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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企業主:不會雇用沒有 AI 技能的工作者
    2024/05/10 1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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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企業主:不會雇用沒有 AI 技能的工作者

    值得注意的是,雖有 78% AI 使用者已將 AI 帶到職場實際運用,但實際上願意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企業卻非常少,員工往往不得不自行攜帶(購買)AI 工具並自行學習。

      

    一項新研究顯示,雖然許多員工擔心 AI 新科技可能取代他們的工作,但實際上,善用 AI 反而有助提升專業人士的就業競爭力。

    根據由微軟與 LinkedIn 合作的《工作趨勢指數》(Work Trend Index)年度報告,發現無論是雇主或員工都高度重視在工作場域導入 AI 應用。此外,除了技術人才之外,企業也越來越重視具備 AI 應用能力的非技術工作者。

    企業更看重「具備 AI 應用能力的非技術人才」

    報告指出,隨著生成式 AI 在各行業快速普及,對 AI 技術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過去 8 年該領域的招聘人數成長高達 323%。

    然而,目前商業領袖們除了渴求技術類 AI 人才,更積極尋求具備 AI 應用能力的非技術人才,這些員工可以充分發揮生成式 AI 工具的潛能。

    令人矚目的是,報告顯示高達 66% 的企業領導者表示,在缺乏 AI 技能的情況下,他們不會僱用該人選。

    更有 71% 的主管,寧可錄用較資淺但具 AI 應用能力的候選人,也不願錄用經驗更豐富卻欠缺 AI 知識的人員。

    掌握 AI 技能不僅有利於提高就業競爭力,對個人職涯發展也大有助益。高達 77% 的企業決策者認為,運用 AI 可協助年輕員工獲得更多工作機會和責任。

    69% 工作者認同 AI 有助加速升遷

    工作者們也意識到這個市場趨勢,76% 的專業人士表示,要在就業市場保持競爭力就必須精進 AI 技能;69% 人認為 AI 將有助加速升遷步伐;另有 79% 人認為,具備 AI 應用能力將拓展更多就業機會。

    AI 使用者也發現,AI 幫助他們節省時間(90%)專注於最重要的工作(85%)、更有創造力(84%)以及更享受工作(83%)。 

    報告也發現,許多員工主動透過上免費網路課程等途徑,自行增強 AI 專業知識和實作能力。過去半年,非技術類專業人士參與 LinkedIn AI 技能培訓課程的人數成長達 160%。

    此外,高達 78% 的 AI 使用者已將工具帶到工作場所實際運用。由於不少企業領導者忽視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導致員工不得不自行攜帶、購買 AI 工具並主動學習(又稱 BYOAI,Bring Your Own AI),這在中小型公司中更為常見 ( 80% )。 

    報告指出,高達 45% 的美國企業主管目前未針對員工投入 AI 工具或產品。全球而言,在工作中使用 AI 的員工中,只有 39% 從公司獲得相關培訓。

    有趣的是,52%在工作中使用 AI 的工作者不願意承認將其用於最重要的任務。有 53% 在工作中使用 AI 的工作者還擔心,在重要的工作任務上使用 AI 會讓他們看起來可以被取代。

    責任編輯:Sisley
    核稿編輯:Joce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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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本文初稿為 INSIDE 使用 AI 編撰。

     

     

     

    Photo Credit:TNL Brand Studio

    「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113年5月首次申報,新制概念、放寬措施及關鍵字一次看!

    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即將於113年5月首次申報。受控外國企業(CFC)是什麼?CFC制度實施前後的稅負效果為何?本文將帶大家一次看懂CFC制度!

      

    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分別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113年5月首次申報,其實CFC制度已在國外實施多年,其立意是防杜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境外低稅負區(如開曼群島)的受控外國企業規避我國所得稅負,藉此保障整體國民的權益。

    受控外國企業(CFC)是什麼?

    首先讓我們來說文解字,CFC是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的縮寫,中文是受控外國企業,C Controlled代表受控,包括透過股權或實質控制,F Foreign指低稅負的外國,最後一個C Company代表企業,包含公司、獨資及合夥組織。結合CFC這3個英文字,是指個人或營利事業對低稅負區的關係企業具有控制能力,這家低稅負區關係企業就是CFC。

    CFC制度實施前後營利事業及個人的稅負效果為何?

