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涉嫌性侵並用繩圈勒死鍾女後棄屍山區,但更二審逆轉逃死,改判無期徒刑。
法官的理由是「非預謀犯案,有教化可能。」
原來殺人只要「非預謀」就有「教化可能」,看來這些法官腦袋像艾曼塔乳酪一樣「處處有洞」,有教化可能嗎?
在台灣的法庭隨時可能會碰到這種坐在台上「審判」,與社會脫節、亂吃人間煙火「中毒」的法官。
依法審判及自由心證,不是讓法官咨意「只要我喜歡,反正怎麼判都不用負責」。而是要考量社會正義及人心之所安。不然,端坐台上,自閉於法院內,罔顧人心之對公道之適切期盼,讓受害家屬及親友再次傷痛,只為了滿足法官自己的心?
這種法官是「無教化可能」,該被人民判決「死刑」。
人民養法官數十年,法官無一物以報民。什麼還能讓人民對司法正義更加失望?
梁育誌殺害鍾女案,再次讓台灣人民對司法的失望感再下探。
此案沒「剴剴案」的支援團隊聲援,就喚不醒法官的「良知」做出正確的審判?
在現行民進黨執政在「偽善的嘴臉」不執行死刑下,判死或許只是「一絲甘霖般的安慰」,但是法官給乾涸的心靈「一絲甘霖」,也是人性的悲憫慈悲。有助於社會人心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