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學/主題4/韋伯的三種權威類型 - 國考大補帖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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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林老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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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學/主題4/韋伯的三種權威類型
    2024/10/01 21: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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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課程影音有聲書https://youtu.be/MMtkF_eegAw?si=N0_VKhKev9YkyrSS

    主題四:韋伯的三種權威類型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是社會學和行政學領域的重要學者,他提出了三種權威類型:傳統權威、魅力權威和法理權威。這三種權威類型幫助我們理解不同社會和組織中的權力結構和管理方式。以下是詳細解釋和具體例子:

    一、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定義: 傳統權威基於歷史的、習俗的和長期存在的社會結構,權力來自於文化傳統和慣例,並且通常代代相傳。

    特徵:

    •權威來源於歷史和傳統。

    •權力通常由家族或部落領袖持有。

    •繼承方式常常是世襲。

    例子:

    1.傳統君主制:

    •英國的君主制,權力由國王或女王依照家族血統繼承。

    •國王或女王的權威來自數百年的歷史和文化傳統。

    2.部落領袖:

    •在一些非洲和亞洲地區,部落領袖的權威基於部落的傳統和慣例,部落成員尊重和服從領袖的決定。

    二、魅力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

    定義: 魅力權威基於個人魅力和領袖的超凡能力,權威來源於追隨者對領袖個人特質的崇拜和信任。

    特徵:

    •權威來自於領袖的個人魅力和超凡特質。

    •追隨者自願追隨領袖。

    •權力結構常常不穩定,依賴領袖個人的影響力。

    例子:

    1.宗教領袖:

    •耶穌基督被認為具有超凡的靈性和魅力,吸引了大量追隨者。

    •伊斯蘭教的先知穆罕默德也是一個典型的魅力領袖,他的個人魅力和宗教教義吸引了眾多信徒。

    2.政治革命領袖: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他的個人魅力和演講能力激勵了美國的民權運動。

    •甘地(Mahatma Gandhi),通過其非暴力抗爭理念和個人魅力,成功地推動了印度獨立運動。

    三、法理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

    定義: 法理權威基於法律和規則,權力來自於合法的規範和程序,權力結構依照法規運行。

    特徵:

    •權威來源於正式的法律和制度。

    •權力行使基於明確的規則和程序。

    •組織結構是科層制(bureaucracy),具有層級和職責分工。

    例子:

    1.現代政府:

    •民主國家如美國,其政府權威來源於憲法和法律,總統、議會和司法機構依照法律行使權力。

    2.大公司:

    •大型跨國公司如Google,其管理結構和運營方式依照公司政策、程序和法律進行,員工和管理層按照明確的規則運作。

    總結

    韋伯的三種權威類型(傳統權威、魅力權威和法理權威)幫助我們理解不同組織和社會中的權力結構和管理方式。這些權威類型在現實中往往交叉存在,但理論上它們提供了分析權力運作方式的重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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