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劇Oh My Lady心得2(回應文)
本劇有一個很大問題在背景部份,本劇是有背景上的應用,姿態上是想操作很大,結果只是採重點方式來進行,如此職業背景的描寫,不如不要去碰觸,背景是一部劇看門道的地方,描寫得很虛無,乾脆不要來表現。
(尋遙子注:這就是韓劇《On Air》厲害的地方,戲中戲”ticket to the moon”是有劇情的,可是本劇音樂劇則是沒有內容的,看完本劇之後來咀嚼全劇內容,男2劉詩俊變成浮萍,沒有著力點的人物,因為男2是背景下的主要人物,可是背景沒有細節,這角色顯得很飄忽。)
《我人生最後的緋聞》是很特別的,看似以演藝圈為題材,可是《我劇》是沒有職業背景的,大明星職業(王子)只是烘托糟糠妻(灰姑娘)之用,襯托出灰姑娘的身價。個人在看《我人生最後的緋聞》時,曾經讓小弟感到很震驚,當時我覺得男女主角相處總該告一段落了,劇情應該往背景來前進了,可是劇情還是千方百計把男女主角拉攏在一起(等於沒有職業背景),所以《我劇》的男女主角互動就是”特色”,這個特色是從女1是”已婚女”到離婚之後,男女互動是一直持續著,非常充足,等於把男女主角細膩相處當成背景之用。
而本劇《Oh My Lady》節奏表現得很順暢(沒有拖戲),也不太煽情灑狗血,但是卻有不當營造的問題處…
創造本劇開端的”私生女”秘密,男1晟敏宇雖然是大明星,大明星有著不為人知的私生女,秘密要能夠不被掀開,多數都是依靠親人的幫助,男1也許應該找父母、兄弟、姐妹代為照料藝恩(私生女),男1便能夠隱瞞私生女的存在,就算找女1來當契約媽媽,一般人同樣會想到潛在的問題,得要防患未然,就是不能讓三個人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同居”遲早會把問題給攤出來。(二個女人入住大明星的家裡,沒法講明白的,本身就是問題點)
而且,男1根本上就沒必要讓女1入住這個家,只要男1妥善安頓好女1,安排一個住處給女1,她就能夠照顧好男1的女兒,甚至女1也能把女兒(敏智)接來同住,男1可以在更穩當的前提下接見女兒,而且不會被人知道,不會採取三人一起住的辦法,三人同住是更誇張問題的創造,這選擇擺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要遮蓋私生女的秘密,不該拿紙來包住火,同住是更容易出狀況(隔壁總會有鄰居住),讓可信任的女人待在新住處照顧藝恩,這將是最好的辦法,一舉三得,且無後遺症,對於一個當父親的人來說,有無能力與能否負擔得起,這才是最重要的關鍵,等於男1拜託女1專職來照料自己的女兒…
(尋遙子注:因為本劇最後也是讓女1搬出去,為何當初不在別處住,而一定要住進男1家,以紙包火來隱瞞問題,這根本就是想製造更大的問題,女1入住是毫無道理的作法,當然本劇這個作法是有理由的,就是刻意把男女主角綁在一起住。
可以再想像男1所居住的”豪宅”,男1的家可不是獨棟獨戶,耳目就在生活之中,出入大樓都會有人看到,男1要去掩蓋家中住著兩個女人,比起掩蓋自己有私生女的秘密,大明星家裡住著兩個女人反而更難隱藏,怎麼可能會有像男1這樣的大明星,拿出更容易引爆問題的方法來掩蓋秘密?!)
就算女1一定要住進男1的家,戲劇大方採用此種”綁定”法,我也可以給它接受,權當藝恩有緘默症之故。
可是,更大的問題卻出現在後面,劇情把男1個性(本性)表演得太差勁,這是嚴重衝擊男1角色的塑造。男1經紀人的腦袋根本上就有洞,鄭室長是腦子有問題的經紀人,正常的經紀人應該是幫男1來養育男1的私生女,讓男1專心在事業上,讓男1沒有後顧之憂,藝恩就當成鄭室長的女兒來照顧,這樣的經紀人就等於是《我劇》的張東華,鄭室長可以恩威並濟,拿著男1的弱點,也幫男1解決他最害怕的問題,可是本劇的鄭室長憑藉著腦袋被開孔過,竟然企圖”分割別人的骨肉親情”?鄭室長力勸男1把私生女(藝恩)丟進孤兒院?!?當時男1是作何選擇的?男1竟然是想到”可以接受”,骨肉親情是人類善良本性的一部份,一個父親沒有能力負擔也就罷了,絕對有能力卻寧可把女兒丟進孤兒院,這樣的男人很不客氣地說是爛到發瘡了,這不是無知與恐懼曝光所能夠解釋的,這是很基本的價值判斷,不可逾越,這樣的男人會不會把女人搞大肚子,事後一腳就把女人踹開?把私生女丟到孤兒院就是這種傳達,毫無擔當可言,男1要把女兒丟進孤兒院,這已經是跨越太離譜的本性界限!!
