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篇九年前的文章,如今讀來,仍興味盎然。對於那些打著藝術家名號,把作品「說」得天花亂墬,實際上卻毫無天賦的傢伙們,雖有時也会皺眉,相當理解《新聞週刊》的那位作家的想法,但是卻不否定後現代藝術的存在價值與必要。這個世界有趣,就在於多元,不是嗎?
任何的藝術,都經時日演化而蛻變,每一個時代都有經典藝術經後世而被定位,這就是生生不息衍生出的驚奇。
所以藝術家常在身後才被歌頌,潦倒一生不也是造就未來的焠鍊........

的確,藝術家是種自討苦吃的人,也是因天生的表現慾特強之故.真能孤芳自賞者幾希? 以前的藝術創造者舞台有限,苦不堪言.能出頭者,多靠人際吹捧.身後才被定位的,也早已死得很難看....這就是生生不息的悲劇.
我還好,不愁吃穿,猶常感困頓.曾有段時間斷了藝術的念頭,看著滿屋"藝術品"發愁,我死後,它們怎麼辦? 可是就是得繼續啊.我希望我能活到60歳,還有十多年,怎麼打發?就畫吧!
刁卿蕙 於 2010/05/02 02:04回覆科技的進步,拓展人類的視覺領域,可無限大,無限小.自此藝術的表現形式就無從捉摸了.第一個宣佈"藝術已死"的杜象,所衛的道,正是"無道".藝術家簽上名的任何物件,都可變誠藝術品.打破僵化後,藝術家又是什麼樣貌? 這也是頗困擾我的問題.為了迎合大眾求新的心態,現代藝術幾已淪為奇技淫巧,不再真誠.對我而言,那才是真正的死亡.
刁卿蕙 於 2010/05/02 01:4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