻擊常聽到的話:「覺得違法,就請提出告訴。」
或許透過法院的介入審查,可以從這起驚動社會的事件,各界網友的充分討論之下,找出「抄襲」的界線,而能有社會教育的價值。
不過,若從頭到尾都是別人的筆風,恐怕失去了文字藝術著重創意的本質,仍應儘量加以避免,也難怪九把刀會這麼生氣了。
後記:
更多有關著作權的討論,請參考UDN所舉辦的《部落格的光明與黑暗》活動,部分影音檔如下:
看來要成立抄襲還真是難耶
J教授 於 2008/09/18 08:53回覆如果思考方向這麼巧,下筆字字排列組合也巧,什麼都巧的情況下,
被告抄襲是很嘔.....有時候常看某一作者的文章,在自己下筆寫作的同時,
其實也很容易造成筆法語意相近的狀況.....
抄襲..好難判定的感覺!
個人認為,斷章取義的句子不算抄襲,但如果是故事內容在按排上,出場的場景、高潮跌起、人物登場、人物思維、言論....連最後結局都"雷同"的話,那就是抄襲。
我部落文章,也曾被某高中主任老師在他的部落裏出現過,他連「引用」兩字都沒用上,他修改幾字後就放在他家格裏。我瞧見了,因我不是知名人士,對於那主任老師的動作也沒多大的反彈,並非說我不懂著作權法,而只是我發覺他借我的文來抒發情緒,基於我可接受的理由就沒怪他了。
我想,如果是抄襲的,那真假是一目瞭然的。不難分辨才是。
沒錯,必須就整體架構上來做判斷,例如我寫一篇故事,跟哈利波特的劇情相仿,只是故事人物、劇情等修改形式上的名稱,恐怕在認定上就會偏向抄襲.....
J教授 於 2008/03/07 08:22回覆這個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有罪啊???
在文字上的抄襲 很難去判斷是不是有罪...
不過我覺得那一個人可能會被判無罪吧!!
因為下面人的留言 讓我覺得 這一件抄襲事件
好像不是這麼的嚴重 雖然主角是我的話 我會生氣
身為一個高中學生 要好好的學習學習這個問題
不然以後寫作時 可能會不小心得罪了哪一個作者呢!!
是不是使用中文字都算抄襲啊?
看起來都一樣
原意也一樣!
天下道理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不能無限上綱!
十多年前,有一個"十三號星期五"的影集,其中的一集,男主角一早醒來,發現講話沒人懂,也聽不懂別人的話,最後只好從單字重新學起,apple,媽媽,toast,小貓,ant,狗狗......
這不就是九把刀"語言"的主題嗎?算不算抄襲?
九把刀實在不需要如此理直氣壯,也許你已忘記曾看過這個影集,也許陳同學碰巧也看過類似的影集,或許你們都在無意間引用了別人的原創,誰知道!
阿姐二十幾年前教小朋友學國語時記得曾經教過仿作造句
小小孩若不從模仿開始哪來創意?
法律完全不講情理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