(尋遙子注:離婚的丈夫與前妻對簿公堂,就為了爭奪女兒的監護權,什麼醜事都要見光的,拿爭女兒的父親來對比本劇的男1,就能知道男1有這樣的念頭,男1到底是什麼樣的貨色!擔心私生女曝光有害明星前途,就不怕大明星遺棄女兒會被全世界圍剿?)
把女兒丟進孤兒院,這是想都不可以想的事!!男1竟然願意接受,這樣的大明星身份和路邊的街友有什麼不同?其實是更爛,再去想像沒有六塊腹肌的男人,一輩子辛苦地工作把女兒拉拔到長大的父親,再對比什麼都有的男1卻怕私生女曝光得把女兒丟進孤兒院,這樣的男1是”本性失分”,管仲所以疑易牙!
我覺得,本劇不該拿這樣來表演,要營造劇情的轉折,不該拿本性來開玩笑,這是嚴重傷害到男1角色的塑造,看戲若看得很自然,怪點不去思考一下,就不會想到其中深沉之處。
最後還是要回歸到,大明星有私生女的問題,當初的男1應該怎麼來面對:
一、由男1父母兄弟姐妹代為照顧
(在親人全程照料之下,有可能把”私生女變成妹妹”)
二、經紀人代為照料
(經紀人當起父親,也可再轉託可信任之人來照顧)
三、契約媽媽
(委託女1照顧女兒,但不能和男1同住在一起)
本劇一是沒有提到,二是不可行,三是一定可以走的路,三可以走在於女1是可以信任的女人。為什麼男1最後只能想到把女兒丟進孤兒院?小弟我實在無法理解,比較差一點的說法,男1會說”這是我遠房親戚的女兒”,別人能夠懷疑什麼的呢?
選擇三,只要給予女1一個地方住,對負擔得起的男人根本就不是問題點,等於男1把女兒委託給女1照顧,可是本劇卻表演出”本性的砍傷”?此乃非心理變化之仔細描寫,反而是一個大敗筆描寫的失誤,有能力卻選擇遺棄,較之沒能力而不能照顧,後者是環境使然,前者是本性問題!
拿本劇男1個性去比較《我劇》男1宋在斌,我覺得這是差一大截,宋在斌是40歲還保有大男孩的個性,活潑跳動、個性上有純情、善良的、能分辨是非善惡、不和稀泥,宋在斌的個性描寫上沒有問題,欺負女1的味道是反過來的”親近詮釋”,因為宋在斌是保有完整的同理心的人,其個性塑造上具有一貫性的,宋在斌的個性是有亮出來的,重心是有彰現出來,可以察覺到他的個性。
(尋遙子注:因為本劇的後段有比前段好,我可以把男1個性上失誤描寫,當成沒有來看待,所以我就略過沒有多提。其實前面男1與女1塑造上,都是有問題點的,女1同樣也有不對勁的描寫失誤,如果本劇是很嚴謹地在營造劇情的話,根本就不可能發生這種不該發生的失誤描寫。
女1的職業是家庭褓姆,卻犯了她不該犯的錯,女1忽然跑掉讓衣服燙壞掉;舞台劇工作使用的攝影機,女1竟拿起攝影機來拍攝藝恩,這兩樣的表演加諸女1都很奇怪,都是傷到女1本體的味道,要想去描寫女1的犯錯,不該這樣子來表演的,第一樣是女1在熟悉的”專業領域下”犯錯,犯下幫傭絕對不會犯下的錯誤;第二樣是女1不熟悉的領域,在不熟悉的領域下犯錯,那是沒有話說的,但女1根本上是常識在犯錯,在無犯錯空間之下還犯下錯誤,這樣描寫法簡直就是”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不長眼的通俗說法就是”白目”,很熟悉會犯錯、常識又在犯錯,拿這兩樣加諸女1身上,有妨女1角色之塑造。)
影子雷同,是無法說誰抄誰,所以我有提到”公共財”,但是連細節都不放過時,就肯定會被看破手腳的,本劇不只是表演出”有點像”的走向與輪廓,問題點是連”台詞”都是一樣時,就不能以影子來搪塞了…!
