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麼說呢?二次大戰中有最猛名將稱號的巴頓將軍,看到一個躲在野戰醫院裝病不敢上戰場的兵,也不過用手套甩了戰士的頭部幾下(這才是真正的「個案」);結果是──管你多會打仗,硬是降級處分一邊涼快去(他的副手布萊德雷還因而獲得表現的機會,最後升到了五顆星);五星上將麥克阿瑟縱然有痛擊北韓軍與中共志願軍之彪炳戰功,不甩總統的結果就是撤換。
民主時代的軍隊,軍法不是軍官自己說了算的,濫權枉法的結果就是民怨四起,失去人民信賴的軍隊如何能生存?國共內戰失利人民心裡是雪亮的,並沒多怪國軍,也不曾包圍過國防部,而如今還能再推說:「一切都是阿共仔的陰謀啦」嗎?
在下以為過去部分軍官幹部們「習慣性的濫權」,是該好好面對與檢討、再教育了,否則再有「個案」,恐怕還是要燒到高層的!不長眼的、只會高壓手段帶兵的,奉勸兄台趕緊退伍,明哲保身以加速國軍改革,也算功德一件;畢竟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是不能被取代的!
這篇文章跟"范班長你給我站在靶邊試試"剛好互相矛盾吧!
人不要心存惡念,最後會引火燒身。
我想這些被告原意應該只是想教訓洪員,結果卻是斷送自己的軍旅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