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天之中, 我們花了二天半在閒逛上. 這個鎮小的很, 就算是沒有目標的走來走去, 也很快就能逛完一圈. 不過, 這個鎮有個乾淨的沙灘, 常常吃完早餐(吃完早餐通常都已經是十二點了), 逛著逛著就會往海灘去. (看到別人的景緻就想到台灣, 台灣絕對有潛力搞成這樣, 真是可惜了...)
我先生和我一樣, 從小在海邊城市長大, 只不過我在高雄, 他在俄國的聖彼德堡, 緯度及溫度都差了一大截. 雖然已經是五月中, 可是加州的天氣對我而言總是有點涼. 他看到海, 嘩啦就下去了, 也不管水有多冷. 不像我, 再怎麼叫, 我還是搖頭, 我怎麼也不習慣冰冷的海水. 我在旁邊看, 反正不一會兒他就會凍的上岸來.
因為知道附近不遠處(開車約一個小時)有一個跳傘場, 他們的飛機是出了名的快, 所以我們帶了傘包來, 在那個跳傘場待了一個下午. 他們的飛機真的很快, 一般飛機飛到一萬三千呎大約要花二十分鐘, 他們大概十分鐘就到了. 因為臨海, 從天空中看海, 真的好漂亮.
另外一天我們花在逛一個州立公園叫Point Lobos state park. 這個公園滿大, 我們找了個騎馬場, 由馬帶我們走逛了一圈, 經過一個全美數一數二的高爾夫球場, 雖然我們都不打高爾夫球, 不過, 我想他們球場在海邊, 天氣好, 景色好, 全美數一數二也是應該.
我們又自行開車到處晃, 在公園四處拍拍照, 又跑去看海豹. 找到一處沒什麼人的海灘, 不過唸在沒有衣服可換的情況下(我們離旅館大概三小時吧!), 他沒有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