(尋遙子注:浪漫滿屋是”公共財”,其公共財就是把男女主角綁在一起住,不能因為男女主角住在一起,就說抄浪漫滿屋,若綁在一起住就是抄浪漫滿屋的話,那麼韓劇有一半都是抄浪漫滿屋的。)
”很會吵架”是尹開花(女1)自己”說”的,不是用橋段來表演內容,這句話是女1自己這麼說過的,而這句話《OnAir》的吳升雅也說過,《OnAir》的吳升雅也真的很會吵架(幾乎沒輸過),可是問題就在於”本劇並未表演出尹開花很會吵架”,但是為什麼女1尹開花會冒出這句話?所以這是有仿台詞之用意,因為這四個字是有趣味的目的在…(本劇有段女1坐在男2妻子韓靜雅的車上,遇上機車突然衝出車道,女1下車要據理力爭,結果也吵不出架來)
總統喝的紅酒、沒有想法、很會吵架、坎城、彌達斯,這些都只是台詞而已,本劇並沒有營造許多橋段,這些台詞與本劇劇情也都不太相關,沒有劇情在表演這些台詞的內容,那麼…沒有發生過的台詞為何會蹦出來呢?劇情演得極少,為什麼要說這些話呢?所以這是”抄”出細節來了…,把別劇很細的東西拿來取用時,搭便車的味道就太重了,所以我會說本劇抄不小,大輪廓走得跟別劇太相像,而連台詞都不放過時,台詞要能夠撞車,真的是非常困難的。
(尋遙子注:若兩劇題材與大方向不同,台詞若對撞是無所謂的;若兩劇題材與輪廓很相像,台詞卻又對撞,將作何解釋?若說沒有抄難以說明”巧合”,同一個編劇寫下的許多劇,台詞也不太會對撞的!)
當然本劇是有自己的東西,就是因為有走出自己的路來,我才可以給這樣的評分,否則本劇的失誤描寫也挺誇張的,小弟出手一向不手軟的(滿分有5分,3分是不看沒關係,也會有2分劇),我並非單純因為抄而覺得本劇不夠好,若能抄出一個新境界,始終貫徹在一個意涵之下,也是非常有可看性的,可是本劇沒有把一個意涵帶領至更深化的境界,沒有醞釀到最高處時,那個特色就不能表現出來(特色有做出來時,會讓你突然震撼到),所以沒辦法達到4分的評價,但本劇最令人覺得有價值的,就是後段有比前段好,仍然是有劇情在往後走的。
另外,本劇沒有主動脈的加持,就沒有源遠流長的連動關係(宿命味道),所以男1與女1的相遇是運氣的(女1在樓下遇到私生女),兩人的脈動要連結在一起,要拉得更遠一點(不一定指過去要認識),若有主動脈的加持,就會覺得他們會靠在一起是命中註定的。
尋遙子的韓劇總表
我沒有那麼討厭晟敏宇,更討厭的還有其他劇的男女主角在殿背..,比如說鮮于煥、馬惠理
晟敏宇是有種鄉愿的心理,有種台語說法叫”軟土深掘”,當有利時就會擠出人群搶頭香,有危害不管別人就立刻退縮,晟宇敏個性裡有欺善怕惡、聰明機靈存在,卻也掺有”奸巧”的成份,他的信念是可以在進退之間任意改變。
丟女兒在孤兒院,當鄭室長第一次這麼說,男1可以當沒聽到,後段再聽到鄭室長這麼慫恿時,那就沒有操作空間了,這是一翻兩瞪眼的,劇情讓男1與鄭室長翻臉不是更好嗎?男1還接受這樣的蠱惑,這描寫是上往本性惡的部份來取料..是失當的..
