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請特休太長,雇主在怎麼辦 - 蘇伊文的愛(第二團隊)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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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蘇 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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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請特休太長,雇主在怎麼辦
    2025/03/19 2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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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才昱

    日前東森財經報導,有位資深勞工朋友想要請特休,因為一次就是要長達二十一天,引起公司主管的不悅,而要求改為月月休掉。

    公司這等的要求,適宜、合法嗎?勞資顧問黃才昱老師為您詳細解說!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一項,員工在同一公司工作滿一定的時間,可以享受特別休假。具體來說:

    1. 六個月以上,但不到一年:三天

    2. 一年以上,但不到兩年:七天

    3. 兩年以上,但不到三年:十天

    4. 三年以上,但不到五年:每年十四天

    5. 五年以上,但不到十年:每年十五天

    6. 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多一天,最多可到三十天

    根據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員工可以自己安排假期,但是如果公司有急迫的經營需求或者員工因個人原因,僱主可以和員工協商調整假期。

    另外,請假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是需要考慮的。

    勞動部表示,如果請假的時間越久,應該提前通知,否則如果造成僱主的管理困難或損失如果請假時間過長,會影響公司運作,公司只能協商調整。

    不能直接拒絕。

    例如,如果因為家庭成員重病需要請假,員工需要如實告知公司,如果隱瞞事實,仍然可能會受到處分。所以,誠信原則在請假過程中相當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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