    ●營利事業部分

    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

    CFC定義、納稅主體、豁免規定:CFC 制度三大關鍵字一次看懂

    大家不用太緊張,並不是每個個人或每家營利事業都會適用CFC制度,以下從不同的股東身分,簡要說明哪些人、哪些營利事業會適用這個制度:

    一張圖輕鬆掌握營利事業 CFC 制度。/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

    1.營利事業部分:適用於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如果它在境外低稅負區(例如開曼群島)設立關係企業,且這家營利事業及它的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或對這家關係企業具有控制力,這家位於開曼群島的關係企業就是營利事業的CFC。營利事業應就這家CFC當年度盈餘,按直接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投資收益,並計入同年度所得額課稅。

    一張圖輕鬆掌握個人 CFC 制度。/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

    2.個人部分:除符合剛剛提到的持股比率、境外低稅負區關係企業的條件外,還多加一個條件,個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當年度12月31日合計直接持有CFC的股份或資本額達10%,才需要按其直接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計算海外營利所得,與其他海外所得合計100萬元以上,才須計入個人同年度的基本所得額,且基本所得額扣除112年度扣除額670萬元後,按20%計算基本稅額,如果超過綜合所得稅繳稅金額,表示繳不夠,就須繳納差額稅款。

    3.此外,我們在 CFC 制度還訂有豁免規定,如果 CFC 有實質營運活動或 CFC 當年度盈餘微小(微量門檻),就免依 CFC 制度計算 CFC 所得。

    (1)豁免1規定:CFC 實質營運活動
    該 CFC 在設立登記地有固定營業場所,且僱用員工在當地實際經營業務;同時, CFC 當年度消極性收入(如投資收益、股利、利息、權利金等)占總收入比率低於 10%。只要 CFC 符合上述所有條件,免依 CFC 制度計算所得課稅。

    (2)豁免2規定:CFC 當年度盈餘在 700 萬元以下
    個別 CFC 當年度盈餘在 700 萬元以下也可豁免,但為了避免營利事業或個人設立多家 CFC 分散當年度盈餘來適用這個豁免門檻,又訂了防弊規定,即營利事業或個人(個人部分包含與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直接持股且沒有實質營運活動的全部 CFC 當年度盈餘或虧損,即「正負相抵」合計在 700 萬元以下,免依 CFC 制度計算所得課稅。

    營利事業CFC制度豁免規定。/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個人CFC制度豁免規定。/Photo Credit:財政部賦稅署

    營利事業或個人居住者如果在低稅負區設立關係企業,且對它有控制權,無論CFC是否符合豁免規定,都要在今(113)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依規定格式填報CFC相關書表及檢附證明文件,一方面可檢測自己有沒有CFC課稅問題,另一方面也可確保正確誠實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喔!

    CFC 新制上路,首次申報放寬措施!

    為讓制度運作順利,去年度12月底財政部也修正了部分CFC制度執行細節,包括調整微量豁免門檻之防止濫用規定、對非低稅負區轉投資事業決議分配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數額提供免列CFC當年度盈餘加計項目之過渡措施、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FVPL)評價損益得選擇延後至實現時計算損益,提供首次申報的放寬措施如下:

    第一項「微量豁免門檻之防止濫用規定」指上圖CFC豁免2規定中判斷全部CFC當年度盈餘合計是否逾700萬元之計算範圍,僅考慮納稅義務人直接持有股權且不具實質營運活動之CFC當年度盈餘合計數。

    第二項CFC獲配源自非低稅負區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事業於113年3月31日前決議分配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數額,免列分配年度CFC當年度盈餘加計項目,惟於所得稅申報期限內(113年5月31日前),應提示足資證明該盈餘分配之文件。

    第三項放寛納稅義務人得選擇CFC當年度盈餘排除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FVPL)評價損益,俟處分或重分類時以實現數計入CFC當年度盈餘,但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得變更。

    CFC 首次申報,你準備好了嗎?

    今年是CFC制度實施後的首次所得稅申報,呼籲大家多多使用網路或手機報稅,不只省時、方便,還能減少民眾到國稅局的交通時間及等待時間。另外也提醒大家,務必在所得稅申報前先檢視個人或營利事業是否適用CFC制度,如果適用,就應於申報時依規定格式揭露CFC相關資訊及檢附文件;如果對於申報文件的準備有所疑問,也可以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反避稅專區(https://www.dot.gov.tw/htmlList/ch_389)查詢,或透過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00-321了解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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