我沒看過戀人,但就算是把黑社會頭子搬來演,也是有界限在的,壞是可以因為”環境”之故,即職業屬性使主角必須像流氓一樣,但不是掛一個流氓職業就可以無恥的,所以孔子說”有恥且格”,有所為有所不為..,就算當黑社會老大也不能”本性失分”,殺父殺母遺棄女兒,當黑社會老大的人也沒再丟女兒的啊,黑社會老大都不丟女兒,為什麼本劇的男1會丟女兒?這是本性失分的描寫。
本性上的失分,與你討厭男女主角是不同的境界,挑撥、自私、優柔寡斷未必是本性失分,因自私而遺棄女兒、因優柔寡斷對母親不施以急救,這就是本性失分。
這樣算是有點認真吧!
不過花了時間看的東西,我覺得花點心思去想一下也是剛好而已啊!
我也很欣賞版主的想法和文筆,所以常常來逛一下,尤其是看到自己覺得不妥、又常常沒法具體化的說出想法時,就一定來看看板主有沒有文啦,結果收穫都很多!!真是感謝版主無私的分享!!
其實對我來說,只要有憑有據,不同的想法才更有參考的價值!尤其版主先引用後再導出推論的方式特合我的喜好!!
不過有時候形容詞的強度超過我能承受的程度……
二位太認真了吧
以婆婆媽媽來說
看看連續劇or偶像劇
不過就是生活中的調劑
別想太多ㄚ
當然如果你們是相關的老師或研究人員就另當別論了

我相信好看的韓劇,多多少少會取自於真實故事,從真實的故事加以改編
因為這些好看的韓劇,營造過程太過強悍,難以依靠憑空想像
能夠把劇情編織得那麼美妙,單靠想像,我覺得難以辦到
可是,韓劇年產量太大了,許多韓劇都是憑空幻想
太多韓劇都是強行製造出來的,從無到有的編造過程,無法像真實的故事那麼自然圓融,那麼行雲流水
所以因果關係的連動,經常製造出詭異的問題之處,一句話就唬得太離譜
隨韓國編劇們的幻想,混淆了人們的價值觀
而觀眾是很自然地接受,一次兩次的詭異,開始會覺得不對勁,漸漸地也就痲痺,似是而非,慢慢地也就難以分辨,最後是接受它
我現在看到韓劇的表演手法,越來越誇張的風格,誇張到有點像是啟動自我毀滅系統的感覺
所以我總是會想把這些瞎扯處一一指正出來..
看起有點好也有點壞 →令人解讀成半邪好人 →其實這是把可惡當正派
有點道理有點不對勁 →令人解讀成有苦衷 →其實這是把詭辯當真心
有趣味又有點無俚頭 →令人解讀成很好笑 →其實這是把低級當有趣
很驚奇又覺得很特別 →令人解讀成吸引力 →其實這是把聳動當驚奇
因為這是基於幻想出來的編造,所以這些bug會非常多,因為這是100%幻想的連續劇,沒有真實故事的自然圓融,所以漏洞會自然產生,所以劇情因果關係是隨編劇說了算數,好的編劇會去審查全部(韓劇即時制的製作,也沒有太多時間審核),A→B→C,A究竟是不是形成B的理由,A理由這麼來使用,會不會有後遺症?要不就以A1來代替A?連續劇集結了許多橋段,橋段的的編織就像寫程式一樣,一定會有漏洞存在,只是看漏洞的大小會不會影響整個程式..
現在讓我有種體會,也屬於自我的反省,我覺得現在韓劇有種太”抓狂”的味道,總是遊走在是非善惡之間,使人看不清真正的好壞,比如以淚水來矯情,看到淚水的可憐貌,會不知不覺中”不否定”他的惡行,甚至於覺得這個人很可憐、有苦衷,韓劇劇情玩弄的太凶殘,蠶食著”社會上的價值觀”,當我們看了20部、30部這種怪怪韓劇,慢慢地就會認同劇中所述說的道理,無法抗拒…
這是同化的過程,說洗腦也可以,就像韓劇之中遍佈”植入行銷”,但觀眾少有察覺到這是”廣告”,把廣告商品擺進戲劇之中,使觀眾沈浸在”商品廣告”背景之下,讓你察覺不到廣告已經在作用了,我們的想法也是同樣的道理,洗腦久了之後,漸漸受韓劇劇情所左右…(所以有人說,韓劇看得越多會越笨,看到淚水,就看到感動)
有點怪 →見怪不怪 →習慣不怪 →認同”怪”
劇情雖然不夠好看,只要荊棘感不重的話,我就是給3分。可是若是拿倫理、拿人情、拿本性、拿道德、鬼扯背景、違反常識…,拿我們的價值觀來鬼扯時,直接或間接否定掉我們的價值觀(編劇或許不是故意,劇情創造出來了,沒檢查到有bug),這是韓劇中最為糟糕的爛劇,因為那種”爛”是潛移默化,不覺中在影響我們的認知與想法,所以對於這種亂扯的韓劇,我評價上都不會手軟的,可是現在是越來越難以分辨,因為編劇變得很機靈,不會大搖大擺把壞蛋演成很壞的壞蛋,會把好蛋演成像壞蛋,把壞蛋演成像好蛋,創造了模糊化的空間,最後觀眾是各自解讀,韓劇劇情表演出來的詭異,使我們已經置身其中,被同化了…!(演變成太多”邪惡”包裝成苦衷,有100個好掺了1個壞,那個壞是本性邪惡的壞,看了100好就無法辨識出1個壞)
本性上的錯與一般行為的犯錯,不可以等同來看待
16歲就當爸的人,他能說不當嗎?藝恩是經過DNA親子鑑定,確定是28歲晟敏宇的女兒
路上遇到了,她就是晟敏宇的女兒,已經是事實上的血緣要怎麼躲?非常單純的問題,晟敏宇可以有很多想法,但不會想出把孩子丟進孤兒院的。
剛開始沒經過DNA親子鑑定,男1尚有空間可想像,他想過讓藝恩就這樣迷路不見算了,我覺這段掙扎描寫是沒有問題的,可是當DNA親子鑑定一出來,99.99%肯定藝恩就是男1的女兒時,無法躲避的事情,男1接受經記人的意見,想把藝恩丟進孤兒院,這念頭無法幫男1找藉口,100%就是遺棄了,孤兒院是什麼地方呢?”我爸是郭台銘,所以我來這裡”,所以孤兒院都是名人小孩的聚集地,怎麼可能呢?你只要去想一下,不會有這種爸爸的,會有名人爭小孩的監護權,不會有名人把小孩丟到孤兒院的,錢多到把小孩丟到孤兒院堪稱是奇觀,男人只分有能力負擔與沒能力負擔而已,年齡28歲不會是剛剛出生的年紀,男1應該也是父母生的,親情所以是人性善良面,就是因為隨時存在我們身邊,遇到了心中或許會很掙扎(很多人是很高興的),但不會有過把女兒送往孤兒院的念頭,你只要投射在自己身上便可以了,有個6歲女娃忽然出現在你眼前,最糟糕的下策會把女兒丟到孤兒院嗎?我相信你不會這麼想的,就算心中想過那麼一下子,也只是因為”養不起”想逃避,有著更大能力可以扶養女兒的男1何以會這麼想?
如果台灣政府提出一個偉大的鼓勵生育計劃,政府說:「只要你敢生小孩,政府保證不讓你花一毛錢,政府絕對扶養到底!!」,你就會看到台灣的出生率會躍居全世界第一位,而不會有少子化問題,能力與沒能力才是關鍵,有能力卻會想到遺棄,只有可惡可言,個性是有問題!!
(所以本劇以孤兒院來營造轉折,實在很糟糕,幸虧並沒這麼做,我也就沒有把這失誤描寫提出來,因為有你的回文,所以我乾脆補充更多的心得文。因為本劇後段有比前段好,會感覺到全劇很好看,可是當我看完仔細來想,劇情在腦海中流過一遍,問題就會越來越多,我會拿本劇與其它他劇來做比較,那種感覺就會一路往下掉了,我所給的4分是達到可看性的程度”夠好看”,我會拿”他們生活的世界”來比較本劇,我也拿”夢想”來比較本劇,”他劇”與”夢劇”營造出的劇情都是有特色的,有快到4分的一個程度,劇情是有足夠能量放出來,卻沒法更集中來表現,所以這兩部劇我都給3.8分,而且這兩部劇都沒有”荊棘”的詭異”違反價值觀的鬼扯造戲”,比較本劇與上兩部劇的劇情,本劇就相形失色許多,這是我評本劇3.5分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